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项目频道 > 地市产权专栏 > 泉州
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QZ00000420
名称 泉州大泉赖氨酸有限公司拆除项目修改公告
挂牌价 详见公告
保证金 详见公告
挂牌开始日期 2015-06-28
挂牌结束日期 2011-08-19
是否延牌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发布机构
各相关意向竞买人: 受委托,根据《泉州大泉赖氨酸有限公司拆除项目公开竞价文件》(编号QT2011002)的规定,本中心就以上《公开竞价文件》修改如下: 一、《项目公告》中的“六、对受让方的主要要求”的“(二)因该拆除项目工期紧及考虑安全因素,受让方须承诺投入施工现场的机械必须有高空拆除机及至少2台挖掘机,在委托方交付全部需拆除的建筑物及其构筑物且发出拆除通知书次日起10个日历日内完成拆除任务, 拆除工期每提前一天,委托方奖励5000元;拆除工期每延误一天,受让方应支付罚金5000元;20个日历日内完成清理外运事宜。总工期为30日历日,总工期每延误一天,受让方应支付罚金,罚金以2.3万㎡为基数,按人民币0.3元/m2计算。”修改为“受让方须在委托方交付全部需拆除的建筑物及其构筑物且发出拆除通知书次日起10个日历日内完成拆除任务, 拆除工期每提前一天,委托方奖励10000元;拆除工期每延误一天,受让方应支付罚金10000元;20个日历日内完成清理外运事宜。总工期为30日历日,总工期每延误一天,受让方应支付罚金,罚金以2.3万㎡为基数,按人民币0.3元/m2计算。” 二、《拆除合同》中的“三、施工日期”的“1、乙方应在甲方拟拆除建筑全部移交给乙方且发出拆除通知书次日起10个日历日内完成拆除任务,拆除工期每提前一天,委托方奖励5000元;拆除工期每延误一天,受让方应支付罚金5000元;在20个日历内完成清理外运任务,并在完成项目范围内拆除建筑的拆除任务的同时将整个拆迁场地平整,按验收要求移交给甲方。项目总工期30天,总工期每延误一天,乙方应支付罚金,罚金以23万为基数,按人民币0.3元/m2计算。”修改为“1、乙方应在甲方拟拆除建筑全部移交给乙方且发出拆除通知书次日起10个日历日内完成拆除任务,拆除工期每提前一天,委托方奖励10000元;拆除工期每延误一天,受让方应支付罚金10000元;在20个日历内完成清理外运任务,并在完成项目范围内拆除建筑的拆除任务的同时将整个拆迁场地平整,按验收要求移交给甲方。项目总工期30天,总工期每延误一天,乙方应支付罚金,罚金以23万为基数,按人民币0.3元/m2计算。” 三、《拆除合同》中的“八、应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的“1、乙方承诺,在施工现场投入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具体包括:高空拆除机1台、反铲挖掘机2台、推土装卸机1台、除尘洒水车1部、自卸运输车2辆。”修改为“1、乙方承诺,在施工现场投入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具体包括:反铲挖掘机2台、推土装卸机1台、除尘洒水车1部、自卸运输车2辆。” 四、删除《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及进场计划表》中的序号为“5”的行:5 高空拆除机 1 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二〇一一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