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QT00021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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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平潭县流水镇松南村新楼126号主食加工区(中央厨房)项目经营权承包 |
挂牌价 | 50.939657万元 |
保证金 | 11.30736万元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2-11-01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2-11-21 |
是否延牌 | 是 |
联系人 | 吴女士 |
联系电话 | 0591-87315305 |
地址 |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
一、承包标的:平潭县流水镇松南村新楼126号主食加工区(中央厨房)项目经营权承包,承包期限10年,第一、二年每年承包金挂牌价人民币509396.57元,自第三年起(含第三年)每年承包金在上年承包金基础上递增3%。承包金按年结算。承包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261800.30元。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1、基本情况:承包标的位于平潭县流水镇松南村新楼126号,面积约2541平方米。
2、风险提示:
(1)承包标的产权明晰。平潭军粮区域配送中心项目主体已通过竣工验收,房产尚未办理权属证书,承包标的未取得产权证,承包方竞得承包标的的承包权后,不得以承包标的未取得产权证为由,拒签成交材料、经营权外包合同等文件,也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行《主食加工区(中央厨房)承包合同》。
(2)承包项目以现状承包,承包申请人自行查勘现场,并自行承担查勘过程的一切费用,全部承担查勘中任何因未全面了解或误解现场实际状况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若承包申请人缴纳保证金并参与竞价,即视为该承包申请人对标的的现况及存在的瑕疵完全认可且无异议。
(3)以上标的概况仅供参考,具体资产状况以现场看样和相关文件的数据为准。若在看样期至标的移交日期间现场发生变化,最终解释权归发包方所有,组织方不对现场状况进行保证及现场状况变化作出解释。
三、承包用途:熟食热食的加工、生产、销售、配送;承包方须遵守国家和属地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之规定和《主食加工区(中央厨房)承包合同》要求。
四、承包申请人及承包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shixin.court.gov.c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hd.chinatax..gov.cn/xxk/)、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网站查询结果(或截图)。
3、具备相应的从业经历和良好的经营业绩、企业声誉。
4、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资质(主体业态须包含中央厨房或集体用餐配送)。
5、具有实施本经营项目必须的资金、设施、设备及相应的偿债能力。
6、有相应数量的技术、财务、经营等关键岗位人员。
7、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8、有可行的经营方案(方案应含组织生产需要的资金投入、人员、技术、管理规范、质量保障等内容)、规范的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制度等。
9、竞价保证金:人民币113073.60元。
五、需要承包申请人及承包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本项目发包方仅提供场地,项目运营所需的设施设备、人员、水电等所有运营费用均由承包方自行承担。本项目采用承包方自主经营管理、自负盈亏的形式进行经营,发包方拥有对主食加工区(中央厨房)项目的监督和管理权。
2、承包方运营前必须进行财产登记,编制《固定资产明细表》并经发包方核对、确认。所有装修及登记在册的设备设施归发包方所有,承包方无权处理车间内的所有固定资产。承包期间,设备的保养及维修由承包方负责并承担费用;承包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进行资产移交时发现设备遗失或损坏的,由承包方负责赔偿。根据经营需求,如需进行装修改造,装修改造方案须由承包方上报发包方审批通过后,自行投入费用进行装修改造。
3、承包方须无条件全部签署、接受上述承包条件和本项目《主食加工区(中央厨房)承包合同》。
六、竞价方式:网络竞价(正向多次)。
七、公告期限:2022年11月1日—2022年11月21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承租方,以每五个工作日顺延至 2022年12月26日,顺延期间有承租方摘牌即告终止或另行公告)。
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1日17:00。
承包申请人应在公告期间到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领取相关竞价文件。
八、咨询电话:0591-87315305、87891629、87315281;
联系人:吴女士、林女士、陈女士;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二十二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