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采用两轮密封报价方式对丰泽区东湖街99号1幢一楼进行公开招租,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前来参与竞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项目编号:ZL20110562、竞租标的:丰泽区东湖街99号1幢一楼,该标的位于泉州市丰泽区东湖街99号1幢,总楼层:二层,建筑面积663㎡,无装修,标的以现状为准。3、月租金挂牌价:捌仟陆佰壹拾玖元整(¥8619.00)。4、租赁期:3年。5、租金支付方式:每季度支付一次,承租方应在每季度第1个月5日前缴清。6、租赁用途:仓库只能用来堆放轻便的食品等物资(禁止堆放易燃易爆及不符合医药管理规定的任何物资),不得在仓库内从事贸易、加工、生产。7、押金:叁个月租金。8、交易保证金:20000元。若竞租成功,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标的押金。不足部分由承租方于缴纳第一期租金时一并汇入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若竞租不成功,中心在确定承租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各竞租人。交易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竞租人名称一致。9、特别提示:(1)原承租人报名参与竞价后,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2)水、电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按委托方付给供水、供电部门的价格向承租方收取,每季度结算一次。(3)租赁期间,委托方有政策性医药储备需要或政府拆迁需提前终止合同,会提前一个月通知承租方,承租方必须无条件配合腾清仓库,终止合同;(4)使用面积以现场现状为准。10、意向承租人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合法存续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体工商户(医药同行业除外)。11、对承租方的主要要求:(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支付能力。(2)承租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 ;严格执行泉州市医药公司各项库区管理制度。(3)大型车辆和货柜车禁入库区。(4)租赁期间内承租方必须负责仓库维护;非正常损坏由承租方负责修缮。(5)库区工作时间为正常工作日。(6)承租方应于签定《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第一期租金汇达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并于《合同签定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定《租赁合同》。12、意向承租人报名时应提供的竞价材料:(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3)授权委托书(经意向承租人签章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3)项材料];(4)《承诺函》(经意向承租人或授权代表签章);(5)交易保证金的缴款凭证复印件(交验原件);(6)经意向承租人签章确认的《租赁合同》;(7)经填写签章并密封的《报价书》(经意向承租人或授权代表签章)。有关单位或个人按规定提交以上竞价材料,缴纳交易保证金并通过审核后,即成为竞租人。13、公告时间:2011年9月6日至2011年9月20日。14、交易保证金汇达和报名截止时间:2011年9月20日17时。15、看样时间:2011年9月6日至2011年9月20日(正常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16、竞价会时间:2011年9月21日10时(如因特殊情况,委托方有做出调整的权利,并于2011年9月21日09时前通知各竞租人)。17、若在公告期内未征集到意向承租人,则本公告自动延长,每次延长期限为三个工作日,直至产生承租方。18、竞价会地点:泉州市劳动保障大厦一楼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19、交易佣金:按照中心的房产出租收费标准向承租方收取交易佣金。报名联系人:袁先生 张小姐联系电话: 0595-22189025 0595-22819006 传真:0595-22189023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二Ο一一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