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泉州市汽车运输总公司汽车技术服务公司(以下简称委托方)委托,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采用先密封报价后电子竞价方式对其所有的位于泉州市客运站内综检车间及仓库进行公开招租,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前来参与竞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编号:ZL2010013。2、竞价标的:泉州市客运站内综检车间及仓库,该标的位于泉州客运站与金洲大酒店交界处,建筑面积为777.51平方米,层高6.5米,基本装修。3、年租金挂牌价:人民币肆拾伍万元整(¥450,000.00)。4、租赁期:10年。5、租赁用途:商业用途。6、交易保证金为6万元,若竞租成功,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押金;若竞租不成功,中心在确定承租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各竞租人。7、特别提示:(1)承租方不得经营委托方主业经营范围的业务,包括客、货运输、汽车维修、配件供应、行李托运、小件寄存等,通道共同使用,但必须以优先保证委托方经营为前提。(2)租金按年结算,承租方应在每个租赁年度的前15日缴清,年租金每三年递增5%。(3)承租方应于签定《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第一年租金汇达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4)装修期为两个月。(5)不得转租他人。(6)以现状为准。8、对承租方的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境外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支付能力。9、意向承租人应提供的竞价材料:(1)国内法人单位: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③、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③项材料];④、特殊行业应提供特殊行业证书。(2)国内个人:①、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②、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②项材料] ;③、特殊行业应提供特殊行业证书。(3)法人单位与个人均需提供的其他文件:①《承诺函》一式壹份(经意向承租人或授权代表签章);②交易保证金的缴款凭证复印件(交验原件);③《授权委托书》(经意向承租人签章原件 如需要);④经意向承租人签章确认的《租赁合同》;⑤经填写签章并密封的《报价书》(经意向承租人或授权代表签章)。(4)有关单位或个人按规定提交以上材料文件,缴纳交易保证金并通过审核后,即成为竞租人。10、公告时间:2010年9月28日至2010年10月15日 。11、提供文件时间: 2010年9月28日至2010年10月15日(节假日除外)。12、报名截止时间:2010年10月15日17:00。13、交易保证金汇达截止时间和竞价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10年10月15日17:00。14、看样时间:2010年9月28日至2010年10月15日(节假日除外)。15、竞价会时间:2010年10月18日下午15:30(如因特殊情况,委托方有做出调整的权利,并于2010年10月18日上午9:00前通知各竞租人)。16、竞价会地点:泉州市劳动保障大厦一楼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17、交易佣金:中心以标的成交的10年租金总额为基数,按照中心的收费标准向承租方收取交易佣金。报名联系人:康先生 袁先生联系电话:0595-22189025 传真0595-22189023开户名称: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泉州东湖支行(保证金账户)开户账号:152530100100067361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泉州分行(佣金账户)开户账号:152300100100169644 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二Ο一Ο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