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项目频道 > 转让项目 > 国有产股权
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GY00006475
名称 连江闽运商贸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
挂牌价 1300万元
保证金 150万元
挂牌开始日期 2016-09-28
挂牌结束日期 2016-10-28
是否延牌
联系人 阮先生
联系电话 0591-87315276
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受企业委托,拟对以下转让标的广泛征集意向竞买人,现公告如下:一、转让标的:连江闽运商贸有限公司100%股权。                     
二、转让底价:人民币1300万元                                         
三、基本情况:
1、标的公司成立于2013年9月,注册地为连江县凤城镇816北路58号,注册资本800万元。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日用百货零售;对住宿餐饮业的投资;房屋租赁;物业管理;运输代理服务(不含运输及水路运输代理)(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目前标的公司尚未开始具体项目的经营。
2、标的公司近期的财务指标见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年份
项目
2015年 2016年7月
总资产 796.39 736.92
总负债 0.11 0
所有者权益 796.28 736.92
主营总收入 0 0
净利润 -0.93 -59.36
 
3、标的公司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表: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福建省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100%
经评估,截止评估基准日2016年4月30日,标的公司总资产评估价值为1263.02万元; 总负债评估价值为0.41万元; 净资产评估值为1262.61万元。本次转让标的为福建省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持有的标的公司的100%股权。
四、风险提示:
1、连江闽运商贸有限公司中的无形资产为10亩商服用地,位于连江县城区沈海高速公路与丹凤东路交叉口东北角(连江客运东站左侧),于2013年取得,于2016年4月办理完成《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2、根据转让方与连江县国土资源局于2013年10月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及于2014年5月签订的《连江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补充合同》要求,该地块需在2015年3月14日前开工,在2017年3月14日前竣工。若未按期开工和竣工,需向连江县国土资源局支付违约金,可能需要承担土地闲置费,甚至导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被无偿收回。
3、根据2013年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本地块的用途为商服用地(客运站的服务配套设施用地)——批发零售用地及商务金融用地。本地块作为客运站的服务配套设施用地,不得作为经营性房地产用地,其建筑不得进行分割转让。
五、竞买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与良好的商业信用。
六、交易条件
1.标的公司债权债务由股权变更后的标的公司承继;
2.标的公司在评估基准日(交易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转让标的的盈利或亏损由受让方承担;
3.受让方应在本项交易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交易款。
七、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本次转让行为已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评估结果取得相关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备案。
八、公告期限:2016年9月28日至2016年10月28日。
九、交易方式:密封式报价加网络竞价。
十、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50万元。
十一、报名截止时间:以相关竞价文件为准。
联系方式: 0591-87315276、87855200、87845911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201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