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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交易决策及批准信息
项目名称 福建建设机器厂综合楼出租
交易项目简要情况 租赁标的地处莆田市涵江区涵东街道六一东路101号、103号、105号、107号,建筑面积2070.57平方米。租赁标的房屋所有权属福建建设机器厂,不动产权证(HJ015490号)。
批准时间 2024-06-11
批准单位 福建省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监督电话 0591-87810363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