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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QZ00000705
名称 泉州百货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大楼东侧一层店铺公开招租公告
挂牌价 详见公告
保证金 详见公告
挂牌开始日期 2015-06-28
挂牌结束日期 2012-08-09
是否延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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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受委托,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采用网络竞价方式对泉州百货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大楼东侧一层店铺进行公开招租,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前来参与竞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项目编号:ZL2012078 2、竞租标的:泉州百货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大楼东侧一层店铺,该标的位于泉州市鲤城区九一街203号泉州百货有限责任公司大楼东侧一层店铺,建筑面积约60㎡,普通装修。标的以现状为准。 3、月租金挂牌价:陆仟陆佰元整(¥6600.00)。 4、租赁期限:至2015年6月30日止。 5、装修期:无 6、租金支付方式:每月支付一次,承租方应在每月前5日前缴清。 7、租金递增方式:月租金从第三年起递增10%。 8、租赁用途:商业用途(酒吧、餐饮、化工、污染、易燃易爆等危险行业除外)。 9、押金:6个月租金。 10、交易保证金:20000元。 若竞租成功,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标的押金。不足部分由承租方于缴纳第一期租金时一并汇入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若竞租不成功,中心在确定承租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各竞租人。交易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竞租人名称一致,用途请注明“交易保证金”字样。 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泉州分行 开户账号:17610155260000106 11、特别提示: (1)原租赁合同到期日为:2012年9月30日。 (2)若竞租成功,标的将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半个月内移交。 (3)该标的无法提供承租方的停车位。 (4)该标的上层板面有一条7米长,宽约5厘米的施工沉降缝经常渗漏,承租方应与二层租户协商作沉降防漏处理,避免产生纠纷,如发生渗漏纠纷事故应自行协商解决。 (5)承租方应自行解决沿街屋檐口长期滴水的问题。 (6)委托方仅提供20瓦单相电表,如承租方的用电不足,应自行向电力部门申请公用变压器供用电增容,费用由承租方自理。 (7)实际使用面积约50㎡。 (8)本次公开竞价采用网络动态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各竞租人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内登录金马甲网站的动态报价大厅(网址:www.jinmajia.com/bjdt)进入本项目标的进行报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方。 12、意向承租人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合法存续的企、事业单位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13、对承租方的主要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支付能力。 (2)承租方应于原租赁合同到期日15日前(即2012年9月15日前)将第一期租金汇达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并于《合同签定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定《租赁合同》。 (3)如承租方在租期未满前退租,则押金自动转为违约金弥补委托方资产经营损失,不再退还承租方。 (4)租赁期间,承租方如连续两个月未交租金,委托方可视其为自动退租,租赁合同即时解除,承租方应在即日起30天内自动搬出租赁标的并将该标的交付委托方验收保管,如承租方继续占用或拖延移交,造成委托方资产经营损失或与重新挂牌公开招租产生的新承租方发生经济纠纷的所有经济、法律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止 积方(5)承租方在竞租成功起90天内未进租赁场所经营的,委托方视其为自动退租,租赁合同自动解除,押金即时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委托方可将该标的委托本中心进行重新挂牌公开招租,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由承租方承担,委托方对上述违约责任人保留法律诉讼的追诉权利。 14、意向承租人报名时应提供的竞价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无需提供);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3)授权委托书(经意向承租人签章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3)项材料]; (4)《承诺函》(经意向承租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5)交易保证金的缴款凭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6)经意向承租人签章确认的《租赁合同》; 有关单位或个人按规定提交以上竞价材料,缴纳交易保证金并通过审核后,即成为竞租人。 15、公告时间:2012年7月26日至2012年8月9日。 16、交易保证金汇达和报名截止时间:2012年8月9日17时。 意向承租人应注册金马甲网站(www.jinmajia.com/f/reg/step2.jsp)账号,并于2012年8月9日17时前至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妙云街泉州劳动保障大厦一楼)办理报名竞租手续,并登录到金马甲竞价大厅申请参与本场竞价。 17、看样时间:2012年7月26日至2012年8月9日(正常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18、竞价时间:2012年7月26日09时至2012年8月10日10时为自由报价阶段,自由报价阶段结束后,所有竞租人即进入限时报价阶段,限时报价周期为60秒。(如因特殊情况,委托方有作出调整的权利,并于2012年8月10日9时30分前通知各竞租人)。 19、若在公告期内未征集到意向承租人,则本公告自动延长,每次延长期限为五个日历日,直至产生承租方。 20、交易佣金:按照中心的房产出租收费标准向承租方收取交易佣金。 报名联系人:袁先生 杨先生 联系电话: 0595-22189025 15375815006 传真:0595-22189023 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