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SW000216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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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福建省华宇花博园有限责任公司位于闽侯县柳浪村花博园基地内温室大棚等构筑物及附属配套设施和设备类资产转让 |
挂牌价 | 567.52万元 |
保证金 | 50万元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2-11-30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2-12-13 |
是否延牌 | 否 |
联系人 | 刘先生、张先生、阮先生、扶女士 |
联系电话 | 0591-87821179、87855200、87315276、87845911 |
地址 |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
受企业委托,现对以下转让标的广泛征集竞买人,特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基本情况及挂牌价
序号 |
标的名称 |
挂牌价格 (万元) |
竞价保证金 (万元) |
1 |
福建省华宇花博园有限责任公司位于闽侯县柳浪村花博园基地内温室大棚等构筑物及附属配套设施和设备类资产 |
567.52 |
50 |
注:上述挂牌价格不含增值税。
转让标的为福建省华宇花博园有限责任公司位于闽侯县柳浪村花博园基地内温室大棚等构筑物及附属配套设施和设备类资产,包括温室大棚、250KVA变配电工程等5项构筑物及附属配套设施;发电机、树枝粉碎机、微耕机等16项43台(套)机器设备:长城牌CC1021PAOG轻型普通货车、大众汽车牌SVW71810BU小型轿车等2辆机动车;电脑、测温门、测温仪、办公桌等14项办公及电子设备(具体参考附件《资产转让清单》)。
二、竞买人(受让方)资格条件
1、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三、竞买人(受让方)应接受的交易条件
1、转、受让双方须在转让标的成交之日起(即竞价结束之日)的5个工作日内签订《资产转让合同》。
2、受让方应在《资产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3、本次转让标的转让所涉及的税费,法律法规及地方性法规、规章有明确规定的,按法规执行,未作规定或规定承担主体不明确的,由双方协商决定。标的转让价款不含增值税,增值税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收到转让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将增值税一次性汇至合同指定账户。
4、受让方须在支付完全部转让价款,并在收到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指定账户交纳人民10万元的进场安全保证金。
5、受让方应在转让标的接管后的10个日历日内完成拆卸、移离和复原工作。转让标的的所有权移交给受让方后,转让标的的保管、拆卸、运输和复原等责任和可能产生的损毁、灭失等风险以及所需的拆卸作业、运输和复原等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且受让方需在转让方监督调度下进行作业。
6、其他未尽事宜以《资产转让合同》约定为准。
四、特别提示
1、《资产转让清单》仅供参考,转让标的具体状况和品质以现场看样为准,竞买人应对标的进行现场勘察核实,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完整性自行核实。若在看样期至标的移交日期间转让标的发生变化,最终解释权归转让方所有,组织方不对标的状况进行保证及标的状况变化解释,不承担任何责任。
2、竞买人需自行前往查看转让标的现状并熟知可能承担的潜在风险。竞买人报名参与竞价即表明竞买人已经充分了解上述转让标的的具体状况和品质,并愿意承担由于对转让标的现状了解不细或对潜在的风险估计不足可能引起的所有风险和责任。
五、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六、竞价保证金:详见“一、转让标的基本情况及挂牌价格”。
七、公告期限:2022年11月30日—2022年12月13日。意向竞买人在公告期内与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项目经办联系获取本项目《竞价须知》。
八、联系人:刘先生、张先生、阮先生、扶女士;
联系电话:0591-87821179、87855200、87315276、87845911;
监督电话:0591-87810363;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附件:《资产转让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