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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SW00023671
名称 南平市延平区人民路81号1-2层及8层房产整体转让
挂牌价 详见公告
保证金 详见公告
挂牌开始日期 2023-07-06
挂牌结束日期 2023-07-19
是否延牌
联系人 张先生、阮先生、刘先生、扶女士
联系电话 0591-87855200、87315276、87821179、87845911
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受企业委托,现对以下转让标的广泛征集竞买人,特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基本情况及挂牌价格:

转让标的位于南平市人民路81号,为混合结构,建成于1992年。权证齐全,房产证中登记房产所有权人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市分公司。用途为办公,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土地类型

标的名称

建筑面积

(㎡)

土地面积

(㎡)

房屋所有权证号

国有土地使用证号

挂牌价格(万元)

保证金(万元)

房屋状态

出让

南平市延平区人民路81号1-2层及8层房产(整体)

782.65

160.40

南房权证字第201107287号

南国用(2003)第09531号

935.61

100

部分处于对外租赁状态

转让标的有717.24㎡部分处于对外租赁状态,租赁期由2023年7月31日至2026年7月30日,承租方已缴纳履约保证金(押金),并正在进行装修。

二、竞买人(受让方)资格条件:

1、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报名截止日在福建省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平台查询情况竞买人不存在失信记录;

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三、竞买人(受让方)应接受的交易条件:

1、转、受让双方须在转让标的成交之日起(即竞价结束当日)的5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受让方须在《房地产买卖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2、转让标的在转让过程中所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契税、营业税(包括代征税收)、印花税、个人所得税、房产交易部门交纳的手续费等〕由受让方承担;

3、房产移交日前水、电、管道煤气、闭路电视(有线)、网络、物业管理等费用由转让方承担并于实物移交当日结清,而实物移交后由受让方承担。上述配套设施的相关证件开户或过户费用由受让方办理并承担;

4、其他交易条件以《房地产买卖合同》约定为准。

四、特别提示:

1、标的以现状转让,上述基本情况仅供参考,标的质量及数量等参数及实际状况以现场看样为准。若相关标的情况参数与实际有误,转让价格不予调整。若在看样期至标的移交日期间现场发生变化,最终解释权归转让方所有,组织方不对现场状况进行保证及现场状况变化作出解释,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若在办理权证变更后的面积与原《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面积有出入,确权面积以相关部门确认为准;

2、竞买人参加房产竞买应当充分了解房产所在地政府的房产政策,一旦报名缴纳竞价保证金即视为竞买人完全理解并同意承担对政策了解不细致或对潜在的风险估计不足等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并愿对自身参加竞价和受让的行为负完全责任;

3、标的转让过程中转让方、交易组织方及其工作人员向竞买人、受让方提供的包括但不限于政策咨询、标的情况的描述、说明等仅作为参考,竞买人、受让方应自行把握交易风险,审慎决策;

4、转让标的中1-2层部分房产后侧的转让方自行搭建房屋部分以及房产地下室部分因历史原因均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受让方竞得上述转让标的的受让权后该部分可由受让方使用,但不得以该部分无法取得产权证为由,拒签成交材料、《房地产买卖合同》等文件,也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行《房地产买卖合同》。在转让方向受让方交付该部分并签署《交割确认书》后,受让方不得以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该部分无法取得产权证等任何与该部分相关的任何事由向转让方主张任何权利;

5、转让标的后侧转让方自行搭建房屋部分无法取得产权证,竞买人须自行评估相应的交易风险,一旦报名缴纳竞价保证金即视为竞买人完全理解并同意承担相应交易风险,并愿对自身参加竞价和受让的行为负完全责任。若相关政府部门、行政执法部门要求对该简易房予以拆除或整改,竞买人应无条件配合,竞买人不得以此要求调整价格、主张违约赔偿、主张合同无效或解除合同;

6、转受让双方应在相关文件资料准备齐全后的5个工作日内,共同到相关房产证登记机构开始办理房产证变更过户手续。转让方在受让方支付完全部交易价款并收到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发出的《交割通知书》后通知受让方办理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并提供相关文件给受让方配合受让方办理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若受让方在收到转让方关于办理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通知起10个工作日内未去相关部门办理即受让方视为违约,转让方有权要求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提前划转交易价款。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在接到转让方划款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账户;

7、自不动产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权属变更之日起,转让标的所涉租赁合同由受让方承接,且承接当日为受让方收取租金的起算日。租赁合同所涉履约保证金(押金)转让方在不动产权证权属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划转至受让方指定账户。受让方在承接上述房产租赁合同后,自行承担由租赁房屋而引起的包括但不限于承租方违反房屋租赁合同条款等相关风险。

五、公告期限:2023年7月6日至2023年7月19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竞买人,公告期限以每五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2023年8月22日期间征集到意向受让人摘牌止或另行公告)。

六、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七、竞价保证金:详见“一、转让标的基本情况及挂牌价格”。

八、联系人:张先生、阮先生、刘先生、扶女士;

联系电话:0591- 87855200、87315276、87821179、87845911;

监督电话:0591-87810363;

联系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二十二层。

2023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