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泉州市出租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委托方)委托,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采用先密封报价后电子竞价方式对其所有的位于泉州市鲤城区义全街金运大厦一层107、109、111号店,二层靠西部分房屋进行公开招租,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前来参与竞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项目编号:ZL2010015。2、竞价标的:泉州市鲤城区义全街金运大厦一层107、109、111号店,二层靠西部分房屋,其中:一层107、109、111号店建筑面积为151.8平方米,二层靠西部分房屋建筑面积为448.5平方米,共600.3平方米。3、月租金挂牌价:人民币伍万肆仟壹佰陆拾伍元(¥54,165.00)。4、租赁期:3年。5、装修期:30天。6、租金支付方式:按月支付,承租方应在每月的10日前一次性缴清。7、租金递增方式:在上一年的基础上逐年递增5%。8、押金:月租金成交金额的2倍。9、交易保证金:10万元。若竞租成功,交易保证金全部自动转为押金,不足部分由承租方于缴纳第一期租金时一并汇入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若竞租不成功,中心在确定承租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各竞租人。10、特别提示:(1)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2)租赁期满,如委托方的租赁房屋需继续出租或出卖,在同等条件下,承租方享有优先权。如承租方不再续租,应提前半年书面通知委托方,否则视为放弃优先承租权。(3)以现状为准。11、意向承租方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境外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支付能力。12、对承租方的主要要求:(1)承租方应于签定《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第一期租金汇达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2)承租方应依法注册登记、合法经营,自行缴纳税费及有关规费;服从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及委托方管理。承租方在办理经营必要的证、照时,委托方可给予提供相关的证明。承租方应将相关的资质证明影印送交委托方存档备查。(3)承租方不得在租赁物内经营出租车、客运包车运输、汽车维修、货物快递等与委托方相同或相近的业务。(4)不得转租他人。13、意向承租人应提供的竞价材料:(1)国内法人单位: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③、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③项材料];④、特殊行业应提供特殊行业证书。(2)国内个人:①、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②、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②项材料] ;④、特殊行业应提供特殊行业证书。(3)法人单位与个人均需提供的其他文件:①《承诺函》一式壹份(经意向承租人或授权代表签章);②交易保证金的缴款凭证复印件(交验原件);③《授权委托书》(经意向承租人签章原件 如需要);④经意向承租人签章确认的《租赁合同》;⑤经填写签章并密封的《报价书》(经意向承租人或授权代表签章)。(4)有关单位或个人按规定提交以上竞价材料,缴纳交易保证金并通过审核后,即成为竞租人。14、公告时间:2010年11月1日至2010年11月12日 。15、 提供文件时间: 2010年11月1日至2010年11月12日(节假日除外)。16、报名截止时间:2010年11月12日17:00。17、交易保证金汇达截止时间和竞价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10年11月12日17:00。18、看样时间:2010年11月1日至2010年11月12日。19、竞价会时间:2010年11月15日上午10:00(如因特殊情况,委托方有做出调整的权利,并于2010年11月15日上午9:00前通知各竞租人)。20、若在公告期内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则本公告自动延长,每次延长期限为三个工作日,直至产生承租方。21、竞价会地点:泉州市劳动保障大厦一楼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22、交易佣金:中心以标的成交的3年租金总额为基数,按照中心的收费标准向承租方收取交易佣金。报名联系人:康先生 袁先生联系电话:0595-22189025 传真0595-22189023开户名称: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泉州东湖支行(保证金账户)开户账号:152530100100067361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泉州分行(佣金账户)开户账号:152300100100169644 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二Ο一Ο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