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PT000262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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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平潭68海里景区研后岛移动街店招租 |
挂牌价 | 详见公告 |
保证金 | 详见公告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4-03-14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4-03-27 |
是否延牌 | 否 |
联系人 | 曹先生 |
联系电话 | 0591-87838902 |
地址 |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
一、租赁内容
1.1.租赁标的基本情况
1.1.1.租赁标的:平潭68海里景区研后岛移动街店。
1.1.2.平潭68海里景区研后岛移动街店(如下图),位于平潭综合实验区海坛片区澳前镇68海里景区研后岛平台,层数为地上一层,主体结构为钢结构框架,占地面积约为24.3平方米,长约7.35米,宽约3.3米,高约3米,最大用电功率20千瓦时,内含空调1台,不含家具。租赁空间仅移动街店内部使用面积,不含外摆区域。
1.1.3.租赁标的以现状为准,出租方对租赁标的享有使用权和经营管理权。租赁标的不存在抵押、担保情况。
1.2.租赁用途:符合景区定位的旅拍摄影使用。在租赁期内,未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标的的使用用途。
1.3.租赁期限及租金递增方式:租赁期限2年,具体承租起止日以《68海里景区移动商铺租赁合同书》(以下称“租赁合同”)(详见竞价文件)约定为准。挂牌成交金额为第一年月租金,第二年月租金在第一年的基础上递增8%。
1.4.租金支付方式及履约保证金标准:
1.4.1.付款方式:先交租金后使用,按季度缴纳租金。承租方应在本项目《租赁合同》签订当日内支付首季度租金,第二个季度及以后的租金在每季度首月10日内支付。具体租金支付方式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1.4.2.履约保证金(押金):承租方应于本项目《租赁合同》签订当日内向出租方缴交首年租金的30%作为履约保证金。
1.5.标的移交期限:以签订《租赁合同》约定的时间为准。
1.6.挂牌价(租金底价):7000元/月,挂牌价为第一年月租金起始价(底价)。
1.7.风险提示:
1.7.1.运营期间,承租方须自行完善符合消防安全条件所需的其他设备设施,并自愿承担该标的的现状及可能存在的风险。
1.7.2.租赁标的按现状出租、移交。租赁标的挂牌面积仅供参考,面积以实际为准,挂牌面积与实际面积不一致的,租金和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1.7.3.因景区施工,租赁标的暂时搬离,不能马上移交。待施工完成后,租赁标的搬回原处,办理移交。
二、竞租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2.1.合法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2.未被列入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报名截止日竞租人在福建省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平台查询情况竞租人不存在失信记录;报名截止日竞租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没有找到竞租人相关的结果】。
2.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竞租人(承租方)应接受的主要租赁条件
3.1.承租方对租赁标的装修、装饰和招牌制作等必须符合出租方的统一管理。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10 日内,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提交对租赁标的进行装修、装饰、招牌制作的装修方案及施工方案、施工图,方案及图纸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可启动装修。
3.2.承租方对租赁标的装修,均不得改变租赁标的结构、原有装修结构(如有),不得损坏租赁标的内/外观,不得改动绿化带(含树木),不得损害原有租赁的安全,不得影响其他租户的正常经营。承租方的装修应符合国家有关建筑、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规定及要求,并对相关装修成果承担完全的责任。如有违反,出租方有权责令承租方进行整改或单方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并赔偿由此给出租方造成的损失。
3.3.承租期间,如需对租赁标的进行重新装修或改变装修,装修前需将相关装修方案、施工方案报出租方申请,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
3.4.自租赁标的移交之日起,承租方自行承担和支付租赁标的发生的行政管理费用及使用的其他公用事业设施、设备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燃气、热力、通讯、有线电视、网络等费用。
3.5.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将租赁标的转让、转租、转包、分包、分割店面或提供给其他第三方使用、合营。
3.6.每个报名竞租人都必须对该标的实际情况(包括地理位置、房屋状况、目前经营情况等)做充分了解,确认该标的能够符合自身经营需要。项目成交后,如报名竞租人及承租方对实际情况不了解而产生任何纠纷均由报名竞租人及承租方自行承担,与出租方和交易机构、经纪机构无关。
3.7.承租方必须在竞价成交结果公示结束次日3个工作日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缴纳履约保证金。否则,视同自动放弃承租权,出租方有权没收承租方的竞价保证金,并重新招租。
3.8.承租方不得在景区其他区域搭建临时建筑开展业务经营。
3.9.其他交易条件以本项目竞价文件及其附件《68海里景区移动商铺租赁合同书》约定为准。
四、竞价方式:网络竞价、价高者得。
五、竞租人报名
5.1.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3月27日17时
5.2.竞租人资格:交纳竞价保证金和递交资格证明文件。只有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我中心完成交纳竞价保证金和递交资格证明文件手续,并通过资格审核的竞租人才具备竞租资格。
5.3.交纳竞价保证金
5.3.1.竞价保证金金额:15000元
5.3.2.竞价保证金指定银行账户:竞租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以电子汇款的方式将竞价保证金汇达以下指定的银行账户【开户名称: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营业部,开户账号:351008010018150064161】。未按时交纳竞价保证金的不具备竞租人资格。
5.3.3.交纳竞价保证金:竞租人在“第四产权平台(http://www.dscq.com)”提交报名成功之后,系统会自动生成一个8位识别码,转款时将识别码正确填写在【备注】、【汇款用途】、【摘要】、【附言】等栏内,即可自动匹配到竞租人的账户。竞租人可在柜台、使用网银、手机转账,请勿使用ATM机转账。工行柜台转账仅能将识别码填写在【附言】中,不能填写在【摘要】中,其他银行正常转账即可。
5.4.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意向方须在公告期限内向我中心领取《竞价文件》,并按《竞价文件》的规定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5.5.领取竞价文件
5.5.1.单位经办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领取本项目竞价文件。
5.5.2.意向方可按照将上述相关证照、联系方式及需要领取竞价文件的项目名称发送到以下邮箱:jyeb@fjcqjy.com的方式领取竞价文件。意向方发送邮件前、后须按下列联系方式与我中心经办人员取得联系。意向方发送邮件即视为意向方认可我中心按照意向方邮件地址及邮件中的联系方式发(寄)送本项目有关的各类通知、要求以及法律文件。
5.6.特别提示:所有(或仅有一名)资格审核合格的竞租人参加网络竞价,但均不报(应)价,其交纳的竞价保证金不予返还,将按照本项目竞价文件的规定进行处置。
六、公告期限:2024年3月14日至2024年3月27日
七、网络竞价开始时间:2024年3月28日9时
八、联系方式
电话:0591-86160106、87838902;监督电话:0591-87810363
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6号楼5层、
福州市湖东路中山大厦A座22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