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QT000262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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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项目比选审计机构及评估机构的公告 |
挂牌价 | 详见公告 |
保证金 | 详见公告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4-03-14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4-03-20 |
是否延牌 | 否 |
联系人 | 刘先生、张先生、阮先生、扶女士 |
联系电话 | 0591-87821179、87855200、87315276、87845911 |
地址 |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
受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以下简称“合力泰清算组”)委托,现对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项目选聘审计机构及评估机构项目进行公开比选(非政府采购),具体如下:
一、项目名称: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项目比选审计机构及评估机构。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比选保证金 (万元) |
1 |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项目比选审计机构 |
10 |
2 |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项目比选评估机构 |
5 |
二、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力泰公司”)于2003年4月30日登记成立,系在深圳交易所挂牌的上市公司。公司经营范围为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子产品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具体财务等情况见该公司的相关公告。
三、服务内容及时限要求
(一)审计机构服务内容及时限要求
1、服务内容
(1)对合力泰公司等纳入重整范围的企业资产负债情况进行全面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2)对特殊审计期间的异常交易事项进行审计,包括但不限于:
①审计基准日前一年内,重整企业是否涉及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放弃债权等异常财产交易行为;
②审计基准日前六个月内,重整企业是否存在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情况;
③重整企业是否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等异常财产管理行为;
④重整企业的股东是否存在注册资金不实、抽逃注册资金、侵占重整企业资产的情况;
⑤是否存在重整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权从企业获取非正常收入和侵占企业资产的情况。
(3)合力泰公司重整过程中,根据工作情况需要中介机构提供的其他专项服务。
2、时限要求
中选中介机构应在确定中选后3日内按照比选申请文件编制的审计服务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等指派相应人员正式开展审计工作,在进场后40日内出具审计报告初稿,除非与合力泰清算组、管理人(含临时管理人)协商一致并报人民法院同意延长时限。
(二)评估机构服务内容及时限要求
1、服务内容
(1)完成合力泰公司及其纳入重整范围的关联企业的全部资产价值评估工作,根据重整工作需要和合力泰清算组、管理人(含临时管理人)要求出具评估报告和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2)根据单项资产处置等实际工作需要,就专项事宜出具专项评估报告;
(3)根据人民法院或合力泰清算组、管理人(含临时管理人)的要求,对评估报告、专项报告进行解释、说明;
(4)列席、参加相关会议,接受质询,积极配合人民法院、合力泰清算组、管理人(含临时管理人)化解潜在的重大矛盾;
(5)人民法院或合力泰清算组、管理人(含临时管理人)提出的其他事项。
2、时限要求
中选中介机构应在确定中选后3日内按照比选申请文件编制的工作方案、质量控制以及项目人员配置等指派相应人员正式开展评估工作,在进场后40日内出具评估报告初稿,除非与合力泰清算组、管理人(含临时管理人)协商一致并报人民法院同意延长时限。
四、申请人基本条件要求:
(一)审计机构必须同时符合以下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资质,能够承担法律责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若是分所作为申请人参加本次比选,须取得总所的授权委托);
2、具有重整工作经验和上市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经验,并且入选国家财政部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录,能在规定时间内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审计任务;
3、经福建省内注册会计师协会2022年度执业资格年检合格的注册会计师(CPA)不少于20人,2022年度业务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
4、符合合力泰清算组提出的其他要求。
(二)评估机构必须同时符合以下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资质,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资产评估机构;
2、具有重整工作经验,并且入选财政部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产评估机构备案名单,能在规定时间内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评估任务;
3、截至2024年3月14日申请人拥有资产评估师不少于10人,2022年度业务收入不低于500万元;
4、符合合力泰清算组提出的其他要求。
五、报名:
1、领取比选文件时间:2024年3月14日至2024年3月20日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予受理。
2、有意向的申请人可以从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了解进一步的信息,并于上述领取比选文件时间内将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介绍信以及申请人报名登记表(格式详见附件1和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jyyb@fjcqjy.com),申请领取本项目比选文件。同时,申请人应于2024年3月25日17:00前将上述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介绍信以及申请人报名登记表的纸质材料邮寄或送达至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联系人:刘先生,电话:0591-87821179)。逾期未递交上述材料的,视为不具有参加本次比选的资格。
3、比选保证金:详见本公告“一、项目名称”。
申请人须于2024年3月25日17:00前将比选保证金汇达比选代理机构账户。申请人缴纳保证金时,资金用途须注明“MCJJ2024034-合同包号比选保证金”或类似字眼。
4、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六、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3月26日9:00。
2、地点: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联系人:刘先生,电话:0591-87821179)。
本次申请文件只接受邮寄或送达方式递交,请务必确保邮件及申请文件密封完好,在一旦出现被拆封或密封破损等情况,其申请文件将被拒收。若采用邮寄方式寄送应考虑在途时间,建议提前办理。
七、其他:
1、委托人:合力泰清算组;
2、比选代理机构: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账户名称: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营业部,账号:351008010018150064161;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邮编:350003);
联系电话:0591-87821179、87855200、87315276、87845911;传真:0591-87854516。
附件:1、审计机构申请人报名登记表
2、评估机构申请人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