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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QZ00000571
名称 泉州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B幢一楼、二楼公开招租公告
挂牌价 详见公告
保证金 详见公告
挂牌开始日期 2015-06-28
挂牌结束日期 2012-04-09
是否延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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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受委托,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采用先密封报价后电子竞价方式对泉州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B幢一楼、二楼进行公开招租,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前来参与竞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项目编号:XZL20120192、竞租标的:泉州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B幢一楼、二楼,该标的位于泉州市丰泽区刺桐东路734号,总楼层:六层,所在楼层:一、二层,建筑面积1113.37㎡,普通装修。标的以现状为准。3、月租金挂牌价:叁万叁仟肆佰元整(¥33400.00)。4、租赁期:5年。5、装修期:无。6、租金支付方式:每季度支付一次,承租方应在每季度第一个月5日前缴清。7、租金递增方式:每年递增5%。8、租赁用途:餐饮业。9、押金:3个月租金。10、交易保证金:10万元。若竞租成功,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标的押金。不足部分由承租方于缴纳第一期租金时一并汇入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若竞租不成功,中心在确定承租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各竞租人。交易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竞租人名称一致。 11、特别提示:(1)租赁期间应遵守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培训高峰期车辆限行制度(详见附件一)。(2)若竞租成功,标的将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移交。 12、意向承租人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合法存续的企、事业单位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13、对承租方的主要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支付能力。(2)承租方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物价局规定收取费用,自觉纳税。(3)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室内结构,并爱惜室内设施,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房屋内部进行装饰,费用自理。(4)租赁期间产生的水、电费按计量表交费,由承租方自理。(5)租赁期间如遇妇联及委托方展开各类培训需要用餐应优先承接。(6)承租方应对所聘员工的计划生育工作情况全权负责。(7)委托方开展公益性活动或遇上级检查相关工作时,承租方应予以热情的帮助与配合。(8)承租方应保持周围环境整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如发生事故应负全部责任;造成该房屋损坏,还应承担赔偿责任。(9)承租方应于签定《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第一期租金汇达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并于《合同签定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定《租赁合同》。 14、意向承租人报名时应提供的竞价材料:(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无需提供);(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3)授权委托书(经意向承租人签章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3)项材料];(4)《承诺函》(经意向承租人或授权代表签章);(5)交易保证金的缴款凭证复印件(交验原件);(6)经意向承租人签章确认的《租赁合同》《库区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状》;(7)经填写签章并密封的《报价书》(经意向承租人或授权代表签章)。有关单位或个人按规定提交以上竞价材料,缴纳交易保证金并通过审核后,即成为竞租人。15、公告时间:2012年3月26日至2012年4月9日。16、交易保证金汇达和报名截止时间:2012年4月9日17时。17、看样时间:2012年3月26日至2012 年4月9日(正常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18、竞价会时间:2012年4月10日15时30分 (如因特殊情况,委托方有做出调整的权利,并于2012年4月 10日15时前通知各竞租人)。19、若在公告期内未征集到意向承租人,则本公告自动延长,每次延长期限为三个工作日,直至产生承租方。20、竞价会地点:泉州市劳动保障大厦一楼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21、交易佣金:按照中心的房产出租收费标准向承租方收取交易佣金。报名联系人:袁先生 王小姐/张小姐联系电话: 0595-22189025 15375815006 传真:0595-22189023 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二Ο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