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ND000278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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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闽J383KR车辆所有权转让 |
挂牌价 | 详见公告 |
保证金 | 详见公告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4-07-12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4-07-29 |
是否延牌 | 否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地址 | |
发布机构 | 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
受委托,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采用网络动态报价方式对闽J383KR车辆所有权转让公开竞价,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竞买人前来参与竞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项目编号:MNDCQ2024069(2)
2、竞价标的:闽J383KR车辆所有权转让,详见下表:
标的序号 |
标的名称 |
品牌型号 |
挂牌价(元) |
交易保证金(元) |
1 |
闽J286KR |
长城牌CC1021PS05 |
15300 |
2000 |
3、标的简介:
标的1标的概况:闽J383KR,登记于2014年1月7日,已行驶里程约87156公里,发动机号为SNJ1940, 品牌型号为长城牌CC1021PS05, 车辆识别码为LGWCA3170DC001703。检验有效期至2024年7月,车辆交强险至2025年1月,商业保险至2025年1月。
车辆的评估基准日为2024年3月18日。
车辆发动机号、车辆识别号与行驶证或登记证不一致的以行驶证或登记证为准。行驶里程以具体看样为准。
以上标的转让行为和评估结果均按规定获得有关部门批准或备案。
4、交易保证金:
若竞买人竞买某一标的成功,其对应的交易保证金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扣除交易佣金后余款直接转为部分成交价款(差额部分于《成交确认书》签订之前转入本公司账户)。竞买人未竞得标的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价结束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交易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竞买人名称一致,用途应注明“交易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
开户账号:0000024507886012;
5、特别提示:
(1)转让标的品质和状况以现状为准,转让标的按现状进行转让。有关标的资料是对标的的一般性介绍,仅为参考性说明,不构成对标的的担保,也不具任何法律效力。标的的任何瑕疵及风险等不影响成交结果。竞买人报名参与竞买即表明竞买人已对转让标的进行尽职调查(看样),已经详细审查转让标的的全部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机动车产权登记证、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保险单等)和相关信息,已全面行使了知情权,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转让标的有不明及误解提出异议的权利。
(2)本次公开竞价采用网络动态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各竞买人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内登录“第四产权平台(http://www.dscq.com)”进入本项目标的进行报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方。
(3)车辆补办年检及相关保险由受让方办理,车辆过户过程产生的各项税费由买受人自理。
(4)部分车辆可能年检过期、损坏严重,存在无法正常启动、无法年检过户的风险,各竞买人应予以慎重考虑。无法年检过户车辆竞买人应自行办理报废手续,所有手续及费用由竞买人自行负责并承担。
6、对受让方的要求:
(1)受让方资格条件:①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且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②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受让方应于竞买成交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本公司缴纳成交价款差额部分款项,并携带付款凭证至本公司签署《成交确认书》。
(3)受让方应于《成交确认书》发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凭身份证件和《成交确认书》与转让方签订《二手车买卖合同》,并在《二手车买卖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过户、转籍或报废手续。车辆办理过户、转籍或报废手续所需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4)受让方应在车辆过户、转籍手续完成之日与转让方进行车辆移交,办理书面交付手续,并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割完毕函》连同双方签订的《二手车买卖合同》一并交于本公司。
(5)其他要求详见《二手车买卖合同》。
7、意向竞买人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等法人证书复印件(签字并加盖公章;自然人无需提供);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签字并加盖手印;交验原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3)项材料];
(4)交易保证金的缴款凭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5)经意向竞买人(或授权代表)签章(自然人报名,无法加盖公章的,应选择签字并加盖手印,下同)的《公开竞价文件》;
(6)经意向竞买人(或授权代表)有效签章的《网络竞价承诺函》(原件);
(7)经意向竞买人(或授权代表)有效签章的与本次竞价标的相关的《二手车买卖合同》(原件);
(8)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查询并打印意向买受方相应的被执行信息,意向买受方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被执行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经意向买受方或授权代表有效签章);
(9)其他证明文件(若有)。
有关单位或个人按规定提交以上竞价材料,缴纳交易保证金并通过审核后,即成为竞买人。
8、公告时间:2024年7月12日至2024年7月29日。
9、交易保证金汇达和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7月29日17时。
意向竞买人应注册“第四产权平台(http://www.dscq.com)”账号,并于2024年7月29日17时前至本公司(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闽东东路15号金禾商务中心12层)办理报名竞价手续,并登录到“第四产权平台”竞价大厅参与本场竞价。
10、看样时间:2024年7月12日至2024年7月29日(工作日,仅上班时间),看样联系方式阮先生:0539-2023328。
11、澄清、修改文件时限:委托方和本公司可以在2024年7月30日9时30分前对《公开竞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并按照《网络竞价承诺函》的约定进行通知。
12、竞价基本原则:
(1)竞价标的设有挂牌价,网络竞价以挂牌价作为起始价。竞价人按照确定的加价幅度(100元或其整数倍)进行报价,竞价系统以“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成交方。
(2)本公司有权就竞价时间作出调整,如有调整将在本公司网站进行公告。
(3)网络竞价分为自由竞价期(限时报价期)和延时报价期,具体如下表:
竞价标的 |
自由竞价期(限时报价期)开始时间 |
自由竞价期(限时报价期)结束时间 |
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 |
延时报价每个周期 |
闽J383KR |
2024年7月12日9:00时 |
2024年7月30日 9:30时 |
2024年7月30日 9:30时 |
120秒 |
注:若有多个标的,每个标的每隔10分钟开始延时报价,逐一顺延,具体详见竞价平台。 |
13、交易佣金:详见竞价文件第二章《网络竞价须知》。
14、主要交易条件:
(1)资产须在双方办理移交之日起10日内撤离完毕。
(2)所涉及的拆卸费、吊装费、运费、保险费等一切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3)其他交易条件以《二手车买卖合同》约定为准。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93-2292676
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