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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QZ00000195
名称 泉州市直属粮库库区2号仓库公开招租公告
挂牌价 详见公告
保证金 详见公告
挂牌开始日期 2015-06-28
挂牌结束日期 2011-01-25
是否延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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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受泉州市直属粮库(以下简称“委托方”)委托,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采用先密封报价后电子竞价方式对其所有的泉州市直属粮库库区2号仓库进行公开招租,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前来参与竞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项目编号:XZL20110022、竞租标的:泉州市直属粮库库区2号仓库位于泉州市丰泽区后茂社区茂福路53号,建筑面积为385.13㎡。3、季度租金挂牌价:人民币壹万陆仟贰佰元整(¥16,200.00)。4、租赁期:1年。5、租金支付方式:按季度支付,承租方应在每季度第1个月5日内缴清。6、租赁用途:仓库只能用于堆放轻便的日杂、百货等物资(禁止堆放易燃易爆及不符合粮库管理规定的任何物资)。7、押金:¥10,000.00。8、交易保证金:¥10,000.00。若竞租成功,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标的押金;若竞租不成功,中心在确定承租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各竞租人。交易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竞租人名称一致。9、特别提示:(1)原承租人报名参与竞价后,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2)标的原承租人的租赁到期日为2011年2月9日。(3)租赁期间,委托方有政策性储备粮承储需要提前中止合同,将提前一个月通知承租方,承租方必须无条件配合腾清仓库,中止合同;承租方有特殊情况需要中止合同,应提前两个月通知委托方,并按合同规定据实交清租金及水电费。(4)标的使用面积及现状以看样为准。10、意向承租人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合法存续的企事业法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其他合法组织。11、对承租方的主要要求:(1)在租赁期间承租方须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泉州市直属粮库各项库区管理制度。(2)在租赁期间承租方须承担水电费,由委托方按其付给供水、供电部门的价格向承租方收取,每季度结算一次。(3)在租赁期间承租方须负责仓库维护;非正常损坏由承租方负责修缮。(4)车辆不得驶入仓库内。(5)不得在仓库内从事贸易、加工、生产活动。(6)承租方应于签定《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第一期租金汇达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12、意向承租人报名时应提供的竞价材料:(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3)授权委托书(经意向承租人签章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3)项材料];(4)《承诺函》(经意向承租人或授权代表签章);(5)交易保证金的缴款凭证复印件(交验原件);(6)经意向承租人签章确认的《租赁合同》;(7)经填写签章并密封的《报价书》(经意向承租人或授权代表签章)。有关单位或个人按规定提交以上竞价材料,缴纳交易保证金并通过审核后,即成为竞租人。13、公告时间:2011年1月12日至2011年1月25日 。14、交易保证金汇达和报名截止时间:2011年1月25日17时。15、看样时间:2011年1月12日至2011年1月25日(正常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16、竞价会时间:2011年1月26日9时30分 (如因特殊情况,委托方有做出调整的权利,并于2011年1月26日8时30分前通知各竞租人)。17、若在公告期内未征集到意向承租人,则本公告自动延长,每次延长期限为三个工作日,直至产生承租方。18、竞价会地点:泉州市劳动保障大厦一楼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19、交易佣金:按照中心的收费标准向承租方收取交易佣金。报名联系人:康先生 袁先生联系电话:0595-22819009 0595-22189025 传真:0595-22189023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二Ο一一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