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采用网络动态报价方式对泉州市40条公交线路(暂定为554部车)公交车车身广告5年期经营权进行公开竞价转让,欢迎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前来参与竞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竞价文件编号:QT2013003。 二、竞价标的:泉州市40条公交线路(暂定为554部车)公交车车身广告5年期经营权。 三、标的简介:竞价标的共有40条公交线路,包括泉州公交发展有限公司的34条线路、共460部公交车和泉州市第二公共交通运输发展有限公司的6条线路、共94部公交车,具体明细详见《泉州公交车车身广告经营权挂牌转让的线路清单》(以下简称“清单”)。 四、标的挂牌底价:每年每辆车人民币壹万陆仟元整(RMB16000元/年·辆)。 五、经营权转让价款付款方式:每半年支付一次,受让方应于每半年第一个月10日内支付当期广告经营权转让价款。 六、交易保证金为人民币250万元整。 若竞买成功,交易保证金中的200万元在受让方与转让方签定《公交车车身广告经营权转让合同》之日起自动转为《公交车车身广告经营权转让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剩余的50万元自动转为第一期转让价款,不足部分由受让方于缴纳交易佣金时一并汇入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若竞买不成功,中心在确定受让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各竞买人。若本次公开竞价活动,因报名参与竞价的合格竞买人的人数未达到3个而取消,竞买人所交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价时间结束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交易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竞买人名称一致,用途须注明“交易保证金”。 七、履约保证金为200万元整,其中泉州公交发展有限公司170万元,泉州市第二公共交通运输发展有限公司30万元。 八、竞买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在福建省内注册的具有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外广告业务的合法存续的企、事业法人(以营业执照载明的经营范围为准); 2、注册资本在人民币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 3、信誉良好,存在因违约而与泉州公交发展有限公司、泉州市第二公共交通运输发展有限公司、省内其它公交公司及泉州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产生合同纠纷等情形的,不得参加。 九、对受让方的主要要求: 1、广告设计要美观、大方、和谐。 2、广告内容的选择:经营发布广告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形式和版面要求,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法规,做到广告版面图案清新,内容健康、翔实,制作精良,不得发布有关性病、整容(丰胸)、男科、妇科等内容不雅的广告。广告的设置不得遮挡车窗和上下车门;不得改变车辆的基本技术参数。暂时没有商业广告发布时,必须发布公益广告或自身广告,确保车身闲置空版时间不超过15天(车身首次发布广告不受此限)。 3、根据政府相关部门及转让方的要求,整车用于发布公益广告的车辆数不得少于合同标的的车辆数的5%。 4、发布广告版面内容、用材等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环保标准。 5、车身广告须使用进口最新环保弱溶剂型墨水,保证色彩艳丽、无毒害、无刺鼻气味、防水抗UV,户外抗候时间达一年以上。为确保车身油漆面不受破坏,必须采用专业“高清车身贴”,保证可移除胶贴,车身油漆面不留胶、不褪色、还原度好。 6、车身玻璃、灯罩、橡皮条、轮胎、牌照等部位残留的胶必须清理干净。 7、合同期内,遇有车辆大修、事故、年审、报废、更新、停运、线路调整、车辆调整等原因引起广告画面必须重新制作、修补以及影响广告不能正常运作的风险及相关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8、竞价成交后,竞价系统会自动弹出成交信息。受让方应于竞价成交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佣金、第一期转让价款等款项汇达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并携带上述款项的付款凭证至本中心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本中心将在收到签章的《竞价结果通知单》及上述款项后当场发出《合同签定通知书》。受让方应于《合同签定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分别签定《公交车车身广告经营权转让合同》,否则取消受让资格,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9、其他要求见《公交车车身广告经营权转让合同》。 十、特别提示: 1、本次项目公开竞价,需有3个以上(含3个)合格的意向竞买人报名参与竞价方为有效,本中心将于报名参与竞价的合格的意向竞买人达到3个以上(含3个)时,对竞买人的竞价账号进行激活。若至报名截止时间,报名参与竞价的合格竞买人的人数仍未达到3个,竞价账号不予激活,本次竞价活动取消。 2、车身广告发布限于车身两侧和车身后面,玻璃部分和车顶部分、车体内和车身前部除外,车身前部仅标明“泉州公交”字样,车身后部应有车牌放大号码,车牌放大号码单字不得小于15CM×10CM。 3、因线路优化、报废更新或其他不可控因素,转让方有权对本次竞价标的的车辆及线路进行调整。 4、本次用于发布车身广告的40条公交线路中,有6条公交线路(具体明细详见清单)系由泉州市第二公共交通运输发展有限公司授权委托方进行统一公开竞价转让,该6条线路公交车的《公交车车身广告经营权转让合同》应由受让方与泉州市第二公共交通运输发展有限公司签署。 5、意向竞买人对交易的线路车辆和发布车身广告位置可自行实地勘察。竞价成交后,受让方不得对竞价标的提出任何异议。 6、车辆数以实际提供用于发布车身广告的车辆数为准,实际转让价款按“竞价标的成交价格×实际车辆数”公式计算。 十一、意向竞买人报名时应提供的竞价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有授权); 4、《承诺函》壹份(经意向竞买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5、交易保证金缴款凭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6、经意向竞买人签章的《公交车车身广告经营权转让合同》。 十二、项目公告时间:2013年3月25日至2013年4月8日。 十三、交易保证金汇达及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4月8日17时。 十四、尽职调查时间:2013 年3月25日至2013年4月8正常上班时间,节假日除外。 十五、竞价时间:2013年3月25日至4月9日10时为自由报价阶段,自由报价阶段结束后,所有竞买人即进入限时报价阶段,限时报价周期为90秒。(如因特殊情况,委托方有作出调整的权利,并于2013年4月9日9时前通知各竞买人)。 十六、交易佣金:中心以竞价成交的5年转让价款总额为基数按中心的产权交易佣金收费标准向受让方收取交易佣金。 邮 编:362000 传真:0595-22189023 网址:http://www.qzcq0595.com 联系人:袁先生 联系电话:0595-22189025 15375815006 15375815009 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二Ο一三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