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LQ000301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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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邵武市水北镇大漠村杜家桥组资来凹林地使用权 |
挂牌价 | 19.6万元 |
保证金 | 1万元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5-01-10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5-01-20 |
是否延牌 | 是 |
联系人 | 张先生 |
联系电话 | 0591-87855200 |
地址 |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
邵武市水北镇大漠村杜家桥组资来凹林地使用权项目向社会公开征集意向受让方,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信息
地块名称 |
四至 |
林班号 |
大班号 |
小班号 |
林地面积(亩) |
本次出让面积(亩) |
杜家桥组资来凹 |
东:山脊;南:造林山场路为界;西:造林山场路为界;北:造林山场路为界。 |
109 |
06 |
040 |
196 |
196 |
现状提示:本次出让地块总面积为196亩,若实测面积不足或超过,成交价与交易服务费不予调整。若在看样期至标的移交日期间现场发生变化,最终解释权归出让方所有,组织方不对现场状况进行保证及现场状况变化作出解释,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二、挂牌价:人民币196000元。
三、竞价保证金:10000元。
四、受让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报名截止日在福建省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平台查询情况意向受让方不存在失信记录;且报名截止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没有找到意向受让方相关的结果】。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五、出让时间:30年。
六、受让方应接受的交易条件
1、受让方应在《林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成交价款。
2、受让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用于国家法律、法规不允许的用途。若受让方须采伐林地上的林木资源须自行办理采伐证。若受让方用于其他用途应自行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与自身使用有关的所有审批手续并自行承担不能审批的风险和一切损失。
3、《林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到期前,受让方须将林地恢复出让方移交至受让方时原状。若《林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林地使用年限到期前,受让方提前完成砍伐,则出让方有权提前收回林地,该林地经营权归出让方所有;若《林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林地使用年限到期后受让方仍未将林木采伐完,受让方确需延期采伐的,需提前向出让方申请,经出让方同意后方可延期采伐,且受让方须在合同到期后3日内按每年每亩50元(未满一年按一年计)标准向出让方缴纳延期费用,若依据当地林业政策规定受让方不得继续采伐,则受让方应及时无条件将标的移交至出让方。
4、签订《林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后,林地的做工风险、责任、费用及损失概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若林业部门补拨的造林款,属于受让方造林区域内的部分归受让方所有。双方共同责任、权属等有关规定:
4.1、利益分成:受让方负责迹地炼山、清杂、造林、抚育、采伐劳务等工作,所有经营费用都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必须合法规范经营。受让方按如下方式向出让方支付原木价款或移交原木:
(1)受让方在采伐许可证办理前,根据当年的市场价按主伐按每亩0.5m³一次性向出让方支付原木价款;
(2)受让方在办理完采伐许可证后,在采伐时按主伐按每亩0.5m³向出让方移交原木,移交时受让方应根据出让方要求在通汽车的堆头进行移交。
4.2、出让方应积极协助受让方的管理工作,如受让方抓获他人偷盗木材时,出让方配合处理,由此所得赔偿归出让方所有,被盗取林木资产归受让方所有。
4.3、受让方在管护和生产中应做好安全工作,办理意外工伤险,一切意外工伤、自然灾害事故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出让方概不负任何经济责任。
4.4、受让方必须做好护林防火工作,一旦出现火灾时,出让方积极组织人员协助救灾,打火工资等一切经济开支及火灾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受让方承担。
4.5、若遇国家、出让方公益建设、山场开路等需征用受让方承包地,受让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土地补偿款、劳动力安置费一律属出让方所有,受让方只能享有林木补偿款,但不准高于国家核定的标准。
5、受让方采伐林木时,必须严格按照采伐设计要求和有关林木采伐的法律法规进行,否则一切后果由受让方承担,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6、其他交易条件以《林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约定为准。
七、特别提示
1、出让标的未取得相关权证,受让方竞得标的的受让权后,不得以出让标的未取得相关权证为由,拒签成交材料、《林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等文件,也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行《林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拒绝支付履约保证金、交易价款及受让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
2、竞买人递交本项目竞买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让标的状况及所有出让条件,自愿接受出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让标的状况及瑕疵为由主张退还出让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否则即视为违约。
八、报名网址:https://www.fjcqjy.com
九、公告期限:2025年1月10日- 2025年1月20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受让方,公告期限以每五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征集到受让方止或另行公告)。
十、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月20日17:00时。
十一、竞价方式:
1、“网络竞价”系统以“正向多次、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最终受让方。
2、加价幅度。本次网络竞价的标的的加价幅度须是人民币1000元或其整数倍。
3、网络竞价分为限时报价期和延时报价期,本次标的限时报价期和延时报价期详见下表,标的延时报价周期时间为90秒钟具体如下表:
限时报价期 开始时间 |
限时报价期 结束时间 |
延时报价期 开始时间 |
延时报价周期时间 |
2025年1月21日 9:00时 |
2025年1月21日 11:00时 |
2025年1月21日 11:00时 |
90秒 |
4、其他规则详见附件4《竞价须知》
十二、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截止前缴纳竞价保证金至以下银行账号。竞价结束后,竞价保证金根据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的交易规则退还。
开户名称: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开户行:福州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鼓楼支行;
账号:9010 2120 3001 0000 0551 27
十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先生,陆先生;
联系电话:17720782630,18159903029。
十四、注意事项
受让方成功受让后应按《林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总金额为基数实行差额累进计算服务费用:100万以下(含100万元)的费率为0.7%;100-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的费率为0.48%;500-1000万元部分(含1000万元)的费率为0.28%;1000-5000万元部分(含5000万元)的费率为0.16%;5000万元以上的费率为0.08%。
附件1:《林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
附件2:《农村产权受让申请登记表》
附件3:《受让授权委托书》
附件4:《竞价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