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ND00031293 |
---|---|
名称 | 宁德时代新能源电池基地项目(金垂一期)场地平整工程A地块剩余石方出让 |
挂牌价 | 详见公告 |
保证金 | 详见公告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5-06-18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5-06-25 |
是否延牌 | 否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地址 | |
发布机构 | 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
受宁德市中讯信息管道建设有限公司委托,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采用网络动态报价方式对宁德时代新能源电池基地项目(金垂一期)场地平整工程A块地剩余石方公开竞价转让,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前来参与竞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项目编号:MNDCQ2025083(1)
2.竞价标的:宁德时代新能源电池基地项目(金垂一期)场地平整工程A块地剩余石方出让,详见下表:
标的序号 |
标的名称 |
挂牌价(元/吨) |
1 |
宁德时代新能源电池基地项目(金垂一期)场地平整工程A块地剩余石方出让 |
23.6元/吨 |
3.标的概况:宁德市八都金垂基地(一期)A地块场地供应宁德时代新能源电池基地项目(金垂一期)剩余石方,数量约240万方(1方=2.5吨),石方规格:不规则。具体以实物为准。
以上标的转让行为和评估结果均按规定获得有关部门批准或备案。
4.交易保证金: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
若竞买人竞买某一标的成功,其对应的交易保证金在《块石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扣除交易佣金后余款直接转为部分成交价款(差额部分于《成交确认书》签订之前转入本公司账户)。意向受让方未竞得标的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价结束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交易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一致,用途应注明“交易保证金”或类似字眼。
交易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
开户账户:0000024507886012
若意向受让方若存在以下行为,则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① 恶意串通竞价;② 提供虚假材料;③ 成交后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或《块石销售合同》;④ 未按约定支付成交价款或佣金。
5.特别提示:
(1)本项目标的设备及附属设备以现状转让,有关标的资料是对标的的一般性介绍,仅为参考性说明,不构成对标的的担保,也不具任何法律效力。标的的任何瑕疵及风险等不影响成交结果。
(2)本次公开竞价采用网络动态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各竞买人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内登录“第四产权平台(http://www.dscq.com)”的竞价报价大厅进入本项目标的进行报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方。
6.对受让方的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且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
(2)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信用中国”失信不良名单。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报名文件的构成:报名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正本壹份)文件构成。意向受让方必须按照公开竞价文件中规定的格式文本进行填写和签章,否则将视为无效。意向受让方向组织方递交报名文件,视为其已详细履行对标的企业及标的的尽职调查,视为对本公开竞价文件全部内容及公告内容的认可、同意及遵守,视为对组织方制订的交易规则的遵守,视为对披露的《块石销售合同》模版内容的认可。
7.1意向受让方报名时应提供的竞价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等法人证书复印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交验原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3)项材料];
(4)交易保证金的缴款凭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5)经意向受让方(或授权代表)签章的《公开竞价文件》;
(6)经意向受让方(或授权代表)有效签章的《网络竞价承诺函》(原件);
(7)经意向受让方(或授权代表)有效签章的与本次竞价标的相关的《块石销售合同》(原件);
(8)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查询并打印意向受让方相应的被执行信息,意向受让方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被执行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经意向受让方或授权代表有效签章);
(9)竞价文件中提及的其他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意向受让方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的要求)。
7.2意向受让方可以到组织方或转让方查阅公告内容的相应材料。意向受让方应当在正式披露公告期限内,向产权交易机构提出受让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经组织方及转让方确认的意向受让方,按照公告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成为合格意向受让方。未按照公告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对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意向受让方,组织方和出让方无需作出解释或说明。意向受让方应按本公开竞价文件规定的报名时间和地点递交报名文件,逾期送达(或寄达)的报名文件将不予接受。报名时间截止时间以后,意向受让方不得要求撤销已递交的报名文件。如坚持要求撤销的,适用本公开竞价文件保证金条款的相关规定。
8.公告时间:2025年6月18日至2025年6月25日。
9.交易保证金汇达和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6月25日17时。
意向受让方应注册“第四产权平台(http://www.dscq.com)”账号,并于2025年6月25日17时前至本公司(地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东路15号金禾商务中心1202室)办理报名竞价手续。
10.统一看样时间:2025年6月18日至2025年6月25日上午(仅上班时间),看样联系人:黄先生13385053388。
11.澄清、修改文件时限:委托方和本公司可以在2025年6月26日9时30分前对《公开竞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并按照《网络竞价承诺函》的约定进行通知。
12.竞价方式:网络动态报价。
13.交易佣金:详见竞价文件第二章《网络竞价须知》。
14.交易条件:
(1)根据现场场地爆破石方直接装车计量外运,原则上每天爆破的石方量应当天外运。
(2)竞价单价含挖装车费用,不包括运输,运输由买受方自理,最终以成交单价乘以数量计算总成交价。
(3)成交总价款分为5期结算,每期支付金额为成交总价款的20%,第一期成交价款于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买受方以转账或汇款的方式支付委托方。标的以每移交120万吨为一个移交周期,每个移交周期结算一次,买受方在上一个移交周期届满前3个工作日,应以转账或汇款的方式向委托方支付下一个移交周期的成交价款。
(4)竞价成交后,买受方应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合同,逾期取消买受方资格。
(5)合同履约保证金的币种为人民币500万元整
(6)其他交易条件以转、受让方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15.风险提示:实际出售量以金垂一期场地平整完工后A块地剩余石方量为准。
16.其他说明:
17、咨询电话:0593-2292676
联系人:陈先生
报名地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闽东东路15号金禾商务中心12层有信公司业务部
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