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项目频道 > 转让项目 > 实物资产
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SW00004227
名称 南平星光大厦固定资产及股权转让公告
挂牌价 详见公告
保证金 详见公告
挂牌开始日期 2015-06-29
挂牌结束日期 2015-06-29
是否延牌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发布机构

受企业委托拟对以下转让标的广泛征集受让方,现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南平星光大厦固定资产、福建省南平星光大厦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南平星光旅行社有限公司16.67%股权

挂牌价为人民币:10356万元。

1、南平星光大厦固定资产(含房产、土地使用权以及附属设施)

南平星光大厦位于南平市延平区滨江北路177号,结构为钢混,房屋总层数为18层,地下一层至地面17层,建筑面积为16441.86平方米,占地面积为3600.9平方米,用途为综合,土地性质为出让地,期限至2052年6月10日。该大厦邻近闻名海内外的世界双遗产武夷山风景,现有的各类客房122间(套);餐饮部、豪华会议场所、网球场、夜总会、大型停车场等设施配套齐全。根据福建联合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截止2010年8月31日,南平星光大厦固定资产账面原值8132.52万元,净值4966.34万元,评估值为9904.45万元。

2、福建省南平星光大厦有限公司100%股权

福建省南平星光大厦有限公司主营业务系租赁南平星光大厦固定资产经营,注册资本300万元(其中: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占90%,福建省南平延润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占10%),注册地:南平市滨江北路177号,经营范围:住宿、卡拉OK歌舞厅、美容、美发、桑拿浴(有效期至2011年5月6日),健身、网球;主食、热菜、火锅、凉菜、预包装食品(有效期至2010年11月16日),卷烟、雪茄烟零售(有效期至2013年12月31日);百货用品、农产品、旅游工艺品零售;净水器销售;服装、床上用品干洗、水洗;饭店管理服务人员培训;饭店管理咨询及软件开发;饭店物业管理;饭店自用电机设备(不含电梯)维修、保养。该公司于2001年3月荣获国家旅游局颁发的“三星级涉外旅游饭店”称号,通过英国UKAS质量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在闽北地区具有较高的品牌和竞争优势。

福建省南平星光大厦有限公司持有南平星光旅行社有限公司83.33%股权,其注册资本30万元,经营范围:国内旅游、入境旅游等相关业务。南平星光旅行社有限公司另有下属全资子公司易飞航空商贸(南平)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50万元,经营范围:民航、铁路、水上、公路等票务及货运的代理服务;酒店订房代理服务;针织织品、工艺品、化妆品、木材、通讯器材、香精香料的销售;电子计算机软件开发、应用;能源及环保技术的开发、应用;为企业提供投资咨询服务;预包装食品批发、零售(有效期至2012年6月26日)。

南平星光大厦有限公司2010年1-8月实现营业收入618.59万元。截至2010年8月31日评估基准日止,评估值为436.12万元(不包含南平星光旅行社有限公司另一股东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工会持有16.67%股权的价值)。

3、南平星光旅行社有限公司16.67%股权。由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工会持有,截至评估基准日2010年8月31日止,按南平星光旅行社有限公司评估值比例折算为14.7万元。

[注:以上拟转让的资产和股权实行捆绑一并出让]

二、南平星光大厦固定资产风险提示及相关说明

1、目前星光大厦固定资产由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省南平星光大厦有限公司租赁经营。

2、2006年7月出让方以南平星光大厦房产和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物向福建省财政厅申请其“林纸一体化”项目6000万元国债转贷资金,抵押期限从2006年7月至2021年6月止共15年。出让方保证在竞买报名截止前3个工作日,将南平星光大厦房产和土地使用权解除抵押。

3、南平星光大厦《国有土地使用证》闽国用(2002)字第0274号上标明:土地使用者为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座落南平市滨江北路177号,土地权面积3600.9平方米,土地使用类型为出让,用途为综合,终止日期为2052年6月10日,土地等级空白。《房屋所有权证》南房权证字第200202655号上标明:房屋所有权人为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房屋座落滨江北路177号,产别为股份制企业房产,幢号、房号为星光大厦,结构为钢混,房屋总层数为18层,所在层数为负1-17,建筑面积为16441.86平方米,设计用途为非住宅。

