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SW000316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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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LF3等七台报废流机设备资产整体转让 |
挂牌价 | 21.8109万元 |
保证金 | 2.5万元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5-07-30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5-08-05 |
是否延牌 | 是 |
联系人 | 吴女士 |
联系电话 | 0591-87315305 |
地址 |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
受企业委托,现对以下转让标的广泛征集受让方,特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及挂牌价
标的名称 |
挂牌价 (元,含税) |
交易保证金 (元) |
LF3等七台报废流机设备资产整体转让 |
218109 |
25000 |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1、标的基本情况
转让标的包括:集装箱正面吊运起重机1台(LF3),3T柴油平衡重式叉车4台(FL302#、FL305#、FL306#、FL310#),8T柴油平衡重式叉车1台(FL802#),10T柴油平衡重式叉车1台(MF3),具体详见附件:LF3等七台报废流机设备资产清单。该批报废设备机型陈旧,外观局部腐蚀或变形,设备总体老化明显,无法正常使用。转让标的现存放地区: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建港路108号。
转让标的具体状况和品质以现场看样为准。
2、(风险)提示
(1)本次转让活动通过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交易系统(https://biz.fjcqjy.com/#/login)(以下简称“交易系统”)实施,竞买人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成交确认、资金划转等交易事宜全部通过“交易系统”完成。
(2)竞买人须在本项目公告截止当日17:00前通过“交易系统”或“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微信小程序”完成对本项目的线上报名申请、交纳交易保证金,否则视为报名无效。报名完成后通过资格审核的竞买人方可参与本项目竞价。
(3)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产权交易机构”)、转让方对转让标的品质和状况不作担保,转让标的品质和状况以现状为准,竞买人应当在报名前对转让标的进行尽职调查(看样),并在充分调查的前提下报名参与竞价,放弃尽职调查均视为已全面行使了知情权,并认可转让标的品质与现状。竞买人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示愿以不低于本项目的挂牌价受让,并愿意通过本项目公告确定的竞价方式进行报价确定受让方, 同时表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本项目公告及相关附件的全部内容及要求,充分了解并接受标的一切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瑕疵、缺陷和投资风险等),接受本项目公告提出的转让要求,不可撤销地放弃对此提出任何异议或任何索赔的权利。
(4)交易过程中转让方、产权交易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向竞买人、受让方提供的包括但不限于政策咨询、标的情况的描述、说明等仅作为参考,竞买人、受让方应自行把握交易风险,审慎决策。
(5)若在看样期至转让标的移交日期间现场发生变化,最终解释权归转让方所有,产权交易机构不对现场状况进行保证及现场状况变化解释,不承担任何责任。
(6)所有(或仅有一名)资格审核合格的竞买人参加网络竞价,但全程均不报(应)价,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将按照本项目交易系统公告的规定进行处置。
三、竞买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合法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未被列入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竞买人在福建省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平台查询情况竞买人不存在失信记录;竞买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没有找到竞买人相关的结果】。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四、竞买人(受让方)应接受的主要交易条件
1、交易保证金。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转让标的的情况下,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支付交易保证金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表明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方做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转让标的承诺的确认。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不具备竞买资格。
2、受让方需具有或委托具有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资质证书的施工方进行施工,资质类型需包括门座式起重机,拆解类别包含安装、维修,级别为B。若受让方不具有上述资质,可委托具有上述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还应提供施工方《委托协议》原件及资质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双方公章。
3、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受让方须在转让标的竞价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并于产权交易机构收到标的全部转让款项后5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提交详细的拆卸、吊装、搬离方案,经转让方审核通过后方可组织进场拆解。
4、价款结算。全部成交价款须在转、受让双方签订的资产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5、在受让方付清成交价款,并通过“交易系统”收到《产权交易凭证》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指定账户交纳人民币2万元的进场安全保证金。
6、资产交割。交易双方应在收到产权交易机构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按照资产转让合同的约定开始进行标的权属变更及实物移交。产权交易机构在转让方和受让方通过“交易系统”提交经双方确认有效签章的交割确认单且转让方和受让方点击“确认交割完成”后或由转让方上传交割确认单并提交交割事项完成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校验原件后,产权交易机构将交易价款无息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7、税费承担。转让标的在变更过户过程中产生的税、费按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由转让方、受让方各自承担,若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规章未有相关规定的,由受让方承担。
8、本项目交易条件以本项目“交易系统”披露信息及附件资产转让合同为准。
五、竞价方式:动态报价。
六、公告期限:2025年7月30日至2025年8月5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竞买人,公告期限以每五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2025年8月19日期间征集到受让方摘牌止或另行公告)。
七、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8月5日17:00时。请竞买人在公告期间内联系我中心经办人员。
联系人:吴女士、林女士、陈女士;
电话:0591-87315305、87891629、87270630;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附件:LF3等七台报废流机设备资产清单
设备编号 |
资产名称 |
规格型号 |
购置时间 |
重量(吨) |
LF3 |
集装箱正面吊运起重机 |
LINDE C4130/5TL |
1998-05-28 |
66.90 |
FL302 |
3T柴油平衡重式叉车 |
LINDE H30D |
1997-05-20 |
4.56 |
FL305 |
3T柴油平衡重式叉车 |
LINDE H30D-02 |
1998-05-27 |
4.80 |
FL306 |
3T柴油平衡重式叉车 |
LINDE H30D |
1998-05-27 |
4.80 |
FL310 |
3T柴油平衡重式叉车 |
LINDE H30D-02 |
1999-11-29 |
4.72 |
FL802 |
8T柴油平衡重式叉车 |
LINDE H80D |
1998-08-28 |
11.55 |
MF3 |
10T柴油平衡重式叉车 |
LINDE H100D |
1998-05-28 |
13.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