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QT000307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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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平潭两岸融合赛车赛事训练场旅游娱乐项目海域使用权出让 |
挂牌价 | 20000万元 |
保证金 | 4000万元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5-04-14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5-05-19 |
是否延牌 | 否 |
联系人 | 曹先生 |
联系电话 | 0591-87838902 |
地址 |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
受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委托,现对以下出让标的广泛征集竞得人,特公告如下:
一、出让标的:平潭两岸融合赛车赛事训练场旅游娱乐项目海域使用权。出让标的按现状出让,按现状移交。
二、出让标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如下:
编号 |
岚海挂202500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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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域位置 |
位于平潭幸福洋历史围填海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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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域面积(公顷) |
27.0058公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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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域界址 |
详见“宗海界址点坐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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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海类型 |
一级类为“旅游娱乐用海”,二级类为“旅游基础设施用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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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海方式 |
“填海造地”之“建设填海造地(工业、交通运输、渔业基础设施等填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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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海(用地)控制指标要求 |
容积率 |
不大于0.2 |
建筑密度 |
不大于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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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
不小于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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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高度 |
50米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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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强度 |
达到1090万元/公顷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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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
用于建设平潭两岸融合赛车赛事训练场旅游娱乐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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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海形成土地界址 |
详见“宗海界址图” |
2.1.拟出让海域情况:拟出让海域位于平潭幸福洋历史围填海区域,目前本项目用海区已填海成陆,位置详见下列宗海界址图、宗海界址点表:
2.2.根据《海域使用分类》(HY/T 123-2009),本项目用海类型一级类为“旅游娱乐用海”,二级类为“旅游基础设施用海”;根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项目用海一级类为“21 游憩用海”、二级类为“2102 文体休闲娱乐用海”。项目用海方式为“填海造地”之“建设填海造地(工业、交通运输、渔业基础设施等填海)”。该海域宗海界址清楚,未设置权属,用海公示期间未收到利益相关者异议等问题。
2.3.用海(用地)控制指标和规划设计条件要求:填海成陆用地性质为体育用地、公园绿地,投资强度≥1090万元/公顷,容积率不大于0.2,绿地率不小于30%,建筑密度不大于20%,建筑高度50米以下,具体详见竞价文件出让合同附件。建筑形态与风格、景观环境要求等符合《平潭综合实验区建筑风貌控制导则》《平潭综合实验区景观风貌专项规划》等相关要求,项目建设应符合《平潭两岸融合赛车赛事训练场旅游娱乐项目(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报批稿)》要求。
2.4.年限:海域使用权出让同时包含填海形成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开出让后按照规定予以海域使用权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使用年限为25年,自海域使用权登记之日起开始计算。
2.5.拟建设主要内容:赛车训练路、主看台、副维修区/副看台、国际卡丁车场、绿化带、内部连接道路等。
三、挂牌价:¥200,000,000.00元(大写:贰亿元整),其中包括标准海域使用金、海域出让前期费用(专业费、生态修复费、补偿费、填海造地等)以及评估溢价等各项费用。
四、风险提示:竞买人须前往查看出让标的现状并熟知可能承担的潜在风险。竞买人交纳竞价保证金即表明竞买人已经充分了解上述出让标的的具体状况,并愿意承担由于对出让标的现状了解不细或对潜在的风险估计不足可能引起的所有风险和责任。
五、竞买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竞买人必须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竞买。
2、未被列入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报名截止日竞买人在福建省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平台查询情况竞买人不存在失信记录;报名截止日竞买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没有找到竞买人相关的结果】。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竞买人(竞得人)应接受的主要交易条件
1、竞得人须按出让方要求在竞价成交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7号楼8层与出让方签订《平潭两岸融合赛车赛事训练场旅游娱乐项目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简称“出让合同”)。
2、竞得人须于签订出让合同后1个月内将全部出让价款支付到出让方指定账户。
3、竞得人依照后续出让合同有关约定缴清出让价款后,持出让合同和缴付凭证等相关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到省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办理海域使用权不动产登记、发证手续。填海项目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竞得人凭海域使用权不动产权证书和填海竣工验收合格通知书等相关材料,向平潭综合实验区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换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动产权证书。
4、宗海建设要求:项目必须按宗海出让规划用途进行建设,竞得人自海域使用权登记之日起12个月内动工建设,36个月内完成项目竣工。换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动产权证书后,禁止用于房地产开发、低水平重复建设旅游娱乐项目及污染海洋生态环境的项目建设。
5、竞得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落实环境保护要求。竞得人在项目建设中应严格按国家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的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施工建设,严格执行环保措施,避免施工对生态环境的污染,切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因竞得人的行为使国家或他人遭受损失的,竞得人应自行承担赔偿责任。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若发现本宗海(地)红线范围内有不可见的地下埋藏物等相关设施需要迁移的,由竞得人自行办理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6、出让标的交易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税费均由竞得人承担。
7、海域使用权出让期限内,竞得人不得擅自改变出让的海域(土地)用途和类型,确需改变海域(土地)用途和类型的,竞得人须提前向出让方提出书面申请,经依法批准后方可实施。
8、竞得人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全部海域(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取得海域(土地)使用权后,若需将出让合同项下全部海域(土地)或部分海域(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或者作价入股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办理。
9、其他交易条件以本项目竞价文件及其附件出让合同约定为准。
七、竞价方式:网络竞价,价高者得。
八、竞买人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5月6日17时。
2、竞买人资格:交纳竞买保证金和递交资格证明文件。只有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我中心完成交纳竞买保证金和递交资格证明文件手续并注册网络会员账号对接意向出让标的进行报名后,通过资格审核的意向方才具备竞买人资格。
3、交纳竞买保证金
3.1.竞买保证金金额:4000万元。
3.2.竞买保证金指定银行账户:竞买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以电子汇款的方式将竞买保证金汇达以下指定的银行账户【开户名称: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营业部,开户账号:351008010018150064161】。未按时交纳竞价保证金的不具备竞买人资格。
3.3.竞买保证金缴款凭证上的资金用途应当标明“MCJJ2024149-1保证金”。
4、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意向方须在公告期限内向我中心领取《竞价文件》,并按《竞价文件》的规定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5、领取竞价文件
(1)单位经办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领取《竞价文件》。
(2)意向方可按照将上述相关证照、联系方式及需要领取竞价文件的项目名称发送到以下邮箱:jyeb@fjcqjy.com的方式领取竞价文件。意向方发送邮件前、后须按下列联系方式与我中心经办人员取得联系。意向方发送邮件前、后须按下列联系方式与我中心经办人员取得联系。意向方向我中心发送邮件即视为意向方认可我中心按照意向方邮件地址及邮件中的联系方式发(寄)送本项目有关的各类通知、要求以及法律文件。
6、本项目竞买人应委托平潭综合实验区资产交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纪机构”)向我中心报名,并按照本项目竞价文件的规定向我中心和经纪机构分别支付服务费。
7、特别提示:所有(或仅有一名)资格审核合格的竞买人参加网络竞价,但均不报(应)价,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将按照本项目竞价文件的规定进行处置。
九、公告期限:2025年4月14日-2025年5月6日。
十、挂牌期(即限时报价期):2025年5月7日9时至2025年5月19日9时。
十一、延时报价期:限时报价期结束即进入延时报价期,延时报价期自2025年5月19日9时开始,每个延时报价周期时间为120秒,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十一、联系方式
经纪机构电话:0591-86160106;交易中心电话:0591-87838902,监督电话:0591-87810363
地址:1、交易中心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中山大厦A座22层;
2、经纪机构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6号楼5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