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采用网络动态报价方式对泉州市供销社综合楼802室进行公开招租,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前来参与竞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项目编号:XZL2013241 2、竞租标的:泉州市供销社综合楼802室,该标的位于泉州市泉秀路中段市供销社综合楼八楼,总楼层:8层,所在楼层:8层。建筑面积78.6㎡,普通装修。标的以现状为准。 3、月租金挂牌价:壹仟元整(¥1000.00)。 4、租赁期:2年。 5、装修期:无。 6、租金支付方式:每季度支付一次,承租方应在每季度第一个月5日前缴清。 7、租金递增方式:无。 8、租赁用途:仅用于住宿。 9、履约保证金:3000元。 10、交易保证金:3000元。 若竞租成功,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标的履约保证金。若竞租不成功,中心在确定承租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各竞租人。竞租人授权他人办理竞租手续的,须以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竞租人名称一致,用途请注明“交易保证金”字样。 交易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泉州分行 开户账号:17610155260000106 11、特别提示: (1)若竞租成功,标的将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移交。 (2)本次公开竞价采用网络动态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各竞租人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内登录金马甲网站的动态报价大厅(网址: www.jinmajia.com/bjdt/?uni_quanzhoucq)进入本项目标的进行报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方。 (3)该标的属拆迁改造对象,租赁期间政府或委托方随时可能对该标的所在大楼及其附属场所进行改造。若出现上述情形,委托方将提前一个月通知承租方,承租方应在委托方指定日期前清退房屋,退房时委托方将给予承租方免除最后一个月租金作为补偿,如承租方每超过委托方规定的日期一天退房,须每天赔偿委托方人民币壹万元。 12、意向承租人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合法存续的企、事业单位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13、对承租方的主要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支付能力。 (2)承租方应于竞价成交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佣金、第一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等款项汇达本中心指定账户,并携带付款凭证至本中心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本中心将在收到签章的《竞价结果通知单》及上述款项后当场发出《合同签订通知书》。承租方应于《合同签订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 (3)承租方如对标的物装修,须经委托方书面同意方可进行。 (4)承租方应合理使用标的物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并做好日常维护和修缮工作。 (5)其他详见《租赁合同》。 14、意向承租人报名时应提供的竞价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无需提供);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3)授权委托书(经意向承租人签章原件)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3)项材料]; (4)交易保证金的缴款凭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5)经意向承租人或授权代表签章的《网络竞价承诺函》; (6)经意向承租人或授权代表签章的《租赁合同》; 有关单位或个人按规定提交以上竞价材料,缴纳交易保证金并通过审核后,即成为竞租人。 15、公告时间:2013年8月9日至 2013年8月22日。 16、交易保证金汇达和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8月22日17时。 意向承租人应至金马甲网站(www.jinmajia.com/f/reg/step2.jsp)注册用户名,并于2013年8月22日17时前至本中心(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妙云街泉州劳动保障大厦一楼)办理报名竞租手续,并登录到金马甲动态报价大厅申请参与本场竞价。 17、看样时间:2013年 8月9日至2013年8月22日(正常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18、澄清、修改文件时限:意向竞租人若要求对《公开竞价文件》进行澄清,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按照《网络竞价承诺函》的约定提交书面材料。委托方和本中心可以在 2013年8月23日9时前对《公开竞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并按照《网络竞价承诺函》的约定进行通知。 19、竞价时间及加价幅度: 标的序号 标的名称 挂牌价 (元/月) 租赁期 (年) 加价幅度 (元/月) 限时报价阶段开始时间 限时报价周期 1 泉州市供销社综合楼802室 1000 2 10 8月23日10时 90秒 (1)自由报价阶段从2013年8月9日开始,限时报价周期为90秒。若自由报价阶段有人报价,自由报价阶段结束后,所有竞租人即进入限时报价阶段;若自由报价阶段无人报价,则不进入限时报价阶段,并以5个日历日为周期,马上再次开始新的自由报价阶段。 (2)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或按加价幅度加价的,即为有效报价。 (3)本中心有权就竞价时间作出调整,如有调整将在本中心网站进行公告。 20、若竞租标的不成交,则本公告自动延长,每次延长期限为五个日历日,直至产生承租方。 21、交易佣金:按照中心的房产出租收费标准向承租方收取交易佣金,最高为一个月租金。 报名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 0595-22819006 传真:0595-22189023 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二0一三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