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项目频道 > 地市产权专栏 > 泉州
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QZ00000174
名称 泉州市温陵南路建福大厦一楼店面及二楼东侧部分房产公开招租延期公告
挂牌价 详见公告
保证金 详见公告
挂牌开始日期 2015-06-28
挂牌结束日期 2010-09-06
是否延牌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发布机构
受福建省泉州物资贸易中心(以下简称委托方)委托,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采用先密封报价后电子竞价方式对其所有的位于 泉州市温陵南路建福大厦的一楼店面及二楼东侧部分房产 进行公开招租,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前来参与竞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编号:ZL2010007。2、竞价标的:泉州市温陵南路建福大厦一楼店面及二楼东侧部分房产。3、年租金挂牌价:人民币贰拾陆万元整(¥260000.00)。4、租赁期:3-5年。5、租赁用途:除餐饮、招待所外的经营性场所。6、交易保证金为人民币7万元。若竞租成功,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押金;若竞租不成功,中心在确定承租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各竞租人。7、特别提示:(1)租赁押金为7万元,租金按季度结算,承租方应在每个季度第一个月的5日前缴清。(2)租金从第四年起增加10%。(3)不得转租他人。(4)承租方应于签定《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第一期租金汇达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5)以现状为准。8、对承租方的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境外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支付能力。(3)租赁标的不可用于经营餐饮及招待所。(4)原承租人应无拖欠委托方租金。9、意向承租人应提供的竞价材料:(1)国内法人单位: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③、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③项材料];(2)国内个人:①、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②、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②项材料] ;(3)法人单位与个人均需提供的其他文件:①《承诺函》一式壹份(经意向承租人或授权代表签章);②交易保证金7万元的缴款凭证复印件(交验原件);③《授权委托书》(经意向承租人签章原件 如需要);④《报价书》(经意向承租人或授权代表填写、签章,并密封完好)⑤《租赁合同》(经意向承租人或授权代表签章确认)⑥原承租人无拖欠委托方租金的证明书。(4)有关单位或个人按规定提交以上材料文件,缴纳交易保证金并通过审核后,即成为竞租人。10、公告时间:2010年9月3日至2010年9月6日。11、提供文件时间: 2010年9月3日至2010年9月6日(节假日除外)。12、报名截止时间:2010年9月6日17:00。13、交易保证金汇达截止时间和竞价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10年9月6日17:00。14、看样时间:2010年9月3日至2010年9月6日。15、竞价会时间:2010年9月7日上午10:00(如因特殊情况,委托方有做出调整的权利,并于2010年9月7日上午9:00前通知各竞租人)。16、竞价会地点:泉州市劳动保障大厦一楼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17、交易佣金:中心以标的成交金额为基数,按照中心的收费标准向承租方收取交易佣金。报名联系人:康先生 袁先生联系电话:0595-22189025 传真0595-22189023开户名称: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泉州东湖支行(保证金账户)开户账号:152530100100067361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泉州分行(佣金账户)开户账号:152300100100169644 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二Ο一Ο年九月三日 公开竞价规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有关规定,特制订本规则。竞租人必须遵守本规则的约定,并受此制约。一、确定承租方的规则及方法1、意向竞租人递交的竞价材料,经形式审查后符合本次公开竞价条件要求的,方可参与竞价。2、竞价标的挂牌价为: 人民币26万元。3、本次公开竞价按以下方式和原则确定承租方:若只有一个合格的竞租人报名参与竞价,则由本中心组织交易双方按竞租人不低于挂牌价的报价直接成交。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的竞租人报名参与竞价,本次公开竞价采用先密封报价后电子竞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各竞租人在报名时提交密封报价书,本中心在竞价会现场公布报价情况,选取报价排名前四的竞租人进入电子竞价阶段,并以密封报价阶段的最高报价为电子竞价阶段的起始价进行电子竞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人。4、密封报价规则:各竞租人的报价必须大于或等于挂牌价方为有效报价,且报价须为千元的整数,低于挂牌价的,报价无效。报价数据以人民币大写为准。5、电子竞价规则:(1)、各竞租人可通过指定的电脑输入分配的用户名和密码后,进入电子竞价系统报价,经30秒准备时间,竞租人可按电脑提示输入价格应价,并按确认键予以确认,低于挂牌价或不按加价幅度(含其倍数)加价的,电子竞价系统不予确认。(2)、竞租人每次应价时间为90秒钟(电脑会显示倒计时间),竞租人通过电子竞价系统可以清楚看到自己的报价记录和当前其他竞租人的最高报价,并可根据自身对竞价标的的价值判断,决定是否加价或放弃;当出现相同报价时,该系统会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报价者(或承租方)。竞价过程中,电子竞价系统会给竞租人一次确认的机会,竞租人的报价在未确认之前可以撤回或者修改,一经确认,即不得撤销。(3)、经过各竞租人相互加价,至应价时间截止未出现新的更高报价时,电脑会显示某竞租人的最高有效报价。该竞租人成为本次竞价的承租方。6、各竞租人应对误过竞价时间或操作失误承担全部责任。7、如果发现(不论在竞价前或竞价后)承租方在提交的文件中有故意隐瞒或存在与本次竞价要求有严重不符的重大事实,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没收其交易保证金。二、竞价程序1、资格审查阶段:本中心对各竞租人递交的竞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含交易保证金到账时间),不符合本文件有关规定或擅自修改文件、合同条款的竞租人,将取消其竞价资格。2、密封报价阶段:各竞租人报名时提交密封报价书,主持人在竞价会现场当场公布报价情况,选取报价排名前四的竞租人进入电子竞价阶段。3、电子竞价阶段:本中心向竞租人发放电子竞价系统登录账号和密码,并安排专业人员对每位竞租人进行电子竞价系统使用辅导,电子竞价的起始价为密封报价阶段的最高报价。在本中心竞价主持人宣布电子竞价规则,宣布起始价和加价幅度后,各竞租人按照竞价规则报价竞买。4、确定竞价结果:电子竞价系统按照竞价程序和竞价规则最终确定本次竞价的承租方,并由承租方当场签署《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文件;各竞租人均应在《电子竞价结果确认表》上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