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SW000130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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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9辆起亚牌轿车分别转让 |
挂牌价 | 详见公告 |
保证金 | 详见公告 |
挂牌开始日期 | 2019-12-17 |
挂牌结束日期 | 2019-12-30 |
是否延牌 | 否 |
联系人 | 陈先生 |
联系电话 | 0591-87270835 |
地址 |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
受企业委托,现对以下转让标的广泛征集受让方,特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及挂牌价(单位:人民币/元)详见下表:
序号 |
转让标的 |
挂牌价 |
保证金 |
1 |
起亚牌(闽GDB032) |
42056 |
4000 |
2 |
起亚牌(闽GDB018) |
42056 |
4000 |
3 |
起亚牌(闽GDB019) |
41418 |
4000 |
4 |
起亚牌(闽GDB029) |
44604 |
4000 |
5 |
起亚牌(闽GDB751) |
42056 |
4000 |
6 |
起亚牌(闽GCW725) |
43330 |
4000 |
7 |
起亚牌(闽GDB003) |
60354 |
6000 |
8 |
起亚牌(闽GDB012) |
64665 |
6000 |
9 |
起亚牌(闽GDB902) |
62079 |
6000 |
特别提示:车辆使用性质均为租赁,竞买人承诺,其在报名竞买前已详细审查了转让标的的全部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机动车产权登记证、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购置税证、机动车保险单等)和相关信息,已全面行使了知情权,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转让标的有不明及误解提出异议的权利。竞买人交纳竞价保证金并递交资格证明文件,即表明其同意承担由于对转让标的现状了解不细或对潜在的风险估计不足等而引起的一切责任后果。
二、竞买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2.1.合法有效存续的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2.未被列入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竞买人(受让方)应接受的主要交易条件
3.1.受让方须在转让标的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转让方办公场所与转让方签署《车辆转让合同》。
3.2.受让方须在《车辆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3.3.受让方应在付清价款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结转让标的的权属变更过户及转让标的实物移交手续,转让方须积极予以配合。转让标的的权属及相关证件变更过户、转籍和实物交付手续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
3.4.其他未尽事宜以《车辆转让合同》约定为准。
四、竞价方式:网络竞价,价高者得。
五、竞买人报名
5.1.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12月30日17时。
5.2.竞买人资格:交纳竞价保证金和递交资格证明文件。只有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我中心完成交纳竞价保证金和递交资格证明文件手续并注册网络会员账号对接意向转让标的后,通过资格审核的意向方才具备竞买人资格。
5.3.交纳竞价保证金
5.3.1.竞价保证金金额:详见上表。
5.3.2.竞价保证金指定银行账户:竞买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竞价保证金汇达以下指定的银行帐户【开户名称: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福州湖东支行,开户账号:1501014140000969】。
5.3.3.竞价保证金交款凭证上的汇款单位名称应与竞买人名称一致,资金用途应当标明“起亚轿车序号__保证金”或者类似字眼。
5.4.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意向方须在公告期限内向我中心领取《竞价文件》,并按《竞价文件》的规定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5.5.领取竞价文件
5.5.1.单位经办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领取《竞价文件》。
5.5.2.意向方可按照将上述相关证照、联系方式及需要领取竞价文件的项目名称发送到我中心邮箱:fj3091@163.com的方式领取竞价文件。意向方发送邮件前、后须按下列联系方式与我中心经办人员取得联系。
六、公告期限:2019年12月17日-2019年12月30日。《车辆转让合同》、竞价时间等详见本项目竞价文件。
七、联系方式
电话:0591-87270835、87808016
办公场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