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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QZ00000762
名称 晋江“福建省地税系统离退休干部晋江活动中心”土地公开招租公告
挂牌价 详见公告
保证金 详见公告
挂牌开始日期 2015-06-28
挂牌结束日期 2012-08-23
是否延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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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受委托,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采用两轮密封报价竞价方式对晋江“福建省地税系统离退休干部晋江活动中心”土地进行公开招租,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前来参与竞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项目编号:XZL2012106 2、竞租标的:晋江“福建省地税系统离退休干部晋江活动中心”土地,该标的位于晋江陈埭阳光东路,土地面积8610㎡。标的以现状为准。 3、年租金挂牌价:肆拾万叁仟元整(¥403,000.00)。 4、租赁期:3年。 5、装修期:无。 6、租金支付方式:每季度支付一次,承租方应在每季度的第一个月5日前缴清。 7、租金递增方式:无。 8、租赁用途:仅作停车场或货物堆放场地使用;禁止存放化学危险品、易燃、易爆危险品,禁止餐饮业经营。 9、履约保证金:三个月租金。 10、交易保证金:100000元。 若竞租成功,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标的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由承租方于缴纳第一期租金时一并汇入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若竞租不成功,中心在确定承租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各竞租人。交易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竞租人名称一致。 11、特别提示: (1)原承租人报名参与竞价后,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2)《租赁合同》每年一签; (3)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可在靠公路旁设立简易搭盖作为办公室及生活使用,但建筑、装修方案须经出租方同意后方可实施搭建,并不得损害或改变土地原貌,搭建所发生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4)所出租标的不得转租; (5)出租方保留因工作需要随时收回土地的权利,收回土地时承租方的损失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6)若竞租成功,标的将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移交。 12、意向承租人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合法存续的企、事业单位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13、对承租方的主要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支付能力; (2)原租户参与竞租前须缴清所有租金、水电等所有费用; (3)在租赁期间,承租方使用时不得产生噪音、油烟; (4)在租赁期间,承租方应承担所出租标的的修缮责任; (5)在租赁期满或确认合同无效时,承租方所搭盖的建筑、装修的设施无偿归出租方所有; (6)承租方应于签定《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第一期租金汇达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并于《合同签定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定《租赁合同》。 14、意向承租人报名时应提供的竞价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无需提供));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3)授权委托书(经意向承租人签章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3)项材料]; (4)《承诺函》(经意向承租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5)交易保证金的缴款凭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6)经意向承租人签章确认的《租赁合同》; (7)经填写签章并密封的《报价书》(经意向承租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8)经出租方签章的缴清所有租金、水电费等费用的证明(原租户须提供,非原租户无需提供)。 有关单位或个人按规定提交以上竞价材料,缴纳交易保证金并通过审核后,即成为竞租人。 15、公告时间:2012年8月9日至2012年8月23日。 16、交易保证金汇达和报名截止时间:2012年8月23日17时。 17、看样时间:2012年8月9日至2012年8月23日(正常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18、竞价会时间:2012年8月24日9时30分 (如因特殊情况,委托方有做出调整的权利,并于2012年8月24日8时30分前通知各竞租人)。 19、若在公告期内未征集到意向承租人,则本公告自动延长,每次延长期限为三个工作日,直至产生承租方。 20、竞价会地点:泉州市劳动保障大厦一楼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 21、交易佣金:按照中心的房产出租收费标准向承租方收取交易佣金。 报名联系人:张女士 王小姐 联系电话: 0595-22189025 15375815006 传真:0595-22189023 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