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项目频道 > 地市产权专栏 > 泉州
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QZ00000379
名称 泉州市环保综合楼临街一层13号店面公开招租公告
挂牌价 详见公告
保证金 详见公告
挂牌开始日期 2015-06-28
挂牌结束日期 2011-07-06
是否延牌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发布机构
受委托,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采用两轮密封报价方式对泉州市环保综合楼临街一层13号店面进行公开招租,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前来参与竞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项目编号:XZL20111242、竞租标的:泉州市环保综合楼临街一层13号店面,该标的位于泉州市田安南路632号环保大楼,总面积21㎡,实际使用面积为:18㎡,普通装修,标的以现状为准。3、月租金挂牌价:人民币贰仟捌佰元整(¥2800.00);4、租赁期:2年。5、租金支付方式:每半年现金支付一次,承租方应在每半年第1个月5日前缴清。6、租金递增方式:每年递增5%。7、租赁用途:商业用途,经营产生噪声、废气污染及餐饮等项目除外。8、押金:2个月租金。 9、交易保证金:5000元。若竞租成功,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标的押金。不足部分由承租方于缴纳第一期租金时一并汇入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若竞租不成功,中心在确定承租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各竞租人。交易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竞租人名称一致。 10、特别提示:(1)原承租人报名参与竞价后,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2)提供通水、通电条件供承租方使用。用水费用由委托方代收,用电费用由承租方自行到供电部门缴交。(3)标的内的水表、管道损坏未及时报修的,以上个月水费的五倍收取水费。 11、意向承租人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合法存续的企、事业单位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12、对承租方的主要要求:(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支付能力。(2)承租方应遵纪守法,依法安全经营,不得将店面转租予他方,同时亦不能发生以该房屋作为抵押、入股等涉及产权的行为;(3)承租方不得改动标的外观及房屋结构,因经营需要装修,应征得委托方同意,不得违规装修;(4)按期缴交租金及该标的经营应交的各项费用(如工商管理费、卫生费、营业税等);(5)承租方应负责周边环境卫生(包括自行负责疏通下水道等);(6)承租方应于签定《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第一期租金汇达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并于《合同签定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定《租赁合同》。 13、意向承租人报名时应提供的竞价材料:(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无需提供);(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3)授权委托书(经意向承租人签章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3)项材料];(4)《承诺函》(经意向承租人或授权代表签章);(5)交易保证金的缴款凭证复印件(交验原件);(6)经意向承租人签章确认的《租赁合同》;(7)经填写签章并密封的《报价书》(经意向承租人或授权代表签章)。有关单位或个人按规定提交以上竞价材料,缴纳交易保证金并通过审核后,即成为竞租人。14、公告时间:2011年6月23日至2011年7月6日。15、交易保证金汇达和报名截止时间:2011年7月6日17时。16、看样时间:2011年6月23日至2011年7月6日(正常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17、竞价会时间:2011年7月7日10时00分 (如因特殊情况,委托方有做出调整的权利,并于2011年7月7日09时前通知各竞租人)。18、若在公告期内未征集到意向承租人,则本公告自动延长,每次延长期限为三个工作日,直至产生承租方。19、竞价会地点:泉州市劳动保障大厦一楼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20、交易佣金:按照中心的收费标准向承租方收取交易佣金。报名联系人:袁先生 张小姐联系电话: 0595-22189025 0595-22819006 传真:0595-22189023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二Ο一一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