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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PT00028031
名称 平潭紫玉佳园一期A2地块18#楼商业店面招租
挂牌价 详见公告
保证金 详见公告
挂牌开始日期 2024-07-23
挂牌结束日期 2024-08-05
是否延牌
联系人 曹先生
联系电话 0591-87838902
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一、租赁内容

1.1.租赁标的:平潭紫玉佳园一期A2地块18#楼商业店面,整体出租。租赁标的共三层,第一层建筑面积约1729.28 m²,第二层建筑面积约1748.97m²,第三层建筑面积约1338.62 m²,建筑面积共计约4816.87m²,租赁标的位于平潭县澳前镇紫兰村紫兰187号。

风险提示:租赁标的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及消防备案。租赁标的的面积仅作为参考,实际布局和建筑面积以现状为准。

1.2.租赁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担保情况。目前为空置状态。

1.4.挂牌价:57900元/月(含税),挂牌价为租赁标的首年月租金底价。

1.5.租赁用途:经营业务要求符合国家法律,符合平潭综合实验区定位,满足居民日常生活。

1.6.租赁期限及租金递增方式:租赁期限10年,具体承租起止日以《国有资产租赁合同》(详见竞价文件附件)约定为准。

1.7.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1.7.1.第一年至第四年月租金为竞价成交价,第五年起月租金每两年在上一周期的基础上递增5%。以上优惠不含物业费、水电等费用,水电立户自行处理,相关物业服务合同需另行签订。

1.7.2.承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前,需预缴第一笔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1.7.3.按季度先行缴交租金,下个季度租金在上个季度末15日内一次性收取,履约金金额为三个月的租金。

1.8.市场培育期:18个月(含装修免租期,包括在10年租期内),分3年执行,为前三年的前6 个月。市场培育期内,物业费水电费等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9.合同签订:

1.9.1本项目竞价成交后,组织方和出租方将成交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5个工作日。承租方应在公示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组织方办公场所签署《成交确认书》,并到出租方办公场所签署《国有资产租赁合同》。

1.9.2.公示日期以组织方官网:http://www.fjcqjy.com“成交公告”栏公示时间为准。承租方应适时关注组织方官网的关于本项目的成交结果公示信息,否则由此产生的所有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

二、竞租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2.1.合法有效存续的企事业单位、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2.报名截止日竞租人在福建省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平台查询情况竞租人不存在失信记录;

2.3.报名截止日竞租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没有找到竞租人相关的结果。

三、竞租人(承租方)应接受的主要租赁条件

3.1.因平潭综合实验区建设需要对租赁房屋进行拆迁、拆除和改造等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出租方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并于1个月前通知承租方,承租方不得对此提出异议且应无条件按本合同约定办理退租事宜,并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补偿或赔偿要求。出租方不承担任何经济、法律责任。政府需要对租赁房屋征迁、拆除和改造时,租赁房屋及土地(含装修、添附等)对应及产生的一切补偿款均归出租方所有,经营者补偿款(如有)的归属以有权部门认定为准。

3.2.竞租人在报名参与竞价前应对租赁标的进行尽职调查,竞租人交纳竞价保证金即表明竞租人(承租方)已充分实际了解租赁标的目前状况以及可能存在各类瑕疵、风险、安全隐患,已完全知悉并实际了解本租赁标的未取得消防验收备案,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且可能无法取得消防验收备案,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经慎重考虑,自愿按现状承租本租赁标的,并不以本租赁标的上述瑕疵为由主张解除本项目租赁合同或向出租方和组织方主张任何权利,要求出租方和组织方承担任何责任。

3.3.承租方承租本租赁标的后,由承租方负责通过以下包括但不限于向相关主管部门申请许可或办理相关手续以及加固、改造等方式使得租赁标的满足我国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中关于建筑规划、建筑物安全、建筑物期限、消防安全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并自行承担因租赁标的不满足我国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中关于建筑规划、建筑物安全、建筑物期限、消防安全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而产生的全部经济法律责任,以及自行承担因租赁标的有可能被政府部门强制拆除而产生的全部经济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若因上述原因被政府部门强制拆除,则由承租方承担拆除清理的所有费用等)。

