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项目频道 > 转让项目 > 实物资产
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SW00023135
名称 福州市台江区五一南路1号联信中心主楼14层01室整层、鼓楼区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14层01室分别转让
挂牌价 详见公告
保证金 详见公告
挂牌开始日期 2023-05-09
挂牌结束日期 2023-06-05
是否延牌
联系人 吴女士
联系电话 0591-87315305
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受企业委托,现对以下转让标的广泛征集竞买人,特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挂牌价及交易保证金等见下表:

标的序号

标的名称

房屋建筑面积(㎡)

挂牌价格   (万元)

交易保证金

(万元)

1

福州市台江区新港街道五一南路1号联信中心主楼14层01室整层房产

1724.7

1550

350

2

鼓楼区水部街道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14层01室

846.48

810

180

、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1、标的1位于福州市台江区新港街道五一南路1号联信中心主楼,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已办理。规划用途:办公,地类(用途):写字楼,使用权类型: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至2046年9月18日。

标的2位于鼓楼区水部街道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已办理。规划用途:办公,地类(用途):办公,使用权类型: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至2042年10月05日。

2、风险提示:

(1)标的1现处于空置状态,竞价遵循“价高者得”原则。

(2)标的2房产现对外出租,租赁期至2024年7月29日(不排除租赁合同提前终止的情况),请竞买人自行前往转让方查阅相关房屋租赁合同,标的2受让方应承继原租赁合同,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约定至租期结束。受让方受让后应与原承租人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标的原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竞价遵循“价高者得”原则。

(3)转让标的无纠纷、无抵押、无担保及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产权清晰。

(4)转让标的具体状况和品质以现场看样为准,竞买人参加竞买应对标的进行现场勘察核实,应当充分了解房产所在地政府的房产政策,包括但不限于房产所在地政府颁发的限购令,一旦报名缴纳竞价保证金即视为竞买人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政策了解不细致或对潜在的风险估计不足等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因受让方的原因造成产权无法变更过户),并愿对自身参加竞价的行为负完全责任。

若在看样期至标的移交日期间现场发生变化,最终解释权归转让方所有,组织方不对现场状况进行保证及现场状况变化作出解释,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受让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四、竞买人(受让方)应接受的交易条件:

1、转让标的成交次日起转让方公司内部合同确认流程完成后,受让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全部转让价款须在《房地产买卖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2、转、受让双方在转让过程中所产生的税费,按国家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若国家未有相关规定的,由受让方承担。

3、转让标的若存在承租人,因《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承租人承担租赁期间的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管道煤气、闭路电视(有线)、网络、物业管理等费用,因此若该房产在交付完成前存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管道煤气、闭路电视(有线)、网络、物业管理等费用的欠费情形,由受让方承担并结清,受让方在结清后自行与承租人结算或向承租人追偿;该房产交付完成后房屋毁损、灭失等风险由受让方承担。上述配套设施的相关证件开户或过户费用由受让方办理并承担。

4、其他未尽事宜以本项目的《房地产买卖合同》约定为准。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本项目已按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

六、竞价方式:网络竞价(正向多次)。

七、公告期限:2023年5月9日—2023年6月5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受让方,以每五个工作日顺延至2023年11月28日,顺延期间有受让方摘牌即告终止或另行公告)。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6月5日17:00。

竞买人应在公告期间联系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获取相关竞价文件。

八、咨询电话:0591-87315305、87891629、87315281;

联系人:吴女士、林女士、陈女士;

地址: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二十二层。

 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