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ND000186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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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周宁县玛坑杉洋矿区加工点1.5万吨机制砂及6万吨碎石(12#、13#等规格)所有权转让 |
挂牌价 | 详见公告万元 |
保证金 | 详见公告万元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1-12-13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1-12-27 |
是否延牌 | 否 |
联系人 | 陈先生 |
联系电话 | 0593-2292676 |
地址 | 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东路15号金禾商务中心12层 |
发布机构 | 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
受委托,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采用网络动态报价方式对周宁县玛坑杉洋矿区加工点1.5万吨机制砂及6万吨碎石(12#、13#等规格)所有权公开竞价转让,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竞买人前来参与竞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项目编号:MNDCQ2021083(1)
2.竞价标的:周宁县玛坑杉洋矿区加工点1.5万吨机制砂及6万吨碎石(12#、13#等规格)所有权,详见下表:
标的序号 |
标的名称 |
挂牌价(元) |
1 |
1.5万吨机制砂 |
727500 |
2 |
6万吨碎石(12#、13#等规格) |
2370000 |
3.标的简介: 周宁县玛坑杉洋矿区加工点1.5万吨机制砂及6万吨碎石(12#、13#等规格)所有权,堆放于周宁县玛坑杉洋矿区加工点堆场地上,机制砂规格0.075mm-4.75mm,碎石规格为12料(10mm-20mm)、13料(20mm-31.5mm)。具体以现场实物为准。
标的以现状为准。
以上标的转让行为和评估结果均按规定获得有关部门批准或备案。
4.交易保证金:
标的1为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00);
标的2为人民币贰拾肆万元整(¥240000.00);
竞买人未竞得标的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价结束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交易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竞买人名称一致,用途应注明“交易保证金”或类似字眼。
交易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宁德福宁支行
开户账号:35001688141052500864
5.特别提示:
(1)本项目标的以现状转让,有关标的资料是对标的的一般性介绍,仅为参考性说明,不构成对标的的担保,也不具任何法律效力。标的的任何瑕疵及风险等不影响成交结果。
(2)本次公开竞价采用网络动态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各竞买人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内登录权益互联网站的竞价报价大厅(网址:https://qyhl.com.cn/)进入本项目标的进行报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方。
6.对受让方的要求: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且能诚信经营无不良记录的法人或自然人。
7.意向竞买人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无需提供);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3)授权委托书(经意向竞买人签章原件)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3)项材料];
(4)交易保证金缴款凭证复印件;
(5)经意向竞买人或授权代表签章的《公开竞价文件》;
有关单位或个人按规定提交以上竞价材料,缴纳交易保证金并通过审核后,即成为竞买人。
8.公告时间:2021年12月13日至2021年12月27日。
9.交易保证金汇达和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7日17时。
意向竞买人应注册权益互联网站(https://qyhl.com.cn/)账号,并于2021年12月27日17时前至本公司(地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中中路15号金禾商务中心1202室)办理报名竞价手续,并登录到权益互联网站竞价报价大厅参与本场竞价。
10.统一看样时间:2021年12月13日至2021年12月27日(仅上班时间)。
11.澄清、修改文件时限:意向竞买人若要求对《公开竞价文件》进行澄清,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按照《网络竞价承诺函》的约定提交书面材料。委托方和本公司可以在2021年12月28日9时30分前对《公开竞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并按照《网络竞价承诺函》的约定进行通知。
12.竞价时间及加价幅度:
(1)自由报价阶段从2021年12月13日开始。至限时报价阶段开始前,竞买人可以对项目标的充分报价。自由报价阶段结束后,所有竞买人即进入限时报价阶段,限时报价阶段从2021年12月28日9时30分开始。每个限时报价周期为90秒。若自由报价阶段无人报价,则不进入限时报价阶段。每个标的每隔30分钟开始一个限时报价。
(2)加价幅度为1000或1000的倍数。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或按加价幅度加价的,即为有效报价。
(3)本公司有权就竞价时间作出调整,如有调整将在本公司网站进行公告。
13.交易佣金:交易佣金由转让方承担,受让方无须支付。
14.其他说明:
(1)资产须在双方办理移交之日起15日内撤离完毕
(2)所涉及的拆卸费、吊装费、运费、保险费等一切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4)其他交易条件以转、受让方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93-2292676
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