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三元区下洋新村16幢一层房屋(店面)公开竞租公告我中心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信、文明”的原则,为本次房屋公开竞租活动提供服务,现将竞租有关事项告知如下:一、竞租项目:三明市三元区下洋新村16幢一层房屋的三个标的:6~8号店面277.6 m2,起租租金13300元/月;9号店面105.54 m2,起租租金5100元/月;10、11号店面190.6 m2,起租租金9200元/月;第四年租金增加6元/月•m2,第五年租金增加10元/月•m2,租期均为5年,用途限于不扰民行业(含餐饮、娱乐、加工、货运等)。其中6~8号店面和9号店面会漏水,由承租户自行处理,其他详情请见《公开竞租房屋一览表》。竞租人应实地踏看了解房屋的现状,本中心不对所提供的资料与现状的一致性负责。二、竞租人资格: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诚信经营,在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不良纪录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外企业、其它组织和自然人均可参加竞租。2、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三、报名时间、地点、方式:报名时间:2012年8月13日至 2012年8月17日下午17:00报名地点:三明市梅列区崇桂新村86幢龙泉大厦三楼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受理窗口联系人:肖先生 联系电话(传真):0598-8883026四、竞租会时间、地点:竞租会时间:2012年8月20日(星期一)上午9:00竞租会地点:三明市梅列区崇桂新村86幢龙泉大厦五楼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交易厅五、竞租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1、竞租人须将竞租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公开竞租房屋一览表》)于 2012 年8月17日下午17:00前汇到我中心指定帐户(开户行:三明农商行列东支行;户名: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号:9030211020010000045207)。竞租人汇缴竞租保证金时须写明具体项目和资金用途。2、竞租人成为承租人后, 须于竞租会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在签订《租赁合同》前须向出租人缴交承租单期租金3倍的履约保证金(租赁押金)及首期租金。并凭已签署的《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收据、首期租金票据办理佣金结算和保证金余款退回手续。3、未承租的竞租人的保证金,由本中心在竞租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无息退回。六、竞租手续:1、有意参加竞租者应提供如下有效证照(原件及复印件):①法人、社会组织应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②自然人应提供居民身份证、护照等有效证件。③用于办理自动退回保证金的竞租人本人的银行卡复印件。④原承租人应出示相关证明(如租赁合同、租金缴付凭证等)。如法定代表人无法亲自到现场参加竞租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的授权书应经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认或公证处公证。2、已足额缴交竞租保证金的证明材料。3、在竞租前如委托人撤回招租标的,保证金即予无息退还,竞租人对此不得有异议。其他未尽事宜请详见《三明市三元区下洋新村16幢一层房屋(店面)房屋公开竞租须知》等竞租材料。 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2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