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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QT00015602
名称 漳平市赤水镇香寮村7682亩及溪南镇官坑村3081亩山场分别转让
挂牌价 详见公告
保证金 详见公告
挂牌开始日期 2020-11-26
挂牌结束日期 2020-12-23
是否延牌
联系人 张先生、阮先生、刘先生、扶女士
联系电话 0591-87855200、87315276、87821179、87845911
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受企业委托,现对以下转让标的广泛征集竞买人,特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及挂牌价格

序号

标的名称

林权面积

(亩)

挂牌价

(万元)

竞价保证金

(万元)

1

赤水镇香寮村7682亩山场

7682

1270.73

300

2

溪南镇官坑村3081亩山场

3081

370.87

100

以上标的分别转让。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1、赤水镇香寮村7682亩山场

标的1为福建省漳平青菁林场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漳平市赤水镇香寮村的山场,林权证号为:漳林证字(2004)第36000008号林权证面积5608亩,登记使用期限至2053年12月30日;漳林证字(2004)第36000009号林权证面积859亩,登记使用期限至2053年12月30日;漳林证字(2004)第36000010号林权证面积1215亩,登记使用期限至2053年12月30日。林权证总面积7682亩,蓄积量52385立方米。四至以林权证附图四至为准,林分状况以实物现状为准,蓄积量以实勘为准。按起源划分其中:人工林4403亩,蓄积量23776立方米;天然林3279亩,蓄积量28609立方米。按优势树种划分其中:马尾松面积4380亩,蓄积量24556立方米;杉木面积2037亩,蓄积量18242立方米;阔叶树1173亩,蓄积量9587;毛竹92亩。按龄组划分其中:幼龄林面积695亩,蓄积526立方米;中龄林面积1594亩,蓄积4475立方米;近熟林面积930亩,蓄积4062立方米;成过熟林4371亩,蓄积43322立方米;毛竹92亩。

2、溪南镇官坑村3081亩山场

标的2为福建省漳平青菁林场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漳平市溪南镇官坑村的山场,林权证号为:漳林证字(2004)第36000003号林权证面积3081亩,其中:035088136QDYMSY00007-NO.1面积736亩(转让山场的四至范围用1:10000地形图红笔勾绘,详见附件),登记使用期限至2019年09月06日;035088136QDYMSY00007-NO.2面积612亩,登记使用期限至2051年12月01日;035088136QDYMSY00007-NO.3面积1733亩,登记使用期限至2053年11月30日。林权证总面积3081亩,蓄积量12176立方米。四至以林权证附图四至为准,林分状况以实物现状为准,蓄积量以实勘为准。按起源划分其中:人工林3081亩,蓄积量12176立方米。按优势树种划分其中:马尾松面积2045亩,蓄积量10648立方米;杉木面积685亩,蓄积量698立方米;阔叶树351亩,蓄积量830立方米。按龄组划分其中:幼龄林面积587亩,蓄积123立方米;中龄林面积1308亩,蓄积5940立方米;近熟林面积1023亩,蓄积5274立方米;成过熟林163亩,蓄积839立方米。

三、竞买人(受让方)条件资格

1、合法成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四、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转、受让方须在转让标的成交之日(即竞价结束当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林权转让合同》,受让方须在《林权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2、本流转林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未经批准,不得用于非林建设或者其他建设。

3、转、受让双方在办理权证过程中所产生的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

4、受让方需要采伐林木的,应按照林业部门要求申请办理采伐许可证,采伐后及时对采伐迹地进行更新造林,其费用由受让方承担。转让的林木年采伐限额若在转让方名下的由转让方分配后归受让方使用。

5、本转让标的转让后,转让标的所涉及的债权、债务全部由受让方承接。

6、其他交易条款以双方签订的《林权转让合同》及竞价文件中约定的为准。

五、特别提示:

1、林业政策影响,山场经营受林业政策因素影响较大,如现有林业政策天然商品林停止采伐等,将有可能影响山场正常经营。

2、林木病虫害影响,漳平市境内马尾松林发生松材线虫病,标的山场内目前没有检测到马尾松松材线虫病,如受到周边疫木影响而爆发松材线虫病,林木资产将受到贬值。

3、标的1山场范围内的92亩毛竹为当地农民种植,转让后可能存在纠纷由受让方自行解决,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及保证。

4、林权转让合同签订后,转让山场出现及可能存在的一切纠纷均与转让方无关,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费用,不做任何保证,不承担任何相关连带责任,转让后山场可能存在的纠纷由受让方自行解决。

5、受让方向林权登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林权变更登记等换证手续,由受让方承担换证过程中一切相关费用,换证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也由受让方全权负责解决。

6、本次转让项目可能还存在其他未发现的其他有关影响今后生产经营的相关问题,敬请意向受让方做好全面尽职调查。转让标的具体状况、品质及转让权证面积以实物现状为准,意向竞买人应对标的进行了现场勘察核实,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完整性自行核实。若意向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并参与竞价,即视为该意向竞买人对标的的现况及存在的瑕疵完全认可且无异议。

六、公告期限:2020年11月26日至2020年12月23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竞买人,公告期限以每五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或另行公告,直至2021年11月25日期间征集到意向受让人摘牌止或另行公告)。

七、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具体报名截止时间、报名地点以相关竞价文件为准)。

八、联系人:张先生、阮先生、刘先生、扶女士;

联系电话:0591- 87855200、87315276、87821179、87845911;

联系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二十二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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