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SW00015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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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厦门市湖里区悦华路兴湖花园三个地上车库分别转让四次公告 |
挂牌价 | 详见公告 |
保证金 | 详见公告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0-09-30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0-10-20 |
是否延牌 | 否 |
联系人 | 曹先生、陈女士、许先生、赖先生 |
联系电话 | 0592-2083169;0591-87276322、87809323、87838107 |
地址 | 厦门火炬高新区软件园创新大厦C区#301-A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厦门分部 |
受企业委托,现对以下转让标的广泛征集受让方,特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挂牌价及保证金
标的序号 |
标的名称 |
建筑面积(㎡) |
挂牌价 (万元) |
竞价保证金(万元) |
标的1 |
厦门市湖里区悦华路31-33号01车库(兴湖花园) |
19.5 |
24.3 |
5 |
标的2 |
厦门市湖里区悦华路31-33号02车库(兴湖花园) |
18.57 |
24.057 |
5 |
标的3 |
湖里区悦华路35-39号04车库(兴湖花园) |
22.7 |
24.543 |
5 |
注:以上标的分别转让。同一竞买人在符合竞买条件的前提下可报名受让单个标的或多个标的,报名受让多个标的的,需针对每一个标的交纳足额保证金。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1、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一:标的位于厦门市湖里区悦华路31-33号01车库(兴湖花园),房屋建筑总面积为19.5平方米。房权证号为(厦国土房证第00673529号),房屋所有权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齐全,土地用途为住宅,房屋用途为车库,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期限自1994年7月3日至2064年7月2日止。
标的二:标的位于厦门市湖里区悦华路31-33号02车库(兴湖花园),房屋建筑总面积为18.57平方米。房权证号为(厦国土房证第00673528号),房屋所有权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齐全,土地用途为住宅,房屋用途为车库,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期限自1994年7月3日至2064年7月2日止。
标的三:标的位于厦门市湖里区悦华路35-39号04车库(兴湖花园),房屋建筑总面积为22.7平方米。房权证号为(厦国土房证第00673527号),房屋所有权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齐全,土地用途为住宅,房屋用途为车库,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期限自1994年7月3日至2064年7月2日止。
若在看样期至标的移交日期间现场发生变化,最终解释权归转让方所有,组织方不对现场状况进行保证及现场状况变化作出解释,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风险)提示
转让标的仅限转让标的所对应的小区住宅产权人购买,以上三个标的无纠纷、无抵押、无担保,无其他限制性转让的情况,产权清晰、目前空置无出租、无优先权人。
转让标的具体状况和品质以现场看样为准,意向竞买人参加竞拍应对标的进行现场勘察核实,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完整性自行核实,应当充分了解房产所在地政府的房产政策,包括但不限于房产所在地政府颁发的限购令,一旦报名缴纳竞价保证金即视为竞买人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政策了解不细致或对潜在的风险估计不足等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因受让方的原因造成产权无法变更过户),并愿对自身参加竞价的行为负完全责任。
三、竞买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竞买人应为转让标的所在地相对应的小区住宅产权人,且须提供相对应小区房屋产权证、身份证及其他合法有效的住宅产权人凭证。
2、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竞买人应接受的主要交易条件
1、转、受让双方在转让标的成交之日起(即竞拍结束当日)的5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受让方须在《房地产买卖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2、转、受让双方在转让过程中所产生的税、费按国家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若国家未有相关规定的,由受让方承担。
3、在标的物移交之前的水、电、物业管理费由转让方承担,自交付之日起有关该房产的水、电、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及房屋损毁、灭失的风险由受让方承担。上述配套设施的相关证件开户或过户费用由受让方办理并承担。
4、交易双方各自承担应缴的交易佣金,其他交易条款以拍卖文件规定及《房地产买卖合同》约定的为准。
五、竞价方式:拍卖。
六、公告期限:2020年9月30日至2020年10月20日。公告期满未征集到竞买人的本项目终止。
七、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0日17:00时。意向竞买人请于上述时间内向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缴纳竞价保证金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竞买人缴交的竞价保证金须经中心财务人员确认到账(即保证金到账在中心网银上显示的交易时间须在登记截止时间前),缴款凭证应注明竞买人手机号码、姓名或名称、登记的标的名称并加上“MCJJ2020105-4标的竞价保证金”字样;缴款人如未按上述规定缴款,中心有权视为竞买人未缴纳竞价保证金。经确认竞价保证金到账的竞买人,到拍卖公司签署竞买文件,了解拍卖规则,领取有关竞买资料,并办理竞买确认手续。
为便于未成交时退还竞价保证金,竞买人应按附件1的要求张贴竞价保证金交纳凭证,并将交纳竞价保证金的银行账户的开户行名称等信息填写完整,报名时提交。
联系人:曹先生、陈女士、许先生、赖先生;
电话: 0592-2083169;0591-87276322、87809323、87838107;
地址:厦门火炬高新区软件园创新大厦C区#301-A;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