4、星光大厦场所对外租赁情况

2009年10月16日,福建省南平星光大厦有限公司将星光大厦四楼(不含网球场及配套区域)、五楼、六楼约2100m2租赁给自然人吴训辉,租赁时间自2009年10月16日2014年10月15日

2010年7月5日,福建省南平星光大厦有限公司与星光女子美容中心签订《店面租赁合同》,将星光大厦一楼右侧营业厅租赁给承租方,租赁面积约为58m2,租赁时间自2010年7月5日2011年7月4日

③2008年8月,福建省南平星光大厦有限公司与泉州优优服装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将星光大厦十七层会议室按48平方米的实际使用面积租赁给承租方作为办公用房,租赁时间自2008年8月20日2010年8月19日(根据合同约定,合同到期后,如双方没有提出终止合同,本合同可视延续有效)。

④2009年8月,福建省南平星光大厦有限公司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南平市分公司签订《通信基站站址租赁合同》,将星光大厦18楼一间房屋出租给承租方作为移动通信基站用房,面积约16m2,租赁期为1年,自2009年8月1日起2010年7月31日止(合同到期后,若双方无异议,本合同自然顺延)。

⑤2007年12月,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签订《经营场所租赁合同》及《经营场所租赁合同补充合同》,将座落在南平市滨江北路177号星光大厦一层茶点厅(用房面积298m2)出租给承租方作为营业经营使用,租赁期限为5年,从2007年12月1日起2012年11月30日止。2008年4月,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签订《经营场所租赁合同补充合同》,将出租方一楼走道末端面积15.26m2租赁给承租方,租期至2012年11月30日止。

2010年7月16日,福建省南平星光大厦有限公司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福建有限公司南平分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将南平市星光大厦屋面12m2(彩钢板房一间)、50m2天线立杆走线架租赁给承租方作为移动通信基站,租赁期限为1年,自2010年4月20日起2011年4月19日(根据合同约定,合同到期后,如双方没有提出终止合同,本合同可视延续有效)。

5、南平星光大厦实物资产交割日为付清全部交易款和交易佣金后15个日历日内进行交割,交割完毕次日起租金收入归受让方所有。

6、南平星光大厦实物交割日前所发生的水电费、物业费、电梯维护费等费用均由出让方缴纳。南平星光大厦实物交割日后所发生的水电费、物业费、电梯维护费等费用均由受让方缴纳,交割完毕后, 星光大厦水、电、汽等如需要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供应,价格按市政规定价格继续供应给受让方。

7、南平星光大厦固定资产转让,在转让过程中涉及的有关税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特别约定:上述六项对外租赁未到期的合同,受让方必须无条件全部承接,并承担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所有以上标的内容的品质以现场看样为准,面积、土地使用权类型等以相关权证所载内容为准。

三、福建省南平星光大厦有限公司100%股权风险提示及相关说明

1、截至目前,福建省南平星光大厦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无对外担保、抵押等债务事项,涉及的债权、债务主要是应收客户赊账款和应付采购款,股权转让后,所涉及的债权、债务全部均由受让方承接。

2、福建省南平星光大厦有限公司(含子公司)员工总数为168人,其中由出让方委派员工18人由出让方接收安置;外聘员工150人将全部由受让方承接并按有关规定执行,出让方不负责处置。

3、福建省南平星光大厦有限公司(含子公司)股权交割日为付清全部交易款和交易佣金后15个日历日内进行交割、办理变更手续。

4、在福建省南平星光大厦有限公司(含子公司)股权交割完毕日(指股权工商变更完毕次日)与评估基准日期间,由出让方继续依法管理和经营,经营期间发生的所有相关税费和损益均由出让方承担(具体金额以出让方和受让方共同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股权交割完毕日(同上)后将由受让方依法管理和经营,经营期间发生的所有相关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

5、本次福建省南平星光大厦有限公司股权在变更、过户等过程中涉及的有关税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四、竞买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能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可单独受让或组成联合体受让)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银行资信和经济支付能力,能够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受让价款。

五、公告期限:2010年11月8日2010年12月3日止 (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竞买人,公告期限以每五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征集到竞买人止或另行公告)。

六、报名截止时间:2010年12月7日17:30。

七、欢迎有意竞买者前来咨询。咨询电话:0591-87855200

监督电话:0591-87800096

详情请登录www.fj3091.com,或来人、来电咨询。

联系人:黄先生、程先生、吴女士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十层

二O一0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