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LQ000246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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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松溪县松源街道西门村三块林地林木采伐 |
挂牌价 | 详见公告 |
保证金 | 详见公告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3-10-19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3-10-27 |
是否延牌 | 是 |
联系人 | 张先生 |
联系电话 | 0591-87855200 |
地址 |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
松溪县松源街道西门村三块林地林木采伐项目向社会公开征集意向受让方,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信息
地块名称 |
四至 |
林班号 |
大班号 |
小班号 |
小班面积(亩) |
采伐面积(亩) |
采伐方式 |
采伐强度(蓄积) |
树种 |
挂牌价(万元) |
岩洞 |
东至:脊 南至:路 西至:路-幼林 北至:脊 |
013 |
06 |
010(1) |
约106.47 |
约88 |
皆伐 |
100% |
杉木、马尾松 |
16 |
兰源后 |
东至:林园空地 南至:脊 西至:作记(见附件) 北至:作记(见附件) |
013 |
06 |
060(1) |
约105.48 |
约92 |
择伐 |
20.02% |
马尾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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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行 |
东至:脊 南至:作记(见附件) 西至:坑 北至:作记(见附件) |
014 |
03 |
020(1) |
约31.95 |
27 |
择伐 |
62.16% |
杉木、马尾松 |
特别提示:
1、本次交易标的具有市场风险投资性质,若林木实际采伐(或运输)方数如与预计出材方数不符,交易价款不再因此调整。意向受让方一旦参与竞价,表明已认可并接受前述风险。
2、采伐方式、采伐强度及采伐范围,以伐区调查设计书与采伐范围示意图为准。
3、本次交易标的仅有《林木采伐许可证》,无《林权证》,受让方不得以交易标的未取得《林权证》为由,拒签成交材料、《林木经营权出让合同书》等文件,也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行《林木经营权出让合同书》、拒绝支付本项目交易价款及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
二、受让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报名截止日在福建省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平台查询情况意向受让方不存在失信记录;且报名截止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没有找到意向受让方相关的结果】;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三、受让方应接受的交易条件
1、受让方应在《林木经营权出让合同书》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成交价款。
2、《林木经营权出让合同书》签订后,受让方在支付全部交易价款后,在开始采伐前,须自行至乡镇林业站领取并签订《松材线虫病疫木采伐、运输管理告知书》,并按相关采伐运输规范进行采伐运输,未按照规定采伐运输,受让方应根据有关部门要求暂停山场采伐并进行相应整改,待整改后完成后再进行采伐。
3、受让方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根据《伐区调查设计书》(详见附件1)及相关要求完成规定范围内的采伐,若逾期造成林木不能采伐的,所有责任由受让方自行负责。受让方应于2023年12月31日将迹地交还给松溪县西门村,不得影响出让方次年造林更新,否则因此造成出让方损失的相关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
4、受让方按本合同要求采伐后的林木归受让方所有,涉及采伐后林木生产销售环节的税、费及一切不可预见开支和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5、受让方签订合同后,山场一切风险、责任、费用及损失概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出让方只负责提供该林木在法律上的有效性依据。山场内的坟头树由受让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自行与坟主协商解决。
6、受让方须在《林木经营权出让合同书》签订时须缴纳履约保证金5万元,保证在生产期间不越界采伐或偷盗周边林木及非法收购来历不明的木材,若发现越界采伐、超期限采伐、偷盗或非法收购其它山场木材等违反合同规定的行为,则出让方有权没收保证金。在受让方未违约且保证金待山场林木采伐结束验收合格、堆头木材调运结束、迹地交还给出让方更新后无息退还。
7、其他交易条件以《林木经营权出让合同书》约定为准。
四、报名网址:https://www.dscq.com
五、公告期限:2023年10月19日至2023年10月27日(若公告期满未征集到受让方,以每五个工作日为一周期顺延,2024年10月18日期间征集到意向受让人摘牌止或另行公告)。
六、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7日17:00时。
七、竞买人须在报名截止前缴纳竞价保证金2万元至以下银行账号。竞价结束后,竞价保证金根据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的交易规则处置。
开户名称: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开户行:建设银行福州晋安支行;
账号:35050189640700001918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先生,雷女士;
联系电话:17720782630,0599-6088667。
九、注意事项
受让方成功受让后应按交易合同总金额为基数实行差额累进计算服务费用100万以下(含100万元)的费率为1.75%;100-500万元(含500万元)的费率为1.2%;500-1000万元(含1000万元)的费率为0.7%;1000-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费率为0.4%;5000万元以上的费率为0.2%。
附件1:《林木采伐许可证》及《伐区调查设计书》
附件2:《农村产权受让申请登记表》
附件3:《受让授权委托书》
附件4:《竞价须知》
附件5:《林木经营权出让合同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