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QT000169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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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公开选择福建省直行政事业单位电子废弃物统一回收处理单位 |
挂牌价 | 详见公告 |
保证金 | 50万元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1-05-28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1-06-17 |
是否延牌 | 否 |
联系人 | 林女士 |
联系电话 | 0591-87891629 |
地址 |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
一、为规范省直行政事业单位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防止、减少废弃物对环境的污染、破坏,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生态环境厅的委托,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就福建省直行政事业单位电子废弃物统一回收处理项目通过公开竞价选择回收处理单位。现诚邀具备资格的单位参加竞价活动。
二、竞价标的:承接福建省直行政事业单位电子废弃物统一回收处理业务。服务期限3年。电子废弃物指废弃的电子电器产品、电子电气设备及其废弃零部件、元器件和国务院资源综合利用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纳入电子废弃物管理的物品、物质。电子废弃物目录及回收挂牌价见附件。
三、申请人基本条件要求:
1、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废旧家电、电子废弃物、仪器仪表、废旧设备等废旧物资回收处理等;
2、在福州地区具有集中和独立的厂区,并拥有该厂区的土地使用权,场地建筑面积不低于20000平方米。注册地址非福州市的,中选后,应在一个月内在福建省或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全资子公司,中选后三个月内在福州地区设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拆解场地,该场地建筑面积不低于20000平方米,并拥有独立的土地使用权,同时须取得环保部门颁发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否则,视为违约;
3、具有环保部门颁发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
4、能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和《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福建省商务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直行政事业单位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等文件规定,保守政府秘密和安全;
5、竞价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
四、申请人须知:
1、本次竞价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2、确定为福建省直行政事业单位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理单位的申请人须向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30万元。
3、回收处理单位须严格履行《福建省直行政事业单位电子废弃物总回收处理协议》和《福建省直行政事业单位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理协议》。
五、竞价方式:密封一次性报价。
六、公告期限:2021年5月28日-2021年6月17日。
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6月17日17:00。
七、咨询电话: 87891629、87315281、87315305;
联系人:林女士、陈女士、吴小姐;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二十二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