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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QZ00000466
名称 石狮鸳鸯池公园南侧金石花苑1-1、1-2号店面公开招租公告
挂牌价 详见公告
保证金 详见公告
挂牌开始日期 2015-06-28
挂牌结束日期 2011-11-02
是否延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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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受委托,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采用两轮密封报价方式对石狮鸳鸯池公园南侧金石花苑1-1、1-2号店面进行公开招租,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前来参与竞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项目编号:XZL20111722、竞租标的:石狮鸳鸯池公园南侧金石花苑1-1、1-2号店面,该标的位于石狮鸳鸯池公园南侧金石花苑1-1、1-2号店面,总楼层:六层,所在楼层:1-2层,建筑面积197.86㎡,普通装修,标的以现状为准。3、月租金挂牌价:壹万贰仟元整(¥12000.00)。4、租金递增方式:第二年起每年递增3%。5、租赁期:3年。6、租金支付方式:每年度支付一次,承租方应在每年度第1个月5日前缴清。7、租赁用途:商业(高危险、高污染等行业。如餐饮、液化气、化工等行业除外)。8、押金:2个月租金。9、交易保证金:50000元。若竞租成功,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标的押金。若有不足,则不足部分由承租方于缴纳第一期租金时一并汇入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若有余款,则余款直接用于抵作第一期租金。若竞租不成功,中心在确定承租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各竞租人。交易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竞租人名称一致。10、特别提示:(1)原承租人报名参与竞价后,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2)标的成交后,在2011年12月17日前可以移交。(3)租赁期间,该标的物所需物业管理费、水、电、卫生费等其它各种规费由承租方自理,承租方应按时向相关部门缴交,并由承租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11、意向承租人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境内外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12、对承租方的主要要求:(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支付能力。(2)原租户参与竞租前必须缴清所有租金、水电等费用。(3)承租方不得将该标的转租、转借、分租他人。(4)承租方应于签定《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第一期租金汇达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并于《合同签定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定《租赁合同》。13、意向承租人报名时应提供的竞价材料:(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无需提供);(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3)授权委托书(经意向承租人签章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3)项材料];(4)《承诺函》(经意向承租人或授权代表签章);(5)交易保证金的缴款凭证复印件(交验原件);(6)经意向承租人签章确认的《租赁合同》;(7)经填写签章并密封的《报价书》(经意向承租人或授权代表签章);(8)经委托方签章的缴清所有租金、水电费等费用的证明(原租户须提供,非原租户无需提供)。有关单位或个人按规定提交以上竞价材料,缴纳交易保证金并通过审核后,即成为竞租人。14、公告时间:2011年10月14日至2011年11月2日。15、交易保证金汇达和报名截止时间:2011年11月2日17时。16、看样时间:2011年10月14日至2011年11月2日(正常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17、竞价会时间:2011年11月3日10时00分(如因特殊情况,委托方有做出调整的权利,并于2011年11月3日09时30分前通知各竞租人)。18、若在公告期内未征集到意向承租人,则本公告自动延长,每次延长期限为三个工作日,直至产生承租方。19、竞价会地点:泉州市劳动保障大厦一楼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20、交易佣金:按照中心的房产出租收费标准向承租方收取交易佣金。报名联系人:袁先生 张小姐联系电话: 0595-22189025 0595-22819006 传真:0595-22189023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二Ο一一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