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SW000045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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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武夷山市凌云宾馆地上建筑物、酒店设备、土地使用权及酒店相关资质转让公告 |
挂牌价 | 详见公告 |
保证金 | 详见公告 |
挂牌开始日期 | 2015-06-29 |
挂牌结束日期 | 2015-06-29 |
是否延牌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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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
发布机构 |
受委托,现对以下转让标的广泛征集竞买人,特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武夷山市凌云宾馆地上建筑物、酒店设备、土地使用权及酒店相关资质。
二、挂牌价:人民币510万元。
三、基本情况
转让标的房屋建筑物主要为宾馆、杂物间、宿舍及其附属设施等,总建筑面积为2,726.06平方米,建筑结构分别为框架结构、砖木结构和砖混结构,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武房字第980900号)(注:共有人凌云宾馆)。转让标的于2011年停止营业。
宾馆:建成年限为1993年,为三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为2281.55平方米,总层高约10米,每层层高约3.3米。一层设计用途:前台、大堂、餐厅、咖啡厅及自用办公室,现状用途:餐厅、咖啡厅已改造为沿街店面作为商铺对外出租;二层、三层设计用途为宾馆客房,均设有18间客房及1间会议室,现状为空置。装修情况:楼宇沿街外墙为条砖饰面,其余为喷涂饰面;室内一层大堂过道楼地面铺设花岗岩,墙面为中级抹灰刷水泥漆,天棚设吊顶;二层过道、楼地面铺设地毯,墙面、天棚为中级抹灰刷水泥漆;三层过道、楼地面铺设金刚板,墙面、天棚为中级抹灰刷水泥漆;二、三层的宾馆客房内部装饰:地面铺设地毯,墙面、天棚为中级抹灰刷水泥漆,安装木门、铝合金推拉窗。给排水、电、防护等设施齐全。
宿舍:建成年限为1993年,为三层砖混结构,建筑面积为378.04平方米,总层高约10米,每层层高约3.3米。楼宇外墙为喷涂饰面;室内楼地面为水泥砂浆面层,墙面及天棚为中级抹灰饰面;卫生间铺设防滑砖,墙面贴瓷砖,天棚设吊顶,一层为公共卫生间、管理用房,二、三层现为仓储用房、办公用房。宿舍楼及停车场现状已出租,租赁期至2018年12月31日。
杂物间:建成年限为1993年,为单层砖木结构,建筑面积为66.47平方米,层高约3.5米。外墙为水泥砂浆拉毛饰面,楼地面为水泥砂浆面层,内墙为中级抹灰饰面,现状屋面已改造为彩钢板屋面,目前已出租。
酒店设备,包括空调、彩电、洗衣机、冰箱、打印机等。(详见附后清单)
土地使用权为转让方所属的,位于福建省武夷山市星村镇齐云路的一宗国有商住用地,土地使用权面积合计为5264.9平方米,已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武国用(99)字第W-001号],坐落于福建省武夷山市星村镇齐云路,土地地类(用途)为商住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开发程度为:红线外“三通”(即通上水、通电、通路),红线内土地部分未平整;土地利用情况:土地上建有宾馆、杂物间、宿舍及其配套附属工程。
四、竞买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能严格按照转让合同约定履行的,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资金来源合法;
2、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交易条件
1、全部转让价款须在转让标的成交确认,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资产买卖合同》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2、转让标的权属变更过户产生的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由转让方、受让方各自承担,若国家未有相关规定的,由受让方承担;
3、水、电等配套设施的相关证件过户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4、受让方应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六、竞价方式:网络竞价(动态报价)。
七、公告期限:2014年11月17日至2014年12月12日。
八、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为80万元。
九、报名截止时间:以相关竞价文件为准。
联系电话:0591-87315276 、87855200 、87845911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十层。
2014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