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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SW00028283
名称 福州市鼓楼区省府路34号B座101单元、102单元、北大路九彩弄3号1座405单元分别转让项目
挂牌价 详见公告
保证金 详见公告
挂牌开始日期 2024-08-09
挂牌结束日期 2024-08-15
是否延牌
联系人 陈女士
联系电话 0591-87315281
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受企业委托,现对以下转让标的广泛征集竞买人,特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挂牌价及竞价保证金等见下表:

标的序号

标的名称

房屋建筑面积(㎡)

挂牌价格   (万元)

竞价保证金

(万元)

1

福州市鼓楼区省府路34号B座101单元(原坐落:鼓楼区省府路50号B座101单元)

124.09

222.692

33

2

福州市鼓楼区省府路34号B座102单元(原坐落:鼓楼区省府路50号B座102单元)

80.08

145.3621

21

3

福州市鼓楼区北大路九彩弄3号1座405单元

27.65

150.0019

22

 

二、标的基本情况和风险提示:

1、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1位于鼓楼区省府路34号B座101单元(原坐落:鼓楼区省府路50号B座101单元),房屋建筑面积为 124.09 平方米。房屋所有权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齐全,不动产权证号为闽(2017)福州市不动产权第9068755号,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权利性质为划拨,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 。房屋用途为住宅 ,房屋目前处于出租状态。

标的2位于鼓楼区省府路34号B座102单元(原坐落:鼓楼区省府路50号B座102单元)房屋建筑面积为 80.08 平方米。房屋所有权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齐全,不动产权证号为 闽(2017)福州市不动产权第9068755号,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权利性质为划拨,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房屋用途为住宅,房屋目前处于出租状态。

标的3 位于鼓楼区北大路九彩弄3号1座405单元 ,房屋建筑面积为 27.65 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为 榕房权证FZ字第16006403号;土地使用权证为榕鼓国有(2016)第00202503243号,房屋所有权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齐全,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土地用途为住宅。房屋用途为住宅 ,房屋目前为空置状态,不存在出租。

2、风险提示:

(1)以上转让标的土地使用权类型或权利性质为划拨,对外转让按规定补缴土地出让金。本次转让挂牌价和成交价不含上述应补缴的土地出让金,应补缴土地出让金均由转让方承担。

(2)上述房产无纠纷、无抵押、无担保及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产权清晰。

(3)标的1现处于对外出租状态,租期至 2027年5月10日,请竞买人自行前往委托方查阅相关房屋租赁合同, 标的受让方应承继原租赁合同,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约定至租期结束,并与原承租人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对本次转让鼓楼区省府路34号B座101单元(原坐落:鼓楼区省府路50号B座101单元) 房产,原承租人未放弃优先购买权。标的1符合资格的原承租人参加竞价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标的2现处于对外出租状态,租期至 2027年5月10日,请竞买人自行前往委托方查阅相关房屋租赁合同, 标的受让方应承继原租赁合同,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约定至租期结束,并与原承租人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对本次转让鼓楼区省府路34号B座102单元(原坐落:鼓楼区省府路50号B座102单元) 房产,原承租人未放弃优先购买权。标的2符合资格的原承租人参加竞价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标的3房屋目前为空置状态,不存在出租。标的3以“价高者得”确定受让方。

(4)转让标的具体状况和品质以现场看样为准,竞买人参加竞买应对标的进行现场勘察核实,应当充分了解房产所在地政府的房产政策,包括但不限于房产所在地政府颁发的限购令,一旦报名缴纳竞价保证金即视为竞买人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政策了解不细致或对潜在的风险估计不足等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因受让方的原因造成产权无法变更过户),并愿对自身参加竞价的行为负完全责任。

若在看样期至标的移交日期间现场发生变化,最终解释权归转让方所有,组织方不对现场状况进行保证及现场状况变化作出解释,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受让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报名截止日在福建省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平台查询情况竞买人不存在失信记录;且报名截止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没有找到竞买人相关的结果】。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竞买人(受让方)应接受的交易条件:

1、转、受让双方须在转让标的成交之日(即竞价结束当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受让方须在《房地产买卖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若受让方采用银行按揭贷款方式的,应在受让方与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缴纳首付款(即成交价款与贷款金额的差额部分),在房地产买卖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委托贷款银行将总价款扣除首付款后的剩余款项汇至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2、土地出让金:由转让方缴交相应的土地出让金;

3、相关税费:按国家相关规定和“标的的基本情况和风险提示”有关条款,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双方依法各自承担;若国家法规和“标的的基本情况和风险提示”未有规定的,由受让方承担。

4、实物移交日前水、电、管道煤气、闭路电视(有线)、网络、物业管理等费用由转让方承担并于实物移交当日结清,而实物移交后由受让方承担。上述配套设施的相关证件开户或过户费用由受让方办理并承担。

5、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承租人若参加竞买,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并且需要按照本项目竞价须知的要求在挂牌期间提供报名材料和缴纳竞价保证金参与竞价。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7、其他未尽事宜以本项目竞价文件附件《房地产买卖合同》约定为准。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本项目已按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

六、竞价方式:网络竞价(正向多次)。

七、公告期限:2024年8月9日—2024年8月15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受让方,以每五个工作日顺延至 2025年7月7日,顺延期间有受让方摘牌即告终止或另行公告)。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8月15日17:00。

竞买人应在公告期间联系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获取相关竞价文件。

八、咨询电话:0591-87315281、87891629、87315305;

联系人:陈女士、林女士、吴女士;

地址: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二十二层。

 

友情提示:转让方可接受符合贷款条件的标的通过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指定的分支机构进行按揭贷款,具体事宜可咨询电话0591-875360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