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采用先密封报价后电子竞价方式对泉州市晚报大厦附属楼三、四层办公场所进行公开招租,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前来参与竞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项目编号:XZL20112072、竞租标的:泉州市晚报大厦附属楼三、四层办公场所。标的简介:该标的原为泉州晚报游泳馆经营场所,位于市区刺桐东路南段泉州晚报社小区内。该标的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位于附属楼三、四层,建筑面积共为5443.2㎡(三、四层各为2721.6㎡),其中三层层高3.9m,四层层高7.2m。标的以现状为准。3、年租金挂牌价:柒拾万元整(¥700,000.00)。4、租赁期:6年。5、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按半年支付,承租方应在每半年的第一个月的5日前缴清。6、装修期:无。7、租赁用途:经营或办公写字楼用途,除游泳馆项目、可能产生噪音、污水等污染的生产性行业及餐饮娱乐业外。8、履约保证金:100000元。9、交易保证金: 100000元。若竞租成功,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标的履约保证金。若竞租不成功,中心在确定承租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各竞租人。交易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竞租人名称一致。10、特别提示:(1)各楼层配有配电箱,市政自来水供水。水电等设备总出口前端均须由承租方在二次装修前单独加装总计量表;(2)承租方在租赁经营期间进行装饰装修施工不得破坏或损伤大楼结构及外观,不得擅自在大楼内或周边搭建任何构筑物;(3)所租标的将配置1至2部电梯,出租方负责电梯设备的采购及费用,承租方负责施工及承担相关费用。电梯具体所需数量及安装位置可由出租方与承租方协商确定,电梯将于承租方装修期间提供;(4)若竞租成功,标的将在《租赁合同》及《承租户消防安全和综治管理责任书》签订之日起半个月内移交。11、意向承租人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合法存续的企、事业单位。12、对承租方的主要要求:(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支付能力;(2)承租方在租赁期间重新装修,须提供装修方案并经出租方同意,方可进行装修,包括原游泳池拆除及倒楼板填平等费用均由承租方负责;(3)因装修设计需要,承租方拆除泳池等构建物,应采用切割技术等低噪音、无明显震动的工艺技术,不等影响同楼租户,不得产生较大震动破坏整体结构安全;(4)在租赁经营期间所产生的所有税费均由承租方承担;(5)承租期满后,除承租方购置的可移动办公物品外,一切装饰装修物均不得拆除,一切添附物无偿归出租方所有;(6)承租方应于签定《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第一期租金汇达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并于《合同签定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定《租赁合同》及《承租户消防安全和综治管理责任书》。 13、意向承租人报名时应提供的竞价材料:(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3)授权委托书(经意向承租人签章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3)项材料];(4)《承诺函》(经意向承租人或授权代表签章);(5)交易保证金的缴款凭证复印件(交验原件);(6)经意向承租人签章确认的《租赁合同》及《承租户消防安全和综治管理责任书》;(7)经填写签章并密封的《报价书》(经意向承租人或授权代表签章)。有关单位或个人按规定提交以上竞价材料,缴纳交易保证金并通过审核后,即成为竞租人。14、公告时间:2011年12月27日至2012年1月10日。15、交易保证金汇达和报名截止时间:2012年1月10日17时。16、看样时间:2011年12月27日至2012年1月10日(正常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17、竞价会时间:2012年1月11日10时00分 (如因特殊情况,委托方有做出调整的权利,并于2012年1月11日9时00分前通知各竞租人)。18、若在公告期内未征集到意向承租人,则本公告自动延长,每次延长期限为三个工作日,直至产生承租方。19、竞价会地点:泉州市劳动保障大厦一楼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20、交易佣金:按照中心的房产出租收费标准向承租方收取交易佣金。报名联系人:袁先生 王小姐联系电话: 0595-22189025 15375815006 传真:0595-22189023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