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GY000045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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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福州温泉大饭店有限公司33.33%股权转让 |
挂牌价 | 详见公告 |
保证金 | 详见公告 |
挂牌开始日期 | 2015-06-29 |
挂牌结束日期 | 2015-06-29 |
是否延牌 | 否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地址 | |
发布机构 |
受有关单位委托,拟对以下转让标的广泛征集意向竞买人,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福州温泉大饭店有限公司33.33%股权转让。
挂牌价格:人民币1600万元。
二、基本情况 :
福州温泉大饭店有限公司成立于
截止评估基准日2012年12月31日,经评估标的企业资产合计为人民币(下同)30209.31万元,负债合计为27634.79万元,净资产为2574.51万元。
本次转让标的为福建海外旅游实业总公司持有的标的企业的股权,标的企业现其他股东参加竞价享有优先购买权。
四、竞买人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的境内外企事业单位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竞买人为外国或我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的,还应当符合国家和福建省公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要求及其他有关规定;
3、竞买人必须承诺受让股权后负责引进排名国际前十名且未入驻福州地区的知名酒店管理公司之一(包括:麦克林温德姆酒店集团、万豪酒店集团、雅高集团、希尔顿酒店集团、精品国际饭店、卡尔森Rezidor、Magnuson酒店集团。)负责或合作开展温泉大饭店的酒店经营业务(不含已入驻福州地区的品牌即喜达屋国际酒店集团、洲际酒店集团、最佳西方国际集团。),且必须提供其同意入驻的相关文件,并经福建省或福州市旅游主管部门审核确认;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交易条件
1、确定为最高报价的意向受让方应在签订报价确认书次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股权转让款;
2、确定为最高报价的意向受让方应在股权转让合同签订次日起90个工作日内负责清偿转让方所欠的全部债务或与债权人达成债务转移及还款协议。确定为最高报价的意向受让方负责偿付福建海外旅游实业总公司的债务为:截止至各项债务评估报告中的截止日共计12215.9万元+福建海外旅游实业总公司对温泉大饭店的债务1260.8万元及各项债务评估报告中的截止日起至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止产生的新的利息;
3、确定为最高报价的意向受让方必须负责将福建海外旅游实业总公司所持有的福州温泉大饭店有限公司的股权解除冻结,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的规定,取得审批机关批准后,方可依法办理温泉大饭店的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4、受让方受让股权后,温泉大饭店现有在册员工均由股权转让后的温泉大饭店全部承接,今后若与现有在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由股权转让后的温泉大饭店负责安置补偿,职工安置相关费用由股权转让后的温泉大饭店承担;
5、在股权评估基准日至股权变更登记日期间所产生的福州温泉大饭店有限公司股东的一切损益(盈利或亏损)均由受让方按照所受让的股权比例承担;
6、受让方承担本次国有股权变更过程中产生的税费及相关所有费用。
六、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本次转让行为已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评估结果已取得相关机构备案。本次拟转让股权处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状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同意其冻结状态下转让。
七、公告期限:2013年12月10日至2014年1月7日。
八、交易方式:密封式报价加网络竞价。
九、交易保证金:人民币300万元。
十、联系方式: 0591-87891629、87850015、87315281、87315305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十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