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采用网络竞价方式对晋江东华街北侧福隆商业广场一期新街129号店面(A)进行公开招租,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前来参与竞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项目编号:XZL2013108 2、竞租标的:晋江东华街北侧福隆商业广场一期新街129号店面(A),该标的位于晋江东华街北侧福隆商业广场一期新街129号,建筑面积410㎡,楼层总数:8层,所在楼层:2层,毛坯房,标的以现状为准。 3、月租金挂牌价:壹万元整(¥10000.00)。 4、租赁期:3-5年(竞租人可自行选择租赁年限)。 5、装修期:2个月。 6、租金支付方式:每季度支付一次,承租方应在每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缴清。 7、租金递增方式:月租金第三年起递增8%。 8、租赁用途:商业用途(保险、证券、银行等金融企业;需在晋江有设立办事处的企业)。 9、押金:3个月租金。 10、交易保证金:30000元。 若竞租成功,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标的押金。不足部分由承租方于缴纳第一期租金时一并汇入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交易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竞租人名称一致,用途请注明“交易保证金”字样。 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泉州广场支行 开户账号:152710100100063222 11、特别提示: (1)若竞租成功,标的将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移交。 (2)本次公开竞价采用网络动态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各竞租人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内登录金马甲网站的动态报价大厅(网址:www.jinmajia.com/bjdt)进入本项目标的进行报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方。 (3)标的内消防水龙头破损、消防管遗失、铝合金窗户破损一个,由承租方自行修复。 12、意向承租人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合法存续的企、事业单位。 13、对承租方的主要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支付能力。 (2)承租方应于竞价成交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佣金、第一期租金及押金等款项汇达本中心指定账户,并携带付款凭证至本中心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本中心将在收到签章的《竞价结果通知单》及上述款项后当场发出《合同签定通知书》。承租方应于《合同签定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定《租赁合同》。 (3)承租方不得将标的转租。 14、意向承租人报名时应提供的竞价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3)授权委托书(经意向承租人签章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3)项材料]; (4)《承诺函》(经意向承租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5)交易保证金的缴款凭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6)经意向承租人签章确认的《租赁合同》; 有关单位或个人按规定提交以上竞价材料,缴纳交易保证金并通过审核后,即成为竞租人。 15、公告时间:2013年5月3日至2013年5月16日。 16、交易保证金汇达和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5月16日7时。 意向承租人应至金马甲网站(www.jinmajia.com/f/reg/step2.jsp)注册用户名,并于2013年5月16日17时前至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妙云街泉州劳动保障大厦一楼)办理报名竞租手续,并登录到金马甲竞价大厅申请参与本场竞价。 17、看样时间::2013年5月3日至2013年5月16日(正常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18、竞价时间:2013年5月3日至2013年5月17日10时30分为自由报价阶段,若自由报价阶段有人报价,自由报价阶段结束后,所有竞租人即进入限时报价阶段,限时报价周期为90秒;若自由报价阶段无人报价,则不进入限时报价阶段,并以5个日历日为周期,马上再次开始新的自由报价阶段。(如因特殊情况,委托方有作出调整的权利,并于2013年5月17日9时前通知各竞租人)。 19、若竞价标的不成交,则本公告自动延长,每次延长期限为五个日历日,直至产生承租方。 20、交易佣金:按照中心的房产出租收费标准向承租方收取交易佣金,最高为一个月租金。 报名联系人:钟先生 联系电话: 0595-22189025 15375815009 传真:0595-22189023 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二0一三年五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