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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QZ00000655
名称 泉州市直属粮库库区简易1号仓公开招租公告
挂牌价 详见公告
保证金 详见公告
挂牌开始日期 2015-06-28
挂牌结束日期 2012-06-18
是否延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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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受委托,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采用两轮密封报价方式对泉州市直属粮库库区简易1号仓进行公开招租,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前来参与竞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项目编号:XZL2012052 2、竞租标的:泉州市直属粮库库区简易1号仓,该标的位于丰泽区后茂社区茂福路53号泉州市直属粮库库区简易1号仓,建筑面积582.85㎡,普通装修。标的以现状为准。 3、月租金挂牌价:柒仟伍佰陆拾元整(¥7560.00)。 4、租赁期:3年。 5、租金支付方式:每季度支付一次,承租方应在每季度第一个月5日前缴清。 6、租金递增方式:采用年递增方式计算,每满一整年,月租金相应递增5%。 7、租赁用途:储放日常杂物和百货等物资(禁止堆放易燃易爆及不符合粮库管理规定的任何物资),不得在仓库内从事贸易、加工、生产。 8、押金:10000元。 9、交易保证金:10000元。 若竞租成功,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标的押金。若竞租不成功,中心在确定承租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各竞租人。交易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竞租人名称一致。 10、特别提示: (1)原承租人报名参与竞价后,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2)原租赁合同到期日为2012年7月31日。 (3)租赁期间,委托方有政策性储备粮承储需要提前中止合同,应提前一个月通知承租方,承租方必须无条件配合腾清仓库,中止合同;承租方有特殊情况需要中止合同,应提前两个月通知委托方,并按合同规定据实交清租金及水电费。 11、意向承租人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合法存续的企、事业单位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12、对承租方的主要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支付能力。 (2)承租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泉州市直属粮库各项库区管理制度。车辆不得驶入仓库内。租赁期间内承租方必须负责仓库维护;非正常损坏由承租方负责修缮。水、电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按委托方付给供水、供电部门的价格向承租方收取,每季度结算一次。 (3)承租方应于2012年7月16日之前将第一期租金汇达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并于《合同签定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定《租赁合同》。 13、意向承租人报名时应提供的竞价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无需提供);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3)授权委托书(经意向承租人签章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3)项材料]; (4)《承诺函》(经意向承租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5)交易保证金的缴款凭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6)经意向承租人签章确认的《租赁合同》; (7)经填写签章并密封的《报价书》(经意向承租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有关单位或个人按规定提交以上竞价材料,缴纳交易保证金并通过审核后,即成为竞租人。 14、公告时间:2012年5月29日至2012年6月18日。 15、交易保证金汇达和报名截止时间:2012年6月18日17时。 16、看样时间:2012年5月29日至2012年6月18日(正常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17、竞价会时间:2012年6月19日10时(如因特殊情况,委托方有做出调整的权利,并于2012年6月19日9时前通知各竞租人)。 18、若在公告期内未征集到意向承租人,则本公告自动延长,每次延长期限为三个工作日,直至产生承租方。 19、竞价会地点:泉州市劳动保障大厦一楼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 20、交易佣金:按照中心的房产出租收费标准向承租方收取交易佣金。 报名联系人:袁先生 钟先生 联系电话: 0595-22189025 15375815006 传真:0595-22189023 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二Ο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