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泉州展览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委托方)委托,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采用电子竞价方式对其所有的泉州展览城展馆二、三层进行公开招租,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前来参与竞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竞价文件编号:ZL2010008。2、竞价标的:泉州展览城展馆二、三层,建筑面积为11503.31平方米,框架结构。展览城一层大堂双向扶梯之间场地及展览城以南,南低渠以北范围内小广场为委托方和承租方共同使用场地。3、年租金挂牌价:第一年租金为人民币3,451,000.00元。4、租赁期十年。5、租赁用途:经营商场、大型超市等。6、交易保证金为人民币100万元,意向承租人应在保证金缴款凭证上标明用途为“ZL2010008项目保证金”。若竞租成功,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押金;若竞租不成功,中心在确定承租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各竞租人。7、对承租方的要求:(1)租赁押金为人民币100万元;(2)租金按月支付,承租方应于每月的5日前将租金汇入委托方账户;(3)月租金每租赁年度调整一次,增加幅度为较前一年度每平方米递增1元;(4)承租方应于签定《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第一个月租金汇达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5)不得整体转租他人;(6)标的以现状出租。8、承租方应具备的条件:(1)承租方须是上市公司、中国连锁百强企业(或其全资子公司);(2)在泉州市年上缴税金2000万元以上。9、意向承租人应提供的竞价材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 (4)《承诺函》一式壹份(经意向承租人或授权代表签章);(5)交易保证金100万元的缴款凭证复印件(交验原件);(6)《租赁合同》(经意向承租人或授权代表签章确认);(7)上市公司、中国连锁百强企业证明材料;(8)泉州市年缴税2000万元以上的证明材料;(9)有关单位或个人按规定提交以上材料文件,缴纳交易保证金并通过审核后,即成为竞租人。10、项目公告时间:2010年8月14日至2010年8月23日。11、提供文件时间: 2010年8月14日至2010年8月23日(正常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12、报名截止时间:2010年8月23日17:00。13、交易保证金汇达截止时间和竞价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10年8月23日17:00。14、看样时间:2010年8月14日至2010年8月23日(正常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15、竞价会时间:2010年8月24日上午10:00(如因特殊情况,委托方有做出调整的权利,并于2010年8月24日上午9:00前通知各竞租人)。16、竞价会地点:泉州市劳动保障大厦一楼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17、交易佣金:中心以标的成交的10年租金总额为基数,按照中心的收费标准向承租方收取交易佣金。邮 编:362000 传真:0595-22189023网址:http://www.qzcq0595.com联系人:康先生 袁先生联系电话:0595-22189025 0595-22189091 开户名称: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民生银行泉州分行(保证金账户)开户账号:2301014210010278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泉州分行(佣金账户)开户账号:152300100100169644 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二Ο一Ο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