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QT000285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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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海天分公司40台半挂车车架公开处置公告 |
挂牌价 | 详见公告 |
保证金 | 5万元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4-08-26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4-09-06 |
是否延牌 | 否 |
联系人 | 陈女士、林女士、吴女士 |
联系电话 | 0591-87315281、87891629、87315305 |
地址 |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象屿路8号 |
发布机构 | 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 |
海天分公司40台半挂车车架公开处置公告
项目基本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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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40台半挂车车架 |
起拍价 |
54.95万元 |
保证金 |
5万元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4-08-26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4-09-06 |
是否延牌 |
否 |
联系人 |
陈女士、林女士、吴女士 |
联系电话 |
0591-87315281、87891629、87315305 |
地址 |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象屿路8号 |
发布机构 |
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 |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公告
受委托,现对以下转让标的广泛征集竞买人,特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40台半挂车车架整体转让。
二、挂牌价:人民币54.95万元(含税)。
三、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一)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1、转让标的为40台半挂车车架(具体情况详见附件:资产清单),车架均进行尾部切割约半米,为非标准船架,其中23台已报废,其他17台因无继续使用需要,停放于场内。
注:以上转让标的质量、状况不作担保,以现场看样为准,数量具体以实际移交时为准。
2、转让标的现存放于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象屿路8号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海天分公司,堆放于露天场所。
(二)风险提示
1、转让标的物情况参考资产清单,按现场标的物的质量和数量现状为准转让。目前半挂车车架均已停用,具体设备完好情况、缺损情况和质量及数量以现场看样实物为准,其设备完好和质量状况不作保证。
2、受让方已全面详尽了解受让标的物产权现状及可能存在的风险,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主张权利。受让方完全知晓受让本次转让标的物的现状及可能存在的风险,并愿承担受让本次转让标的物资产现状及可能存在的一系列待解决问题带来的一切投资风险及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3、转让方不提供标的资产的单证和资料,意向竞买人应对转让标的进行现场勘察核实,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完整性自行核实。若在看样期至转让标的移交日期间转让标的发生变化,最终解释权归转让方所有,组织方不对转让标的状况进行保证及转让标的状况变化解释,不承担任何责任。
4、竞买人需自行前往查看转让标的现状并熟知可能承担的潜在风险。竞买人报名参与竞价即表明竞买人已经充分了解上述转让标的的具体状况和品质,并愿意承担由于对转让标的现状了解不细或对潜在的风险估计不足可能引起的所有风险和责任。
四、竞买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报名截止日在福建省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平台查询情况竞买人不存在失信记录;且报名截止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没有找到竞买人相关的结果】。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竞价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
五、需要竞买人及受让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转、受让双方须在转让标的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受让方须在《资产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2、标的竞买成功后,受让方不得变更。转让标的成交确认书、设备转让合同和其他交易文件只能由受让方签署。
3、转受让双方在转让过程中所产生的税费,按国家相关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若国家未有相关规定的,由受让方承担。
4、受让方应在《资产转让合同》生效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缴纳5万元进场保证金,进场保证金由转让方保管,作为受让方的交割履约保证金。
5、经转让方审核通过转运方案且转让方收齐全部转让价款及进场保证金后,受让方应在转让方通知受让方进场后的14个工作日内完成拆卸、移离和复原工作并需按照以上进度保质保量的完成转让标的物的转移搬运工作,如果确实需要调整延长时间须取得转让方的同意,否则视为受让方违约。
6、转让方将转让标的物按现状移交给受让方看护后,至此转让标的物的所有权移交给受让方,转让标的物的保管、拆卸、运输和复原等责任和可能产生的毁损、灭失等任何风险均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受让方应采取合法有效的措施保证拆卸和施工等安全,受让方应按相关规定和承诺保障拆卸和施工等安全。港区内严禁动火作业,受让方需签订《安全环境管理责任协议》。
8、受让方因作业需要,需将施工设备运到转让方厂区时,应向转让方办妥登记手续。受让的转让标的物出厂时,应接受转让方检查并按转让方相关规定办理好出厂手续。
9、受让方在拆移标的物过程中若不遵守转让方的规定,擅自将不属于转让标的物范围内的转让方资产拆除、运走,应承担赔偿由此给转让方造成的损失。
10、受让方必须按期无条件将转让标的转移出转让方存放地,否则,转让方有权雇第三方转移出转让方存放地,期间所有转移费用及损失由受让方承担。
11、受让方确需转让方提供标的物相关档案资料的,转让方可提供现有的资料,但受让方不得以资料不全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转让款,进行资产交接,否则视为受让方违约。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13、其他交易条款以转、受让双方签订的《资产转让合同》为准。
六、竞价方式:网络竞价(正向多次)。
七、公告期限: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9月6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受让方,以每五个工作日顺延至2024年11月28日,顺延期间有受让方摘牌即告终止或另行公告)。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9月6日17:00。
竞买人应在公告期间联系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获取相关竞价文件。
八、联系电话:0591-87315281、87891629、87315305;
联系人:陈女士、林女士、吴女士;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152 号中山大厦 A 座二十二层。
2024年8月26日
资产清单
序号 |
资产名称 |
规格 |
1 |
60吨码头专用集装箱兼20’油罐箱半挂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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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60吨码头专用集装箱兼20’油罐箱半挂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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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60吨码头专用集装箱兼20’油罐箱半挂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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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60吨码头专用集装箱兼20’油罐箱半挂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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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牛角架半挂车 |
THT50YT |
6 |
牛角架半挂车 |
THT50YT |
7 |
牛角架半挂车 |
THT50YT |
8 |
牛角架半挂车 |
THT50YT |
9 |
牛角架半挂车 |
THT50YT |
10 |
牛角架半挂车 |
THT50YT |
11 |
牛角架半挂车 |
THT50YT |
12 |
牛角架半挂车 |
THT50YT |
13 |
牛角架半挂车 |
THT50YT |
14 |
牛角架半挂车 |
THT50YT(45`两桥) |
15 |
牛角架半挂车 |
THT50YT(45`两桥) |
16 |
牛角架半挂车 |
THT50YT(45`两桥) |
17 |
牛角架半挂车 |
THT50YT(45`两桥) |
18 |
牛角架半挂车 |
THT50YT(45`两桥) |
19 |
牛角架半挂车 |
THT50YT(45`两桥) |
20 |
牛角架半挂车 |
THT50YT(45`两桥) |
21 |
牛角架半挂车 |
THT50YT(45`两桥) |
22 |
码头专用半挂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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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码头专用半挂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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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60吨码头专用集装箱半挂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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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60吨码头专用集装箱半挂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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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60吨码头专用集装箱半挂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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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60吨码头专用集装箱半挂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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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60吨码头专用集装箱半挂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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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60吨码头专用集装箱半挂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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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60吨码头专用集装箱半挂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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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60吨码头专用集装箱半挂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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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60吨码头专用集装箱半挂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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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65吨码头专用集装箱半挂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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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65吨码头专用集装箱半挂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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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65吨码头专用集装箱半挂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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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65吨码头专用集装箱半挂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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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65吨码头专用集装箱半挂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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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65吨码头专用集装箱半挂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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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65吨码头专用集装箱半挂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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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65吨码头专用集装箱半挂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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