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GY000043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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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福清市大业管桩有限公司49%国有股权转让 |
挂牌价 | 详见公告 |
保证金 | 详见公告 |
挂牌开始日期 | 2015-06-29 |
挂牌结束日期 | 2015-06-29 |
是否延牌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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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
发布机构 |
受企业委托,拟对以下转让标的广泛征集意向竞买人,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福清市大业管桩有限公司49%国有股权;
二、挂牌价格:2300万元;
三、项目简况:
福清市大业管桩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2000年公司改制后,注册资本为3500万元,股东中山市强人集团有限公司持51%的股权,福清市国有资产运营投资有限公司持49%的股权。标的公司拥有2条预应力混凝土管桩生产线,年产直径400—600MM管桩约40万米,主要产品为“大业牌”。产品主要销往福州、莆田、宁德等地区。标的公司自2004年至今由控股股东承包经营。
截止评估基准日2011年8月31日,标的公司审计后资产负债情况为:总资产约为7455.97万元,总负债约为6173.23万元,所有者权益约为982.74万元;承包方广东中山强人集团(控股股东)应补足净资产2806.58万元,补足后的净资产为3789.32万元。
评估后资产负债情况为:总资产为7643.69万元,总负债3722.35万元,净资产3921.34万元(承包方已用债权补亏2553.07万元)。另承包方广东中山强人集团应再补亏253.51万元,补亏后的净资产为4174.85万元。
由于此前实行了承包经营,此次股权转让采取流动资产(含债权)和债务剥离由承包方广东中山强人集团自行处置,股权权益仅包含土地、建筑物和设备。该三项资产合计账面值2800.49 万元,评估值4668.22万元。经计算49%国有股权应占权益为2287.73万元。
原股东同意在同等条件和价格下参与竞买行使优先受让权。
四、受让条件:
1、能严格按照转让合同约定履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境内自然人。
2、本次股权转让合同签署后10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一并归还尚欠福清市国资中心360万元的款项(非股东受让方可从51%私有股权受让款中扣回)。若受让方为非股东方,则应无条件按同等单价受让标的公司控股股东中山市强人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51%股权和向控股方购买剥离的原辅材料和产成品约600万元(原辅材料按采购价计算,产成品按市场价格九折计算,具体资产清单及价格一览表详见附件)。
3、受让方入主大业管桩公司后,在岗67名合同制职工(均无国有企业职工身份)的劳动合同应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期限连续计算。
五、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本项目转让行为和评估结果按规定取得有权部门批准和评估备案。
六、公告期限:2012年1月13日至2012年2月13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竞买人,公告期限以每五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2012年02月31日期间征集到竞买人止或另行公告)。
七、交易方式为密封式报价加网络竞价,具体报名截止时间、报名地点以相关竞价文件为准。
电话:0591-87845911、87855200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
2012年1月13日