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泉州市液化石油气公司委托,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采用先密封报价后电子竞价方式对其所有的后渚气库资产及市区内7家供气网点经营权进行公开竞价转让,欢迎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前来参与竞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竞价文件编号:SW2010005。2、竞价标的:泉州市液化石油气公司后渚气库资产及市区内7家供气网点经营权,标的挂牌价为人民币450万元。标的简介:泉州市液化石油气公司后渚气库位于丰泽区东海镇后亭村后渚大桥下,主要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电子设备等(详见附件)。目前除个别电子设备(电脑等)已报废外,其余使用正常。经营网点包括:新华、西街、西湖、北门、大明、少林、刺桐共7处,系公司下属的供气网点。3、以上标的转让行为和评估结果均按规定获得有关部门批准或备案。4、交易保证金为人民币200万元。若竞买成功,交易保证金中的150万元可抵作交易价款,50万元为履约保证金,待交割完毕并扣除相关费用(包括交易佣金、气库整改费用)后再予以退还。若竞买不成功,中心在确定受让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各竞买人。5、对受让方的要求:(1)同意聘用标的企业员工不少于30名;(2)在福建省有稳定气源和供货渠道(需提供相关证明),能保证现有客户及将来潜在客户液化气需求的稳定供应;(3)同意全额承担气库整改费用(该费用不在挂牌价之内,按实际发生的金额另行支付);6、受让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1)应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人民币(外币折算成等额人民币)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2)近三年连续盈利且年纳税额不低于2000万元;(3)具备经营液化气相关资质(包括燃气经营许可证、气瓶充装许可证等)及相关资质的人员配备,在地级市从事液化气零售业务不少于10年。7、竞买人报名时应提供的竞价材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3)项材料];(4)准予受让的相关文件;(5)近三年连续盈利且年纳税额不低于2000万元的证明文件;(6)燃气经营许可证、气瓶充装许可证等液化气相关资质证书;(7)在地级市从事液化气零售业务不少于10年的证明文件;(8)在福建省有稳定气源和供货渠道的证明文件;(9)《承诺函》(经竞买人或授权代表签章);(10)交易保证金200万元的缴款凭证复印件(交验原件);(11)经签章确认的《资产转让协议》;(12)经填写签章并密封的《报价书》;(经竞买人或授权代表签章)。有关单位按规定提交以上材料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并通过审核后,即成为竞买人。8、项目公告时间:2010年11月10日至2010年12月7日。9、竞买保证金汇达及报名截止时间:2010年12月7日17时。10、尽职调查时间:2010年11月10日至2010年12月7日正常上班时间,节假日除外。11、竞价会地点:泉州市劳动保障大厦一楼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12、竞价会时间:2010年12月8日10时 (如因特殊情况,出让方有做出调整的权利,并于2010年12月8日上午9时前通知各竞买人)。13、交易佣金:中心以竞价标的成交金额为基数按照中心的收费标准向受让方收取交易佣金。邮 编:362000 传真:0595-22189023联系人: 康先生 袁先生联系电话:0595-22189025 0595-22189091 开户名称: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民生银行泉州分行(保证金账户);开户账号:2301014210010278 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二Ο一Ο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