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SW000194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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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泉州市永春县五里街镇儒林社区(保险-2#)混合结构总层数2层整栋房地产转让 |
挂牌价 | 76.54万元 |
保证金 | 10万元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2-04-13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2-05-05 |
是否延牌 | 是 |
联系人 | 刘先生、张先生、阮先生、扶女士 |
联系电话 | 0591-87821179、87855200、87315276、87845911 |
地址 |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
受企业委托,现对以下转让标的广泛征集竞买人,特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及挂牌价格
名称 |
建筑面积(㎡) |
土地使用权面积(㎡) |
挂牌价格(万元) |
竞价保证金(万元) |
泉州市永春县五里街镇儒林社区(保险-2#)混合结构总层数2层整栋房地产转让 |
285.19 |
245.25 |
76.54 |
10 |
备注:上述转让标的以现状整体转让。
二、标的简况
转让标的位于泉州市永春县五里街镇儒林社区(保险-2#)混合结构总层数2层整栋房地产,包括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与房地产不可分隔的满足其使用功能的公共配套设施等,但不包含室内可移动的设备,也不包含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转让标的为2层混合结构建筑物,建筑外墙为涂料,层高均为2.8米,室内普通装修:一层作为车库使用,二层作为宿舍使用,入户门为木门;室内地面水磨石,墙面水泥漆,天棚为水泥漆。房屋所有权证编号:永春房权证五里街镇字第006436号;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永春国用(2009)第1441号;权利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春支公司;共有情况:单独所有;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划拨;建筑面积:285.19㎡;土地使用权面积245.25㎡;证载用途:住宅。若上述表述与《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上的记载不符,则以该房地产在政府房地产登记部门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上记载内容为准。
风险提示:
1、转让标的具体状况和品质以现场看样为准,按看样时状况出售移交,若在看样期至标的移交日期间现场发生变化,最终解释权归转让方所有,组织方不对现场状况进行保证及现场状况变化解释,不承担任何责任。确权面积以房地产登记部门确权面积为准,若确权面积与公示面积不同,成交价格及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2、转让过户时应补缴的土地出让金、交易过程中应缴交的全部税收(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增值税、契税等)、费用、交易服务费及其他应付费用等全部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土地出让金、土地增值税等相关税费具体金额以相关政府部门核定为准,竞买人须自行到相关政府部门了解相关政策,因竞买人未了解或对土地出让金、土地增值税核定相关政策产生误解而造成的相关后果,转让方及组织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一旦报名缴纳竞价保证金即视为竞买人完全理解并同意承担对土地出让金和土地增值税了解不细致或对潜在的风险估计不足等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并愿对自身参加竞价和受让的行为负完全责任。
3、竞买人参加房产竞买应当充分了解房产所在地政府的房产政策,一旦报名缴纳竞价保证金即视为竞买人完全理解并同意承担对政策了解不细致或对潜在的风险估计不足等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并愿对自身参加竞价和受让的行为负完全责任。
4、标的转让过程中转让方、组织方及其工作人员向竞买人、受让方提供的包括但不限于政策咨询、标的情况的描述、说明等仅作为参考,竞买人、受让方应自行把握交易风险,审慎决策。
三、竞买人(受让方)资格条件
1、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报名截止日在福建省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平台查询竞租人不存在失信记录。
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四、竞买人(受让方)应接受的交易条件
1、转让过户时应补缴的土地出让金、交易过程中应缴交的全部税收(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增值税、契税等)、费用、交易服务费及其他应付费用等全部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土地出让金、土地增值税等相关税费具体金额以相关政府部门核定为准,竞买人须自行到相关政府部门了解相关政策,因竞买人未了解或对土地出让金、土地增值税核定相关政策产生误解而造成的相关后果,转让方及组织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一旦报名缴纳竞价保证金即视为竞买人完全理解并同意承担对土地出让金和土地增值税了解不细致或对潜在的风险估计不足等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并愿对自身参加竞价和受让的行为负完全责任。
2、受让方须在转让标的成交之日起(即竞价结束当日)5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全部转让价款在《房地产买卖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3、实物移交日前水、电、管道煤气、闭路电视(有线)、网络、物业管理等费用由转让方承担并于实物移交当日结清,而实物移交后由受让方承担。上述配套设施的相关证件开户或过户费用由受让方办理并承担。
4、受让方应自行办理转让标的产权证书并承担土地出让金、土地增值税、过户费等所有相关费用。若土地出让金、土地增值税等税费需由转让方发起办理,受让方则须在收到转让方通知两个工作日内将办理相关税费的费用支付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5、转让方在受让方支付完全部交易价款并收到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发出的《交割通知书》后通知受让方办理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并提供相关文件给受让方,配合受让方办理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若受让方在收到转让方关于办理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通知起10个工作日内未去相关部门办理即视为受让方违约,转让方有权要求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提前划转交易价款。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在接到转让方划款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账户。
6、其他交易条件以《房地产买卖合同》约定为准。
五、特别提示
标的转让过程中转让方、组织方及其工作人员向竞买人、受让方提供的包括但不限于政策咨询、标的情况的描述、说明等仅作为参考,竞买人、受让方应自行把握交易风险,审慎决策。
六、公告期限:2022年4月13日至2022年5月5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竞买人,公告期限以每五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或另行公告,直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征集到意向受让人摘牌止或另行公告)。意向竞买人在公告期内与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项目经办联系获取本项目《竞价须知》。
七、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八、竞价保证金:10万元。
九、联系人:刘先生、张先生、阮先生、扶女士;
联系电话:0591-87821179、87855200、87315276、87845911;
监督电话:0591-87810363;
联系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二十二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