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采用网络一次报价方式对丰泽区津淮街中段水利水电大厦底层13号店进行公开招租,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前来参与竞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项目编号:XZL2013152 2、竞租标的:丰泽区津淮街中段水利水电大厦底层13号店,该标的位于丰泽区津淮街中段南侧水利水电大厦底层,建筑面积约38.56㎡,夹层约4㎡。普通装修。总楼层:10层,所在楼层:1层。标的以现状为准。 3、月租金挂牌价:叁仟零玖拾元整(¥3090.00)。 4、租赁期:5年。 5、装修期:无。 6、租金支付方式:每个半年支付一次,承租方应在每半年第一个月5日前缴清。 7、租金递增方式:每年递增5%。 8、租赁用途:商业(餐饮业除外)。 9、押金:5000元。 10、交易保证金:10000元。 若竞租成功,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标的押金。余款直接用于抵作第一期租金。若竞租不成功,中心在确定承租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各竞租人。交易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竞租人名称一致,用途请注明“交易保证金”字样。 交易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泉州分行 开户账号:7343010182600113001 11、特别提示: (1)若竞租成功,标的将在《租赁合同》签订后10日内移交。 (2)本中心在竞价会开始前1个小时对所有符合条件的竞租人的竞价账号予以激活,竞买人竞价账号激活后,即可在竞价时间开始后进行报价; (3)本次公开竞价采用网络一次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各竞租人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内登录金马甲网站的一次报价大厅(网址: jjdt.jinmajia.com/once/?org=uni_quanzhoucq)进入本项目标的进行报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方。 (4)原承租人报名参与竞价后,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5)委托方在店面安装设置独立的水电表,承租方每月按实际度数加上水电损耗,按市区水、电价格向泉州市水利局上缴水电费。 12、意向承租人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合法存续的企、事业单位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13、对承租方的主要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支付能力。 (2)承租方应于竞价成交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佣金、第一期租金及押金等款项汇达本中心指定账户,并携带付款凭证至本中心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本中心将在收到签章的《竞价结果通知单》及上述款项后当场发出《合同签订通知书》。承租方应于《合同签订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 (3)承租方必须服从委托方对整个店面的管理,承租方不得随意更改租用场地的结构、平面布置,确有需要更改,须与委托方协商,经委托方同意后方可更改,且在租赁期结束时恢复原样,如有损坏按价赔偿。承租方不得占用店面前面空地,租赁期间,承租方需负责管理好委托方的财产,若发生火灾或房屋损坏,承租方应给予经济赔偿。 (4)承租方不得将标的转租他人。 (5)其他详见《租赁合同》。 14、意向承租人报名时应提供的竞价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无需提供;);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3)授权委托书(经意向承租人签章原件)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3)项材料]; (4)交易保证金的缴款凭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5)经意向承租人或授权代表签章的《网络竞价承诺函》; (6)经意向承租人或授权代表签章的《租赁合同》; 有关单位或个人按规定提交以上竞价材料,缴纳交易保证金并通过审核后,即成为竞租人。 15、公告时间:2013年6月17日至2013年6月28日。 16、交易保证金汇达和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6月28日17时。 意向承租人应至金马甲网站(www.jinmajia.com/f/reg/step2.jsp)注册用户名,并于2013年6月28日17时前至本中心(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妙云街泉州劳动保障大厦一楼)办理报名竞租手续,并登录到金马甲一次报价大厅申请参与本场竞价。 17、看样时间:2013年6月17日至2013年6月28日(正常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18、澄清、修改文件时限:意向竞租人若要求对《公开竞价文件》进行澄清,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按照《网络竞价承诺函》的约定提交书面材料。委托方和本中心可以在2013年7月1日09时00分前对《公开竞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并按照《网络竞价承诺函》的约定进行通知。 19、竞价时间及加价幅度: 标的序号 标的名称 挂牌价(万元/月) 租赁期限(年) 加价幅度(万元) 报价时间 行权时间 1 丰泽区津淮街中段水利水电大厦底层13号店 0.309 5 0.001 10分钟 10分钟 (1)报价时间从2013年7月1日10时开始,报价时间为10分钟。报价时间结束后即进入行权时间,行权时间为10分钟。 (2)挂牌价的单位为万元,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或按加价幅度加价的即为有效报价。(报价可以保留小数点后3位数,即加价幅度应为0.001万元的整数倍)。 (3)本中心有权就竞价时间作出调整,如有调整将在本中心网站进行公告。 20、若竞租标的不成交,则本公告自动延长,每次延长期限为五个日历日,直至产生承租方。 21、交易佣金:按照中心的房产出租收费标准向承租方收取交易佣金,最高为一个月租金。 报名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22189025 15375815009 传真:0595-22189023 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