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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ND00031113
名称 霞浦县大京景区海上二消项目伍年经营权承包项目
挂牌价 详见公告
保证金 详见公告
挂牌开始日期 2025-05-28
挂牌结束日期 2025-06-09
是否延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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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受委托,现对以下经营承包标的广泛征集承包人,特公告如下:

一、经营承包标的:

1、项目编号:MNDCQ2025068(1)

2、竞价标的:霞浦县大京景区海上二消项目伍年经营权。标的物位于大京景区内,基于目前大京景区现有条件运营相关海上二消项目。船只及配套如下:配备现有船只11艘以及冲浪设备10套(具体包括:双体帆船2艘、拖伞船1艘、摩托艇6艘、高速快艇2艘、动力冲浪板10块),标的以现状为准。(该公告中金额数字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

 

序号

标的

承包挂牌价(元/年)

交易保证金(元)

1

霞浦县大京景区海上二消项目伍年经营权承包项目

449014

200000

3、产权证书号:/

4、装修情况:/

5、租赁(承包)期限:伍年;

6、合同履约保证金:30万元;

7、(装修)免租期:/;

8、承包金支付方式:一年一结;

9、承包金递增方式:逐年递增5%;

10、主要经营的行业或用途:用于海上体验项目等文旅项目开发;

11、限制经营的行业或用途:不得从事非文旅相关项目;

12、是否有优先承包权:否;

13、原承包经营合同到期日:无;

14、合同的签订:结果公示结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承包合同》,结果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15、风险揭示(不确定性事项):/

16、交易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

开户账号:0000024507886012

若竞价成功,本公司在发包方及承包方签订承包经营合同后且收到发包方要求返还保证金函件的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本公开竞价项目的保证金在扣除佣金(若有)后的余款无息返还承包方,或做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及交易价款汇入发包方账户。

  • 意向承包方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且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

2.承包方营业执照范围内容需具有海上运营业务范围;

3.人员资质:运营团队人员游艇或相关船只驾驶证不少于10本。

4.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竞价方式:网络动态报价。

四、交易佣金:详见竞价文件第二章《网络竞价须知》。

五、公告时间:2025年5月28日—2025年6月9日。

六、看样、注册网络会员账号并对接竞价标的(报名)、缴纳交易保证金时间截止至2025年6月9日下午17时。

七、报名文件的构成:报名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正本壹份)文件构成。意向承包方必须按照公开竞价文件中规定的格式文本进行填写和签章,否则将视为无效。意向承包方向组织方递交报名文件,视为其已详细履行对标的企业及标的的尽职调查,视为对本公开竞价文件全部内容及公告内容的认可、同意及遵守,视为对组织方制订的交易规则的遵守,视为对披露的《承包经营合同》模版内容的认可。

1、意向承包人报名时应提供的竞价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等法人证书复印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交验原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3)项材料];

(4)交易保证金的缴款凭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5)经意向承包人(或授权代表)签章的《公开竞价文件》;

(6)经意向承包人(或授权代表)有效签章的《网络竞价承诺函》(原件);

(7)经意向承包人(或授权代表)有效签章的与本次竞价标的相关的《承包合同》(原件);

(8)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查询并打印意向承包方相应的被执行信息,意向承包方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被执行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经意向承包方或授权代表有效签章);

(9)竞价文件中提及的其他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意向承包方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的要求)。

2、意向承包方按规定提交以上竞价材料、缴纳交易保证金,并通过审核后,即成为意向承包人,可参与竞价;对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意向承包方,组织方和发包方无需作出解释或说明。意向承包方应按本公开竞价文件规定的报名时间和地点递交报名文件,逾期送达(或寄达)的报名文件将不予接受。报名时间截止时间以后,意向承包方不得要求撤销已递交的报名文件。如坚持要求撤销的,适用本公开竞价文件保证金条款的相关规定。

八、公开竞价文件的修改和补充

(一)在公告期内,发包方可通过组织方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公开竞价文件的内容,该补充通知作为竞价实施方案的组成部分,和公开竞价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竞价人(承包方)应接受的主要交易条件:

(一)收入分成:发包方按照营业收入(税后)以下分成比例:第一年按10%,第二年按12%,第三、四、五年按15%收取分成款,发包方每周计算营业额收入扣税后按分成比例分给承包方,承包方开具给发包方的分成发票(依据纳税人性质开票,需专用发票)票面税额发包方可退还承包方。

(二)大京沙滩1号平台入口大门目前封闭未开放,待场地成熟1号平台入口正式开放后,营业额分成比例需在原分成比例基础上增加3%。

(三)保底承包金:保底承包金于合同签订后起算,合同签订后一年期结束与营业收入(税后)进行对比结算(二者取其高)往后每一年周期,当年应支付的保底承包金与收入分成进行对比,二者取其高进行结算。

(四)合作期间,承包方使用(包括承包方安排的任何人员使用)海上二消船只及相关设施导致发包方、承包方及任何第三方的任何财产损失、人身损失、赔偿、维修等,由承包方承担赔偿责任。

(五)承包方在合作期间所产生的燃油费、靠泊费、水电费、税金、设备维护费、卫生清理费、设备检验费等费用由承包方自行承担,并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缴清税金和水电费及相关费用,未按期缴纳费用,所导致的损失由承包方承担。

(六)承包方负责内容:(1)负责运营开办物资采购及开业后所有经营所需费用;(2)组建运营团队并承担相关费用;(3)负责海上二消项目的安全主体责任;(4)须负责投保以下保险:第三者责任险、船只险:覆盖发包方提供船只全部价值、乘客意外险(保单复印件需加盖保险公司公章后交发包方备案,保险失效前10日承包方须及时续保)。

(七)鉴于目前实际到位11艘船只和10套冲浪配套设备,对应的账面金额483.36万元,占大京景区海上二消项目总投资(账面金额831.02万元)的比例为58.16%。承包方成交后根据船只及设备实际到位情况,按承包保底金比例据实支付承包金(以成交价为依据),抽成比例不变。例:若年承包保底金成交价为44.9014万元/年,且在第一年实际到位11艘船只和10套冲浪配套设备(对应的账面金额483.36万元)的情况下,第一年的实际年承包保底金=483.36/831.02*44.9014万元。

(八)其他交易条件以发包方及承包方签订的《承包合同》为准。

十、其他说明:

(1)以上经营承包标的介绍系发包方提供,仅供参考,具体标的现状意向承包方应自行查看了解,参与竞价即视为已经完全知悉且接受经营承包标的现状。

(2)本公开竞价文件提及的时间皆为北京时间,货币指人民币。

(3)其他:/

十一、咨询、报名电话:0593-2292676

联系人:陈先生

报名地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闽东东路15号金禾商务中心12层有信公司业务部

 

 

 

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