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JT000251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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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漳浦县旧镇镇秦溪村原杉木市场“村级综合活动场所”附近土地招租 |
挂牌价 | 详见公告 |
保证金 | 详见公告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3-11-30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3-12-13 |
是否延牌 | 是 |
联系人 | 邓先生、陈女士 |
联系电话 | 0591-87809323、87276322 |
地址 |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
一、项目简介
1、租赁标的挂牌价及保证金:
租赁标的 |
首年年租金挂牌价(元) |
竞价保证金 (元) |
原杉木市场“村级综合活动场所”附近土地 |
20000 |
1000 |
2、租赁标的基本情况
出租标的物为旧镇镇秦溪村原杉木市场“村级综合活动场所”后面一块土地约730平方米含“村级综合活动场所”左边土地面积约130平方米,共约860平方米。若在看样期至标的移交日期间现场发生变化,最终解释权归发包方所有,组织方不对现场状况进行保证及现场状况变化作出解释。
3、(风险)提示
租赁标的以现状出租,竞租人自行查勘现场,并自行承担查勘过程的一切费用,全部承担查勘中任何因未全面了解或误解现场实际状况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若竞租人缴纳保证金并参与竞价,即视为该竞租人对标的的现况及存在的瑕疵完全认可且无异议。
4、租赁标的的主要经营的行业或用途:不得经营违法项目。
5、挂牌价:详见“一、项目简介1、租赁标的挂牌价及保证金”。
6、租赁期限及租金递增方式:租赁期限3年,租金无递增。
7、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支付方式:承租方需足额缴纳约定的承租款。同时向秦溪村民委员会缴纳租金总额(中标总价)10%的合同履约保证金。承租期满时,待承租方缴清有关费用和履行完合同约定义务后的10 个工作日内,秦溪村民委员会无息退还给承租方,否则保证金可用于偿还承租方应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违约赔偿金。约定付款方式为每年一付,租期首周付清。由秦溪村民委员会向承租方提供银行收款账户。
8、合同签署:租赁结果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出租方与承租方应在结果公示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二、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报名截止日在福建省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平台查询情况竞买人不存在失信记录;且报名截止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没有找到竞买人相关的结果】。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意向承租方(承租方)应接受的主要承租条件
1.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接受出租土地并按照约定向出租方支付租金;
2.在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合同约定允许范围内合理利用出租土地,确保农地农用,符合当地粮食生产等产业规划,不得弃耕抛荒,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
3.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保护出租土地,禁止改变出租土地的农业用途,禁止占用出租土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出租土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禁止占用出租的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4.承租方应接受“五严禁一不补”约束条款,即:(1)严禁进行非农建设,不得擅自改变资产资源用途;(2)严禁私自转包、转让、出租、抵押;(3)严禁拖欠承包款,承包人未按时、足额缴交承包款的,村级组织有权单方终止承包合同;(4)严禁未收取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中标人须缴纳中标总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直至合同解除或履约完成方可退还,不能抵扣租金或承包款;(5)严禁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采用延包方式处置集体资产资源;(6)承包期满,村集体收回资产资源时,不对承包方自行建设的房屋、建筑物、临时简易棚架、棚舍等设施和种植物进行补偿。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6.其他条件详见《农村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承租方须无条件全部签署、接受上述主要租赁条件和本项目《农村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
四、竞价方式:网络竞价。
五、竞价保证金:详见“一、项目简介1、租赁标的挂牌价及保证金”。
六、公告期限:2023年11月30日至2023年12月13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承租方,则公告期限以每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2023年12月31日征集到承租方或另行公告为止)。
七、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3日17:00时。有意参加竞价的意向承租方请在公告期内联系我中心经办人员获取《受让申请登记表》、《竞价须知》。《农村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等详见本项目《竞价须知》。
八、联系人:邓先生、陈女士;
电话:0591-87809323、87276322;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监督电话:0591-87810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