3.4.承租方应依法自行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取得使用该租赁标的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消防手续、验收许可和经营、环保等许可、报备或居住证等证照后方可营业;竞租人(承租方)应自行判断并承担本租赁标的未取得消防验收备案、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可能导致如未获得相关许可、报备或证照造成的所有经济和法律责任,出租方和组织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5.《国有资产租赁合同》签订之前,承租方确认已通过了解、实地察看等方式进行尽职调查,对该租赁标的的位置、面积、层高、结构、用途、数量、附属的设施设备等现状作了充分地了解,知悉租赁标的的权属及建筑消防状况等相关情况,承租方确认对租赁房屋限制和使用用途的特殊性及可能引发的不确定性等风险因素均已事先了解并充分考虑,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投资风险,同意依约承租该租赁房屋。

3.6.承租方逾期交付房租或其他应由承租方缴交的与房屋使用有关的各类费用,每逾期一日,承租方向出租方以逾期缴纳(欠付)金额为基数,以《国有资产租赁合同》签订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一年期LPR)折算的日利率的四倍为利率支付违约金。

3.7.承租方在合同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解除)后三天内,承租方应自行搬离有关物品并清理遗留物,否则出租方有权任意处置,处置费用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要求承租方予以补足。

3.8.已在租赁合同中明确规定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承租方单方解除合同或因承租方违约致使我司强制解除租赁合同的,全部履约保证金将充作违约金,已享受的免租期,按免租期当月的租金价格支付免租期期间的租金。

3.9.其他交易条件以本项目竞价文件及其附件《国有资产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四、竞价方式:网络竞价、价高者得。

五、竞租人报名

5.1.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8月5日17时

5.2.竞租人资格:交纳竞价保证金和递交资格证明文件。只有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我中心完成交纳竞价保证金和递交资格证明文件手续,并通过资格审核的竞租人才具备竞租资格。

5.3.交纳竞价保证金

5.3.1.竞价保证金金额:50万元

5.3.2.竞价保证金指定银行账户:竞租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以电子汇款的方式将竞价保证金汇达以下指定的银行账户【开户名称: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营业部,开户账号:351008010018150064161】。未按时交纳竞价保证金的不具备竞租人资格。

5.3.3.交纳竞价保证金:竞租人在“第四产权平台(http://www.dscq.com)”提交报名成功之后,系统会自动生成一个8位识别码,转款时将识别码正确填写在【备注】、【汇款用途】、【摘要】、【附言】等栏内,即可自动匹配到竞租人的账户。竞租人可在柜台、使用网银、手机转账,请勿使用ATM机转账。工行柜台转账仅能将识别码填写在【附言】中,不能填写在【摘要】中,其他银行正常转账即可。

5.4.交资格证明文件

意向方须在公告期限内向我中心领取《竞价文件》,并按《竞价文件》的规定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5.5.领取竞价文件

5.5.1.单位经办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领取本项目竞价文件。

5.5.2.意向方可按照将上述相关证照、联系方式及需要领取竞价文件的项目名称发送到以下邮箱:jyeb@fjcqjy.com的方式领取竞价文件。意向方发送邮件前、后须按下列联系方式与我中心经办人员取得联系。意向方发送邮件即视为意向方认可我中心按照意向方邮件地址及邮件中的联系方式发(寄)送本项目有关的各类通知、要求以及法律文件。

5.6.特别提示:所有(或仅有一名)资格审核合格的竞租人参加网络竞价,但均不报(应)价,其交纳的竞价保证金不予返还,将按照本项目竞价文件的规定进行处置。

六、公告期限:2024年7月23日至2024年8月5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竞租人,则以每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至2025年7月18日,顺延期间征集到竞租人即告终止或另行公告)。

七、网络竞价开始时间:2024年8月6日9时

八、联系方式

电话:0591-86160106、87838902;监督电话:0591-87810363

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6号楼5层、

福州市湖东路中山大厦A座22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