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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QZ00000660
名称 城东美仙山花苑(一期)安置小区商场(1号楼)及店面(5个)公开招租公告
挂牌价 详见公告
保证金 详见公告
挂牌开始日期 2015-06-28
挂牌结束日期 2012-06-15
是否延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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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受委托,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采用先密封报价后电子竞价方式对城东美仙山花苑(一期)安置小区商场(1号楼)及店面(5个)进行公开招租,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前来参与竞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项目编号:ZL2012062 2、竞租标的:城东美仙山花苑(一期)安置小区商场(1号楼)及店面(5个),该标的位于泉州市丰泽区安吉路旁,楼层总数:三十层,所在楼层:一至三层,建筑面积:商场9151.7㎡、店面579.18㎡(5个),装修情况:毛坯。标的以现状为准。竞租标的已办理房产总证,尚未办理独立房产证。 (1)商场各层建筑面积明细如下: 地上一层 面积2078.79平方米; 地上二层 面积3536.11平方米; 地上三层 面积3536.80 平方米。 (合计:9151.7平方米) (2)店面(美仙山花苑2号楼编号33-37号)面积明细如下: 33#店面 面积 82.98 平方米; 34#店面 面积 82.98 平方米; 35#店面 面积 82.98 平方米; 36#店面 面积 272.03 平方米; 37#店面 面积 58.21 平方米。 (合计:579.18平方米) 3、挂牌价: (1)商场:人民币每月每平方米壹拾贰元(12元/月·平方米)。 (2)店面:人民币每月每平方米壹拾捌元(18元/月·平方米)。 4、租赁期:十年。 5、装修期:半年。 6、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每年度支付一次,承租方应在前一租赁年度届满前十日内支付下一租赁年度的租金。 7、租金递增方式:自第二个租赁年度开始,商场、店面的租金单价均在前一个租赁年度的基础上每年递增2.5%。 8、租赁用途:超市百货经营。 9、履约保证金:50万元。 10、交易保证金:50万元。 若竞租成功,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标的履约保证金。若竞租不成功,中心在确定承租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各竞租人。交易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竞租人名称一致。 11、特别提示: (1)承租方自行装修,经营所需要的平板电梯、货梯、电源增容、空调等设施设备均由承租方自行配备并承担相应费用。 (2)自该标的正式交付之日起,委托方给予承租方30个月的免租期(含半年装修期。合同签订当月为第一个月,往后计算29个自然月份),免租期内不收租金,不计入租赁期限。 (3)若竞租成功,标的将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移交。 (4)本次招租项目只对商场部分进行竞价,店面的价格按商场竞价结果的150%确定。 (5)竞租标的的年租金按下列公式计算:年租金=成交单价(商场)×12个月×商场建筑面积(9151.7平方米)+成交单价(商场)×150%×12个月×店面建筑面积(579.18平方米),成交单价按竞价结果确定。 (6)第一个租赁年度为开始支付租金的起始日至当年度的12月31日,以后每个租赁年度均按自然年份计算。 (7)意向竞租人可自行至标的现场进行勘察。不论各标的实际可使用面积多少,计租面积均以公告面积为准,竞租标的第一个租赁年度成交租金则以竞价成交的租金单价乘以计租面积计算。竞租标的的独立房产证办理出来后,往后的计租面积则以独立房产证为准。 12、意向承租人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意向承租人须是2011年度中国连锁百强企业。 13、对承租方的主要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支付能力。 (2)承租方应于签定《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佣金汇达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并于《合同签定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定《租赁合同》。 (3)其他要求详见《租赁合同》。 14、意向承租人报名时应提供的竞价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3)授权委托书(经意向承租人签章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3)项材料]; (4)《承诺函》(经意向承租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5)交易保证金的缴款凭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6)经意向承租人签章确认的《租赁合同》; (7)经填写签章并密封的《报价书》(经意向承租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8)2011年度中国连锁百强企业证明材料。 有关单位按规定提交以上竞价材料,缴纳交易保证金并通过审核后,即成为竞租人。 15、公告时间:2012年5月29日至2012年6月15日。 16、交易保证金汇达和报名截止时间:2012年6月15日17时。 17、看样时间:2012年5月29日至2012 年6月15日(正常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18、竞价会时间:2012年6月18日10时(如因特殊情况,委托方有做出调整的权利,并于2012年6月 18日09时前通知各竞租人)。 19、若在公告期内未征集到意向承租人,则本公告自动延长,每次延长期限为三个工作日,直至产生承租方。 20、竞价会地点:泉州市劳动保障大厦一楼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 21、交易佣金:按照中心的房产出租收费标准向承租方收取交易佣金。 报名联系人:袁先生 杨先生 联系电话: 0595-22189025 15375815006 传真:0595-22189023 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二Ο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